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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做一位愛主、愛人的基督徒!

 

希八     6~13;谷三     13~19

 

                                                                          乙年常年期第二周星期五

 

小德蘭福傳之友 」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在舊約中,盟約,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盟約

有點兒像我們常說的雙方都同意的合約;其實

,盟約有更深的意義,它的基礎不只是法律,

而且是愛,比如說,婚約是一個合約,更是一

個盟約。

天主揀選了小小的以色列子民,在他們剛逃離

埃及還是做難民的時候,就跟他們立盟約:

天主要做愛他們、保護他們的        天主,他們要

做         天主的忠實子民。

可惜,以色列子民很多時候沒有忠於這個盟約

,很讓        天主傷心。

主耶穌因著祂來、寬恕我們的過犯,成了

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建立 了        天主與我們中

間新的、更好的盟約。

正如一個合約或者盟約要簽名才能生效,

天主也用祂的聖子為我們犧牲的血簽了名、蓋

上封印;我們藉著洗禮,成為這個新盟約的一

部份,就好像今天福音裡,主耶穌一位一位地

點名召叫祂的門徒,        天主也一位一位地點名

召叫了我們。

我們需要忠於這個愛的盟約的召叫,以愛還愛。

結了婚的夫妻會重發他們的結婚誓願;在彌撒

裡面,我們也有機會去重發領洗時跟

天主訂立的盟約。

每一次在彌撒裡,主耶穌藉司鐸的口說:『這

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所

以,每次,我們喝這杯時,我們要誓願做一位

更好的、愛主、愛人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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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