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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是永不過時的使命

 

依六十  1~6;宗一  3~8;瑪廿八  16~20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傳教節,強調的是傳教;但是,在今時今日,傳教

是否過時了?

雖然,教會官方從教宗到各地主教團仍然強調傳教

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好像有不少理論與說法

負面地影響到我們的傳教熱忱,使我們

天主教友對傳教提不起勁;可是,沒有這些理論和

說法的福音派等基督教派卻傳教熱忱高漲。

這些理論和說法歸納成以下幾點:

1.不認識基督、沒有領洗的人也可以得救,只要按

良心做事就夠了。

2.所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基督宗教沒有什麽不同。

3.有的人不是基督徒,但是,他的行為比基督徒更

好,為什麽一定要人認識基督及領洗?

一、今天,為什麽還要傳教?

1.我們基督徒還相信耶穌是        天主子嗎?傳教是

天主子耶穌的命令,今天的福音對這點說得很清楚。

今天,我們還沒有使「萬民」成為主耶穌的門徒、

沒有給所有人付洗;耶穌基督建立了教會,教會存

在的理由就是傳教。

2.傳教的唯一動機是愛,讓別人得福音、得享永生。

一位真正認識基督、接受了基督福音、並深切體會

到福音珍貴的基督徒,不能對如此大的喜訊保持緘

默,也不能對        天主子受如此大的苦難的救贖大愛

保持緘默。

自己享有喜訊,卻不願意與人分享,是沒有愛心的

人,這樣的人其實連自己的得救都成問題。

因為,在基督信仰裡,「得救」,指的是與愛人的

天主在愛中合一,沒有愛心的人無法與        天主合一

;這就是為什麼聖保祿說:「我若不傳福音,我就

有禍了。」(格前九16

沒有真正認識到基督福音珍貴的人,是不會與人分

享的;所以,一位基督徒的傳教熱忱,的確與他的

信仰程度成正比。

這也是為什麽說,沒有傳教熱忱的人很容易失去他

自己的信仰;越傳教,越能扎深自己的信仰。

3.人的得救,不是意謂人最後得到什麽物質的賞報

,如:洋房、車子、電視機等,是與愛的

天主建立永恆的愛的關係。

正如孩子的幸福,不是因為得到父母買來的玩具、

車子等外在的東西,是得到父母的愛和臨在;擁有

天主,就不缺少其他任何東西,為了建立愛的關係

,認識是必須的,不認識如何產生愛?

這正是為什麼主耶穌說:「永生就是認識禰、唯一

的真        天主,和祢派遣來的耶穌基督」(若十七   

所以,我們想要讓人認識基督,在此世就要先預嚐

永生的福樂。

這也是為什麽「無名基督徒」可能死後得救,但是

,他們在今生卻有很多的欠缺,沒法得到基督徒所

領悟的生命意義和永生的希望以及聖事的恩寵,也

無法知道自己是被        天主所愛的。

不知被        天主所愛的人,就如同孤兒一樣,不知道

有父母的愛。

人生最大的需要是愛;所以,我們也要向「無名

基督徒」傳福音。

4.不是所有未領洗的人都叫「無名基督徒」,要

符合以下的條件才是:

1) 不認識基督、沒有領洗的原因不是他們的

過錯;如果,某人認識到應當接受基督卻又拒絕接

受祂,此人犯錯了,不是無名基督」。

  (2) 此人要盡其所能按良心生活,盡其所能塑造

一個不被蒙蔽的良心,即此人盡力按        天主給他的

恩寵生活(所有好的行為都是源自        天主的恩寵,

不論這人承認、不承認        天主)。

如果,        天主給了他領洗的恩寵 ( 就是是給他五個

塔冷通),他就該利用此恩寵領洗。

如果,        天主只給了他二個塔冷通,這樣的恩寵還

不夠領洗,他盡力利用這二個塔冷通的恩寵生活、

做人,他就可稱為「無名基督徒」。

「無名基督徒」,並不表示對自己的行為選擇無須

負責。

5.一位「好人」的標準是「愛        天主、愛人」,而

且,「愛        天主」是首要的第一誡。

光說愛人,卻不願認識        天主、愛慕        天主的人,

其實,不是一位「好人」,他沒有真正按良心做事。

真正按基督教導生活的基督徒,他的行為一定會比

其他人更好。

假如,一位基督徒沒有按照基督的教導生活,錯的

是他個人,不是基督的教導。

傳教工作是傳授基督的教導,不是要別人效法自己

的行為。

基督是        神,我們軟弱的人都不是        神。

6.所有宗教都一樣?

只要稍微留意就會知道這句話的糊塗;因為,不同

宗教的教導、道德、宗教生活都相差太多了。

基督宗教是        天主啟示給人的宗教,一切以愛為出

發點,即        神愛世人,並降來告訴人生命的意義、

人生的終向以及人與        神的關係等等,並且以替人

贖罪使人能得到永生。

但是,其他大部份宗教是人憑自己的理智想像思索

出來的一套理論説法,這些理論說法因時、因地可

隨時改變,雖然,用意是解釋人生遭遇的問題,卻

遠遠不夠;因為,人能理解的東西太有限,也太依

賴肉眼可見的事物;可是,        神和天堂等都不是肉

眼可見的。

另外,我們不要忘記,即使「邪教」的創始人也會

說自己的宗教是會帶給人幸福的;所以,有得幸福

的意願不夠,還要有得幸福的方法。

基督宗教最獨特的是:「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

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祂的不致喪亡

,反而獲得永生。」

基督宗教的創立者「是        神、又是人」,不只是一

個人;人極需救贖,人無能給別人永生,因為,人

自己沒有永生,只有        神才有永生可以給人。

二、誰去傳教?

梵二大公會議說,每位領了洗的基督徒都有傳教的

責任;當然,因每人的生活環境不同,傳教的方式

也有異。

現在,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的人沒有聽過基督的福

音,所以,有些人要到外地作傳教士。

但是,不能到遠方的人也可以在各自的環境内傳教

,尤其,今天的地球村裡,很多非基督徒可能就是

基督徒的鄰居。

教會有兩位傳教主保說明了這一點:聖方濟沙勿略

是到遠方傳教的模範;隱修院的聖女小德蘭是在自

己生活的環境裡,藉著祈禱和刻苦來傳教的模範;

兩者都是使傳教產生功效必不可少的。

三、如何傳教?

1.以言:

以言是因為我們要跟人講信仰的「道理」、傳福音

的「真理」,主耶穌說:「要教訓他們遵守我吩咐

你們的一切」(今天福音讀經)。

講道理的重要性是因為還沒有信仰的人也有天賦的

理智,理智要尋找「真理」,而且,得救的真理是

每人所要尋找的。

所以,每位有福傳使命的基督徒都該多認識自己的

信仰,多學教理,準備好答覆別人的詢問(參伯前

15)。

 

2.以行:

祈禱的人、為愛        天主、愛人奉獻犧牲(揹十字架

)的人最能打動人心。

人心尋找的是「愛」,充滿愛心,不圖名、圖利,

願為別人的得救犧牲的人最有說服力,就如教會初

期及世世代代為傳福音作犧牲見證的基督徒;他們

之中可能是我們的父母、老師、朋友、神長、修女

……。

3.多動腦筋,靈活利用自己所在的環境,例如:

小販在攤子上播放悅耳的聖樂、開影印店的老闆印

勵志的聖經章句送給顧客等;多創造傳教的機會,

與人接觸、宣講耶穌……。

傳教節,讓我們提醒自己:「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

多麼美麗啊!」(羅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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