我信諸聖相通功
羅六 3~9;瑪二十五 31~46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為亡者祈禱,是非常人性、非常有人情味的事情,
大概各個宗教的人都會這樣做;但是,基督徒有必
要為亡者祈禱嗎?
人死了,會接受 天主的審判:要麼進入天堂、要
麼下地獄。
到天堂、或下地獄的人都沒有我們為他祈禱的需要
;基本上,基督教的弟兄、姊妹認為我們沒有需要
為亡者祈禱;對嗎?
其實,為亡者祈禱、獻彌撒,不是要決定亡者上天
堂或下地獄,是幫助亡者在煉獄加速完全潔淨自己
、補贖自己的罪債。
因為,聖經說:手潔、心淨的人才能攀登
上主的聖山;人犯了罪後,雖然,獲得寬恕,但是
,還是有補贖的責任。
就如:我若是搶了別人一萬元,別人雖然寬恕了我
,不定我罪,我還是有責任想盡辦法把一萬元還他。
假如,我把錢花光了,我要去工作賺錢來還債。
這個世人普遍的正義的補贖概念,也產生了佛教的
輪迴投胎。
昨天,在諸聖節裡,我們看到,在天上有千千萬萬
的聖人,應該也有很多我們認識的人。
每天,全世界有十多、二十萬的人過世,說他們都
下地獄的話,我們拒絕相信;但是,說他們都是完
美的、無罪的(包括無小罪),我想,我們也不會
相信。
正因為,上天堂是跟完全純潔的 天主結合,容不
得一絲一毫的罪污,所以,他們有需要先煉淨。
這個煉淨的時間、或地方、或狀態,我們叫煉獄。
煉淨,是靠耶穌的力量;但是,我們人以補贖參與
自己的煉淨是需要的、合理的。
在煉獄裡, 天主的愛火要燒去我們靈魂的雜質;
這『燒去』也就成了我們的『成長之痛』。
天主新郎要把過世者的靈魂打扮成漂漂亮亮的新娘
,來迎娶她。
在舊約聖經瑪加伯書裡,猶太人的民族英雄猶大瑪
加伯說,為在戰爭中陣亡的,信仰好像有點問題的
猶太人捐錢獻祭祈禱,是一件美好的事。
新約中,主耶穌也曾用比喻說過 : 為那些犯法被關
在監獄裡面的人,他們要把最後一文錢還清,才能
夠出來。
所以,我們為亡者祈禱 : 我們的兄弟、姐妹,幫助
他們早點還清負債,早登天國,是一件美好的事。
我們是相信諸聖相通功的;幫助別人升天堂的,終
會得到那人到天堂後的無盡感恩和轉禱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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