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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十九日,在聖瑪爾大之家的清晨彌撒中,教宗方濟

 

表示:耶穌所譴責的不是錢財,是那導致家庭分裂和

 

戰爭的貪財之心。

 

貪戀錢財,就是崇拜偶像;教宗指出,人不可事奉兩個

 

主人;要麽,事奉    天主,要麽,事奉錢財。

 

耶穌並不反對錢財本身,只是要人警惕,不要在錢財中

 

尋找自己的安全感;因為,錢財會把宗教變為保險公司

 

。此外,貪財之心造成分裂,就像福音中的兩位弟兄那

 

樣,為了遺產爭吵。

 

教宗說:我們想想,有多少我們認識的家庭,為了遺產

 

爭吵,誰也不理誰,相互仇恨。

 

爭遺產,是家庭不和的原因之一;最重要的已經不再是

 

家庭的愛,子女、兄弟和父母之間的親情,卻是錢財。

 

錢財,帶來毀滅,也引發戰爭,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

 

戰爭。

 

理念的不同固然是爭戰的原因,但是,在戰爭背後做祟

 

的卻是金錢,例如依靠武器貿易發財、利用戰爭獲益

 

等等。

 

耶穌明確表示:『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路十

 

15)。

 

貪婪,極其危險;因為,它給我們不真實的安全感。

 

雖然,激勵人祈禱、進聖堂;但是,也促使人心生貪念

 

,最終,收穫惡果。

 

耶穌又講述了一位富人、一位優秀企業家的比喻;這位

 

富人【田產豐收】、【財富滿盈】。

 

他沒有想:我將與我的工人、我的員工分享收穫,好使

 

他們的家庭也能更加富裕;他心裡卻盤算著:我可怎麽

 

辦呢?因為,我已經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我要這樣

 

做:我要拆毀我的倉房,另建更大的(路十二17 ~ 18

 

他的倉房越建越大;他的貪財之心永無止盡。

 

如果,你有一顆貪戀錢財的心,即使已經非常富有,卻

 

依然想要更多;這就是那些貪財者所崇拜的神。

 

教宗說,得救的道路,是真福八端的道路,首先是神貧

 

,也就是,即使擁有財富也不貪財,把財富用來為他人

 

務、與人分享、讓眾人受益。

 

樂善好施,就是我們沒有犯下拜金錢偶像罪的標記。

 

樂善好施,指的是【施捨給他人他們所需要的東西】,

 

它不是我們的剩餘,是我們必需有所捨棄的東西;因為

 

,它或許對我們還有用。

 

這是一個很好的標記,意味著我們對    天主的愛勝過了

 

我們對錢財的貪戀。

 

然後,教宗提出三個我們可以省思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我有施捨嗎?

 

第二個問題:我給多少?

 

第三個問題:我如何給?是像耶穌那樣以溫柔愛撫給予

 

還是像人繳納稅款那樣給予?

 

『可是,神父,您說這話是什麽意思?』

 

意思是,當你幫助一個人時,你有注視他的眼睛嗎?有

 

握他的手嗎?

 

他是基督的身體,是你的弟兄、你的姐妹;在那一刻,

 

你就像是養活天空飛鳥的    天父,懷著    天父在給予時

 

的那種大愛!

 

讓我們向    上主祈求不拜金錢偶像、不貪戀錢財的恩寵

 

;讓我們祈求注視    天父的恩寵,祂充滿了仁愛、慷慨

 

和慈悲;讓我們也祈求能以樂善好施幫助他人的恩寵,

 

而且要像    天父那樣幫助。

 

『可是,神父,    天主沒有捨棄任何東西』。

 

耶穌基督,雖與    天主同等,卻捨棄了這種優勢,貶抑

 

自己,自謙自卑,祂也有所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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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