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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做一位愛主、愛人的基督徒!
希八 6~13;谷三 13~19
乙年常年期第二周星期五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在舊約中,盟約,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盟約
有點兒像我們常說的雙方都同意的合約;其實
,盟約有更深的意義,它的基礎不只是法律,
而且是愛,比如說,婚約是一個合約,更是一
個盟約。
天主揀選了小小的以色列子民,在他們剛逃離
埃及還是做難民的時候,就跟他們立盟約:
天主要做愛他們、保護他們的 天主,他們要
做 天主的忠實子民。
可惜,以色列子民很多時候沒有忠於這個盟約
,很讓 天主傷心。
主耶穌因著祂來、寬恕我們的過犯,成了
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建立 了 天主與我們中
間新的、更好的盟約。
正如一個合約或者盟約要簽名才能生效,
天主也用祂的聖子為我們犧牲的血簽了名、蓋
上封印;我們藉著洗禮,成為這個新盟約的一
部份,就好像今天福音裡,主耶穌一位一位地
點名召叫祂的門徒, 天主也一位一位地點名
召叫了我們。
我們需要忠於這個愛的盟約的召叫,以愛還愛。
結了婚的夫妻會重發他們的結婚誓願;在彌撒
裡面,我們也有機會去重發領洗時跟
天主訂立的盟約。
每一次在彌撒裡,主耶穌藉司鐸的口說:『這
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所
以,每次,我們喝這杯時,我們要誓願做一位
更好的、愛主、愛人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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