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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學習愛主、愛人

 

路十四     1~6

 

安息日,耶穌進了一位法利塞人首領的家中吃飯;

他們就留心觀察祂。

在祂面前有一位患水臌症的人。

耶穌對法學士及法利塞人說道:「安息日,許不許

治病?」

他們都默然不語。

耶穌遂扶著那人,治好他,叫他走了。

然後,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的兒子或牛掉在

井裏,在安息日這一天,不立刻拉他上來呢?」

他們對這話不能答辯。

 

聖言反省

 

「在安息日治病,是否符合法律?」

在形式上看,似乎不符合,在精神上卻符合;因為

,        天主法律的精神和核心是愛。

治病如同救人,都是愛的要求。

法律的形式是為幫助實現法律精神而設定的;如果

,對法律的遵守在形式上違反了愛,那就說明此法

律形式有問題。

法利塞人之所以不敢回答耶穌的提問,就是因為他

們深知,自己對法律形式的嚴格要求,在許多情形

下是成問題的。

天主給我們法律、禮儀、聖經、教會等等,都是為

幫助我們成為住在祂愛內的人;讓我們在一切事上

學習愛主、愛人。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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