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聖人的精髓 (諸聖節)
瑪竇福音五 1~12a
薛恩博樞機著 丁穎達教授譯
默想:
十一月一日、諸聖節的福音章節,在我看來,呈現
了耶穌訊息的核心就是「真福八端」;當我們思量
一下,宣報這八端真福的地點和方式,其意義已經
彰顯出來。
我們在湖邊、在那至今仍被稱為「真福山」的上面
,那裏有著特別美麗的景象:往前看去,整個革乃
撒勒湖盡收眼底,往左是戈蘭高地、往右是通向納
匝肋的開闊的鴿谷。
大批群眾聚集在那裏,耶穌開始對群眾宣講,特別
是對祂的門徒們宣講;因為,他們將來要把他們師
傅的教導傳遍世界。
這整個場景讓我們想起另一個與猶太人民信仰基礎
有關的場景:那時候,在另一座山上,就是西乃山
上, 天主藉著梅瑟向人民傳達了十條誡命,指給
他們在個人生活中及社會裏獲得快樂生活的道路。
而今, 天主藉著祂的聖子耶穌基督,給了另一個
指路的標記,不再以禁止的形式,是以許諾的形式
;遵守 天主之道的人是有福的。
其實, 天主並沒有廢止十誡;反而,予以加強。
第五誡警告說:【你不可殺人】;耶穌更清晰地說
:『不使用暴力的人是有福的、締造和平的人是有
福的』。
光是在行為上「不殺人」,還不夠;因為,這取決
於內心深處的態度問題。
『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憐憫』。
第七誡禁止偷盜;每個人在心裏都明白,偷別人的
東西,是不對的;只要我們的良心還沒有被泯滅,
它自然會告訴我們。
耶穌更進一步,祂稱「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
因為,當他們看到不義時,會怒火中燒;當正義被
侵犯時,他們絕不會視若無睹。
「不偷盜」,很好;若把精力傾注在人間創造更多
正義,那會更好。
第六誡禁止姦淫,第九和第十誡勸人不要貪婪、不
要「妄羨」他人的妻子或財物。
耶穌則非常直截了當,祂追根尋源地指出錯誤慾望
的出處,並說:『心裏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
他們要看見 天主』。
從根基由下而上,「正直」的人是快樂、有福的,
他們的心已經滿全、又良善。
第一條和第九條真福指出,我們的心仍然有機會被
「修復」;在 天主前貧窮,也就是「神貧」,會
讓我們有福,並得進天國。
同時,承受不義之苦,比犯下不義要好;為耶穌的
緣故被辱罵和蒙羞,總比使別人被辱罵和蒙羞要好
!誰若願意在這條路上與耶穌同行,誰就會在當下
經歷到喜樂,在將來【獲得在天上的豐厚賞報】。
教會在今天所敬禮的「諸聖們」,有的家喻戶曉,
有更多的卻鮮為人知;惟有 天主記得他們。
然而,他們全都擁有真福八端的「精髓」,他們的
善行值得我們每個人效法、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