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過時的使命
依六十 1~6;瑪廿八 16~20
「小德蘭福傳之友」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傳教節,強調的是傳教;但是,在今時、今日,
傳教是否過時了?
雖然,教會官方從教宗到各地主教團仍然在強調
傳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可是,好像有不少理論
與說法負面地影響到我們的傳教熱忱,使我們
天主教教友對傳教提不起勁;然而,沒有這些理
論和說法的福音派等基督教派卻傳教熱忱高漲。
這些理論和說法歸納成以下幾點:
1.不認識基督、沒有領洗的人也可以得救,這些
人叫做「無名基督徒」,只要按良心做事就夠了。
2.所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基督宗教沒有什麽不
同。
3.有的人不是基督徒,但是,他的行為比基督徒
更好,為什麽一定要人認識基督並領洗?
一、今天,為什麽還要傳教?
1.傳教是 天主子耶穌的命令(如果,我們基督
徒還相信耶穌是 天主子),今天的福音對這點
說得很清楚;今天,我們還遠遠沒有使「萬民」
成為主耶穌的門徒、沒有給所有人付洗;主耶穌
基督建立了教會,教會存在的理由就是傳教。
2.傳教的唯一動機是愛,別人也得福音、得享永
生;一位真正認識基督、接受了基督福音,並且
深切體會到福音的珍貴的基督徒,不能對如此大
的喜訊保持緘默,也不能對 天主子受如此大的
苦難的救贖大愛保持緘默。
有喜訊,要與人分享,不願意與人分享喜訊的人
是沒有愛心的人,這樣的人其實連自己的得救都
成問題;因為,在基督信仰裡,「得救」指的是
與愛人的 天主在愛中合一,沒有愛心的人無法
與 天主合一。
這正是為什麼聖保祿說:「我若不傳福音,我就
有禍了」(格前九16)。
沒有真正認識到基督福音之珍貴的人,是不會與
人分享的;所以,一位基督徒的傳教熱忱的確與
他的信仰程度成正比。
這也是為什麽說,沒有傳教熱忱的人很容易失去
自己的信仰;越傳教,越能紮深自己的信仰。
3.人的得救不是意謂人最後得到什麽物質的賞報
,如洋房、車子、電視機等等,是與愛的
天主建立永恆的愛的關係。
擁有 天主,就不缺少其他任何東西(正如孩子
的幸福不是因得到父母買來的玩具、車子等外在
的東西,是得到父母的愛和臨在),為了建立這
愛的關係,認識是必須的;不認識如何產生愛?
這正是為什麼主耶穌說:「永生,就是認識
天父及 天父派遣來的耶穌基督」(參若十七3)
所以,我們要讓人認識基督,在此世先預嘗永生
的福樂。
這也是為什麽雖然「無名基督徒」可能死後得救
,但是,他們在今生卻有很多的欠缺,沒法得到
基督徒所領悟的生命意義和永生的希望及聖事的
恩寵,也無法知道自己是被 天主所愛的。
不知被 天主所愛的人就如同孤兒一樣,不知道
有父母的愛。
然而,人生最大的需要是愛;所以,我們也要向
「無名基督徒」傳福音。
4.不是所有未領洗的人都叫「無名基督徒」,要
符合以下的條件才是:
(1) 沒有領洗的原因不是他們的過錯,如果,
某人認識到應當接受基督,卻又拒絕接受祂,此
人「犯錯了」,不是「無名基督徒」。
(2) 此人要盡其所能按良心生活、盡其所能塑
造一個不被蒙蔽的良心,就是此人盡力按
天主給他的恩寵生活。
如果, 天主給了他領洗的恩寵(就是給了他塔
冷通),他就該利用此恩寵領洗。
如果, 天主只給了他二個塔冷通,這樣的恩寵
還不夠領洗,他卻盡力利用這二個塔冷通的恩寵
生活、做人,他就可稱為「無名基督徒」。
「無名基督徒」並不表示對自己的行為選擇無須
負責。
5.一個「好人的標準」是「愛 天主、愛人」的
人,而且,「愛 天主」是首要的第一誡。
光說愛人,卻不願認識 天主、愛慕 天主的人
,其實,不是一位「好人」,他沒有真正按良心
做事。
真正按基督教導生活的基督徒,他的行為一定會
比其他人更好。
假使,他沒有按照基督的教導生活,錯的是他個
人,不是基督的教導。
傳教工作是傳授基督的教導,不是要別人效法他
自己的行為;基督是 神,我們軟弱的人都不是
神。
6.所有宗教都一樣?
只要稍微留意就會知道這句話的糊塗,因為不同
宗教的教導、道德、宗教生活都相差太多了。
基督宗教是 天主啟示給人的宗教,一切以愛為
出發點,即 神愛世人,並且降來告訴人生命的
意義、人生的終向以及人與神的關係等等,並以
替人贖罪使人能得到永生。
其他大部份宗教是人憑自己的理智想像、思索出
來的一套理論説法,這些理論說法因時、因地可
隨時改變;雖然,用意是解釋人生遭遇的問題,
卻遠遠不夠,因為,人能理解的東西太有限,也
太依賴肉眼可見的事物。
可是, 神和天堂等都不是肉眼可見的。
另外,我們不要忘記,即使「邪教」的創始人也
會說自己的宗教是會帶給人幸福的;有得幸福的
意願不夠,還要有得幸福的方法。
基督宗教最獨特的是:「 天主竟樣愛了世界,
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祂的不致喪亡
,反而獲得永生」。
基督宗教的創立者是「神、人」,不只是人而已
;人亟需救贖,人不能給別人永生(因為人自己
沒有永生),只有 神才有永生可以給人。
二、誰去傳教?
梵二說,每位領了洗的基督徒都有傳教的責任。
當然,因為每人的生活環境不同,傳教的方式也
有異;現在,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的人沒有聽過
基督的福音,所以,有些人要到外地做傳教士。
但是,不能到遠方的人也可以在各自的環境內傳
教,尤其,今天的地球村裡,很多非基督徒可能
就是基督徒的鄰居。
教會有兩位傳教主保說明了這一點:聖方濟沙勿
略是到遠方傳教的模範;隱修院的聖女小德蘭則
是在自己生活的環境裡藉著祈禱和刻苦來傳教的
模範;兩者都是使傳教產生功效必不可少的。
三、如何傳教?
1.以言:
以言是因為我們要「跟人講信仰的道理、傳福音
的真理」,主耶穌說:「要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
咐你們的一切」(福音)。
講道理的重要性是因為還沒有信仰的人也有天賦
的理智,理智要尋找「真理」;而且,「得救的
真理」是每人所要尋找的。
所以,每位有傳使命的基督徒都該多認識自己的
信仰、多學教理,準備好答覆別人的詢問(參閱
伯前三15)。
2.以行:
祈禱的人、為愛 天主、愛人奉獻犧牲(背十字
架)的人最能打動人心;人心尋找的是「愛」,
充滿愛心,不圖名圖利,願為別人的得救而犧牲
的人最有說服力,就如教會初期及世世代代為傳
福音做犧牲見證的基督徒,他們之中可能是我們
的父母、老師、朋友、神長、修女......。
3.多動腦筋,靈活利用自己所在的環境,例如:
小販在攤子上播放悅耳的聖樂、開影印店的老闆
印勵志的聖經章句送給顧客等;多創造傳教機會
與人接觸,講耶穌......
羅十15「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多麼美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