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是永不過時的使命
依六十 1~6;宗一 3~8;瑪廿八 16~20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傳教節,強調的是傳教;但是,在今時今日,傳教
是否過時了?
雖然,教會官方從教宗到各地主教團仍然強調傳教
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好像有不少理論與說法
負面地影響到我們的傳教熱忱,使我們
天主教友對傳教提不起勁;可是,沒有這些理論和
說法的福音派等基督教派卻傳教熱忱高漲。
這些理論和說法歸納成以下幾點:
1.不認識基督、沒有領洗的人也可以得救,只要按
良心做事就夠了。
2.所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基督宗教沒有什麽不同。
3.有的人不是基督徒,但是,他的行為比基督徒更
好,為什麽一定要人認識基督及領洗?
一、今天,為什麽還要傳教?
1.我們基督徒還相信耶穌是 天主子嗎?傳教是
天主子耶穌的命令,今天的福音對這點說得很清楚。
今天,我們還沒有使「萬民」成為主耶穌的門徒、
沒有給所有人付洗;耶穌基督建立了教會,教會存
在的理由就是傳教。
2.傳教的唯一動機是愛,讓別人得福音、得享永生。
一位真正認識基督、接受了基督福音、並深切體會
到福音珍貴的基督徒,不能對如此大的喜訊保持緘
默,也不能對 天主子受如此大的苦難的救贖大愛
保持緘默。
自己享有喜訊,卻不願意與人分享,是沒有愛心的
人,這樣的人其實連自己的得救都成問題。
因為,在基督信仰裡,「得救」,指的是與愛人的
天主在愛中合一,沒有愛心的人無法與 天主合一
;這就是為什麼聖保祿說:「我若不傳福音,我就
有禍了。」(格前九16)
沒有真正認識到基督福音珍貴的人,是不會與人分
享的;所以,一位基督徒的傳教熱忱,的確與他的
信仰程度成正比。
這也是為什麽說,沒有傳教熱忱的人很容易失去他
自己的信仰;越傳教,越能扎深自己的信仰。
3.人的得救,不是意謂人最後得到什麽物質的賞報
,如:洋房、車子、電視機等,是與愛的
天主建立永恆的愛的關係。
正如孩子的幸福,不是因為得到父母買來的玩具、
車子等外在的東西,是得到父母的愛和臨在;擁有
天主,就不缺少其他任何東西,為了建立愛的關係
,認識是必須的,不認識如何產生愛?
這正是為什麼主耶穌說:「永生就是認識禰、唯一
的真 天主,和祢派遣來的耶穌基督」(若十七 3 )
所以,我們想要讓人認識基督,在此世就要先預嚐
永生的福樂。
這也是為什麽「無名基督徒」可能死後得救,但是
,他們在今生卻有很多的欠缺,沒法得到基督徒所
領悟的生命意義和永生的希望以及聖事的恩寵,也
無法知道自己是被 天主所愛的。
不知被 天主所愛的人,就如同孤兒一樣,不知道
有父母的愛。
人生最大的需要是愛;所以,我們也要向「無名
基督徒」傳福音。
4.不是所有未領洗的人都叫「無名基督徒」,要
符合以下的條件才是:
(1) 不認識基督、沒有領洗的原因不是他們的
過錯;如果,某人認識到應當接受基督卻又拒絕接
受祂,此人犯錯了,不是無名基督」。
(2) 此人要盡其所能按良心生活,盡其所能塑造
一個不被蒙蔽的良心,即此人盡力按 天主給他的
恩寵生活(所有好的行為都是源自 天主的恩寵,
不論這人承認、不承認 天主)。
如果, 天主給了他領洗的恩寵 ( 就是是給他五個
塔冷通),他就該利用此恩寵領洗。
如果, 天主只給了他二個塔冷通,這樣的恩寵還
不夠領洗,他盡力利用這二個塔冷通的恩寵生活、
做人,他就可稱為「無名基督徒」。
「無名基督徒」,並不表示對自己的行為選擇無須
負責。
5.一位「好人」的標準是「愛 天主、愛人」,而
且,「愛 天主」是首要的第一誡。
光說愛人,卻不願認識 天主、愛慕 天主的人,
其實,不是一位「好人」,他沒有真正按良心做事。
真正按基督教導生活的基督徒,他的行為一定會比
其他人更好。
假如,一位基督徒沒有按照基督的教導生活,錯的
是他個人,不是基督的教導。
傳教工作是傳授基督的教導,不是要別人效法自己
的行為。
基督是 神,我們軟弱的人都不是 神。
6.所有宗教都一樣?
只要稍微留意就會知道這句話的糊塗;因為,不同
宗教的教導、道德、宗教生活都相差太多了。
基督宗教是 天主啟示給人的宗教,一切以愛為出
發點,即 神愛世人,並降來告訴人生命的意義、
人生的終向以及人與 神的關係等等,並且以替人
贖罪使人能得到永生。
但是,其他大部份宗教是人憑自己的理智想像思索
出來的一套理論説法,這些理論說法因時、因地可
隨時改變,雖然,用意是解釋人生遭遇的問題,卻
遠遠不夠;因為,人能理解的東西太有限,也太依
賴肉眼可見的事物;可是, 神和天堂等都不是肉
眼可見的。
另外,我們不要忘記,即使「邪教」的創始人也會
說自己的宗教是會帶給人幸福的;所以,有得幸福
的意願不夠,還要有得幸福的方法。
基督宗教最獨特的是:「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
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祂的不致喪亡
,反而獲得永生。」
基督宗教的創立者「是 神、又是人」,不只是一
個人;人極需救贖,人無能給別人永生,因為,人
自己沒有永生,只有 神才有永生可以給人。
二、誰去傳教?
梵二大公會議說,每位領了洗的基督徒都有傳教的
責任;當然,因每人的生活環境不同,傳教的方式
也有異。
現在,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的人沒有聽過基督的福
音,所以,有些人要到外地作傳教士。
但是,不能到遠方的人也可以在各自的環境内傳教
,尤其,今天的地球村裡,很多非基督徒可能就是
基督徒的鄰居。
教會有兩位傳教主保說明了這一點:聖方濟沙勿略
是到遠方傳教的模範;隱修院的聖女小德蘭是在自
己生活的環境裡,藉著祈禱和刻苦來傳教的模範;
兩者都是使傳教產生功效必不可少的。
三、如何傳教?
1.以言:
以言是因為我們要跟人講信仰的「道理」、傳福音
的「真理」,主耶穌說:「要教訓他們遵守我吩咐
你們的一切」(今天福音讀經)。
講道理的重要性是因為還沒有信仰的人也有天賦的
理智,理智要尋找「真理」,而且,得救的真理是
每人所要尋找的。
所以,每位有福傳使命的基督徒都該多認識自己的
信仰,多學教理,準備好答覆別人的詢問(參伯前
三15)。
2.以行:
祈禱的人、為愛 天主、愛人奉獻犧牲(揹十字架
)的人最能打動人心。
人心尋找的是「愛」,充滿愛心,不圖名、圖利,
願為別人的得救犧牲的人最有說服力,就如教會初
期及世世代代為傳福音作犧牲見證的基督徒;他們
之中可能是我們的父母、老師、朋友、神長、修女
……。
3.多動腦筋,靈活利用自己所在的環境,例如:
小販在攤子上播放悅耳的聖樂、開影印店的老闆印
勵志的聖經章句送給顧客等;多創造傳教的機會,
與人接觸、宣講耶穌……。
傳教節,讓我們提醒自己:「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
多麼美麗啊!」(羅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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