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許多人得救的代價
(乙年常年期第二十九主日)
本主日、常年期第二十九主日,彌撒中的福音和讀經一
分別取自聖馬爾谷福音第十章第三十五到第四十五節、
依撒意亞先知書第五十三章第十到第十一節。
耶穌曾三次預言祂的受難;但是,直到祂死後復活,祂
的門徒們並沒有真正理解祂的話的意義。
祂的第三次預言,是在上耶路撒冷去受難的路上說的;
那時,耶穌走在前面,祂的門徒們和別的人跟隨在後面
,又驚奇、又害怕;他們直覺到有什麼事將要發生了。
耶穌把祂的門徒們帶到一邊,告訴他們說:『我們上耶
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長和經師,他們要定祂的
死罪、殺害祂;但是,三天以後,祂必復活』。
奇怪的是,聖瑪竇和聖馬爾谷福音都在記載這次預言後
,立刻便敘述載伯德兩位兒子要求坐在耶穌的一左一右
的故事。
本主日的彌撒福音就以這故事開端,接著,介紹『人子
不是來受人服事的,是要來服事人的,並且犧牲自己的
性命,做為許多人得救的代價』的道理。
彌撒福音上這樣說:
那時候,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若望走到耶穌跟前、對
祂說︰「師傅﹗我們求祢能答應我們的一個請求﹗」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願意我給你們做什麼呢?」
他們回答說︰「在祢的光榮中,賜我們一位坐在祢右邊
、一位坐在祢左邊」。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我喝
的杯,你們能喝嗎?或者,我受的洗,你們能受嗎?」
他們對祂說︰「我們能」。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喝的杯,你們固然要喝;我受的
洗,你們也必然要受;但是,坐在我的右邊或左邊,不
是我可以給的,是 天主給誰預備了,就賜給誰」。
其他十位門徒聽了,就開始惱怒雅各伯和若望。
耶穌叫門徒過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在外邦人中
,有尊為首領的主宰他們、有大臣管轄他們;你們中間
卻不可這樣,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成為大人物,就當做
你們的僕役;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就當做眾人的
奴僕;因為,人子不是來受人服事的,是要來服事人的
,並且犧牲自己的性命,做為許多人得救的代價」。
雅各伯和他的兄弟若望是耶穌所收的首批門徒,據初期
教會傳統,他們是耶穌的親戚,他們對耶穌有所請求。
在聖瑪竇福音的一個類似記載中,這請求更是由他們的
母親向耶穌提出的;他們請求的是,在耶穌的光榮中,
一位坐在耶穌右邊、一位坐在耶穌的左邊。
聖馬爾谷福音記載說,其他門徒們聽了,就對他們兩人
生氣;於是,耶穌便乘機教導他們說:『在你們中間,
誰若願意做大人物,就該做大家的僕人;誰若願意居首
位,就該做大家的奴僕』;這是順理成章的自然結論。
但是,在本主日的彌撒中,教會的禮儀卻把我們的注意
力集中在別的兩點上 :
第一點是、耶穌和祂的門徒們要喝的杯和要受的洗。
『杯』和『洗』,在這裡,都是指受難的意思。
第二點是、犧牲自己的性命做為許多人得救的代價;這
也就是本主日彌撒中讀經一所強調的兩點道理。
本主日彌撒中的讀經一,是第四首『 上主僕人』的詩
歌的結語,這首詩歌在教會的禮儀中有極重要的地位,
每年,在聖周五,耶穌受難節日的聖道禮儀中,我們誦
讀它,它的主題是,一位義人的受難有為許多人贖罪的
功效。
聖教會向來把這道理拍合在耶穌身上,認為耶穌在十字
架上的犧牲是贖罪祭,人類的得救完全有賴於這祭獻的
功勞。
讀經一上這樣說:
上主的旨意是要用痛苦折磨祂的僕人,當祂犧牲了性命
、做了贖罪祭時,就要看見祂的後代延年益壽,
上主的旨意也將藉祂的手實現。
在祂受盡痛苦之後,就要看見光明,而且心滿意足。
我正義的僕人因自己的經歷要使多人成義;因為,祂承
擔了他們的罪過。
直到今日,我們中國 天主教徒經常舉行苦路善工,在
這善工中,我們多次叩拜十字聖架,並且誦唸:『耶穌
基利斯督,我等欽崇爾、讚美爾;爾因此聖架救贖普世
』。
『救贖』,這名詞和這觀念深深地銘刻在我們的心中,
成為我們敬愛耶穌的一個主要動機;今日,
天主教的神學家似乎在盡量避免『救贖』的名詞和觀念
,他們以為,這樣的說法和想法與 天主的本性不合,
他們寧願用『拯救』或『解放』那樣的字眼來替代『救
贖』。
神學家們的意見值得我們尊重;但是,我們教會前輩所
以採用『救贖』這名詞,原是藉著人的語言來表達
天主的行為,他們根據聖經的記載,把耶穌的犧牲說做
是為許多人的得救所付出的代價。
他們並不因此認為這是向魔鬼付出的贖金、或是為平息
天主的憤怒奉獻禮物,這是他們對耶穌的救世工程的一
種嘗試性的解釋。
平心而論,對現代人來說,『拯救』和『解放』二詞,
的確比『救贖』妥當一些;但是,就耶穌時代的情形來
說,『救贖』一詞倒自有它的好處,因為它可令人避免
當時人們對默西亞主義的妄想。
原來,『救贖』一詞所要告訴我們的是這麼一端道理,
那就是:耶穌真的拯救和解放了人類;但是,祂不是如
同與祂同時代的多數猶太人所想像的那樣,耀武揚威的
世俗的默西亞,祂更像依撒意亞先知書中所描述的受難
的 上主僕人,祂是以受苦、受難來拯救和解放人類。
基督,我們讚美祢;亞孟。
作者:阿德里安.諾桑 本篤會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