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九日,在聖瑪爾大之家的清晨彌撒中,教宗方濟
各表示:耶穌所譴責的不是錢財,是那導致家庭分裂和
戰爭的貪財之心。
貪戀錢財,就是崇拜偶像;教宗指出,人不可事奉兩個
主人;要麽,事奉 天主,要麽,事奉錢財。
耶穌並不反對錢財本身,只是要人警惕,不要在錢財中
尋找自己的安全感;因為,錢財會把宗教變為保險公司
。此外,貪財之心造成分裂,就像福音中的兩位弟兄那
樣,為了遺產爭吵。
教宗說:我們想想,有多少我們認識的家庭,為了遺產
爭吵,誰也不理誰,相互仇恨。
爭遺產,是家庭不和的原因之一;最重要的已經不再是
家庭的愛,子女、兄弟和父母之間的親情,卻是錢財。
錢財,帶來毀滅,也引發戰爭,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
戰爭。
理念的不同固然是爭戰的原因,但是,在戰爭背後做祟
的卻是金錢,例如:依靠武器貿易發財、利用戰爭獲益
等等。
耶穌明確表示:『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路十
二15)。
貪婪,極其危險;因為,它給我們不真實的安全感。
雖然,激勵人祈禱、進聖堂;但是,也促使人心生貪念
,最終,收穫惡果。
耶穌又講述了一位富人、一位優秀企業家的比喻;這位
富人【田產豐收】、【財富滿盈】。
他沒有想:我將與我的工人、我的員工分享收穫,好使
他們的家庭也能更加富裕;他心裡卻盤算著:我可怎麽
辦呢?因為,我已經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我要這樣
做:我要拆毀我的倉房,另建更大的(路十二17 ~ 18)
。他的倉房越建越大;他的貪財之心永無止盡。
如果,你有一顆貪戀錢財的心,即使已經非常富有,卻
依然想要更多;這就是那些貪財者所崇拜的神。
教宗說,得救的道路,是真福八端的道路,首先是神貧
,也就是,即使擁有財富也不貪財,把財富用來為他人
服務、與人分享、讓眾人受益。
樂善好施,就是我們沒有犯下拜金錢偶像罪的標記。
樂善好施,指的是【施捨給他人他們所需要的東西】,
它不是我們的剩餘,是我們必需有所捨棄的東西;因為
,它或許對我們還有用。
這是一個很好的標記,意味著我們對 天主的愛勝過了
我們對錢財的貪戀。
然後,教宗提出三個我們可以省思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我有施捨嗎?
第二個問題:我給多少?
第三個問題:我如何給?是像耶穌那樣以溫柔愛撫給予
呢?還是像人繳納稅款那樣給予?
『可是,神父,您說這話是什麽意思?』
意思是,當你幫助一個人時,你有注視他的眼睛嗎?有
握他的手嗎?
他是基督的身體,是你的弟兄、你的姐妹;在那一刻,
你就像是養活天空飛鳥的 天父,懷著 天父在給予時
的那種大愛!
讓我們向 上主祈求不拜金錢偶像、不貪戀錢財的恩寵
;讓我們祈求注視 天父的恩寵,祂充滿了仁愛、慷慨
和慈悲;讓我們也祈求能以樂善好施幫助他人的恩寵,
而且要像 天父那樣幫助。
『可是,神父, 天主沒有捨棄任何東西』。
耶穌基督,雖與 天主同等,卻捨棄了這種優勢,貶抑
自己,自謙自卑,祂也有所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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