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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聖人的精髓 (諸聖節)

 

 

瑪竇福音1~12a

 

薛恩博樞機著 丁穎達教授

 

默想:

 

十一月一日、諸聖節的福音章節,在我看來,呈現

 

了耶穌訊息的核心就是「真福八端」;當我們思量

 

一下,宣報這八端真福的地點和方式,其意義已經

 

彰顯出來。

 

我們在湖邊、在那至今仍被稱為「真福山」的上面

 

,那裏有著特別美麗的景象:往前看去,整個革乃

 

撒勒湖盡收眼底,往左是戈蘭高地、往右是通向納

 

匝肋的開闊的鴿谷。

 

大批群眾聚集在那裏,耶穌開始對群眾宣講,特別

 

是對祂的門徒們宣講;因為,他們將來要把他們師

 

傅的教導傳遍世界。

 

這整個場景讓我們想起另一個與猶太人民信仰基礎

 

有關的場景:那時候,在另一座山上,就是西乃山

 

上,    天主藉著梅瑟向人民傳達了十條誡命,指給

 

他們在個人生活中及社會裏獲得快樂生活的道路。

 

而今,    天主藉著祂的聖子耶穌基督,給了另一個

 

指路的標記,不再以禁止的形式,是以許諾的形式

 

;遵守    天主之道的人是有福的。

 

其實,    天主並沒有廢止十誡;反而,予以加強。

 

第五誡警告說:【你不可殺人】;耶穌更清晰地說

 

:『不使用暴力的人是有福的、締造和平的人是有

 

福的』。

 

光是在行為上「不殺人」,還不夠;因為,這取決

 

於內心深處的態度問題。

 

『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憐憫』。

 

第七誡禁止偷盜;每個人在心裏都明白,偷別人的

 

東西,是不對的;只要我們的良心還沒有被泯滅,

 

它自然會告訴我們。

 

耶穌更進一步,祂稱「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

 

因為,當他們看到不義時,會怒火中燒;當正義被

 

侵犯時,他們絕不會視若無睹。

 

「不偷盜」,很好;若把精力傾注在人間創造更多

 

正義,那會更好。

 

第六誡禁止姦淫,第九和第十誡勸人不要貪婪、不

 

要「妄羨」他人的妻子或財物。

 

耶穌則非常直截了當,祂追根尋源地指出錯誤慾望

 

的出處,並說:『心裏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

 

他們要看見    天主』。

 

從根基由下而上,「正直」的人是快樂、有福的,

 

他們的心已經滿全、又良善。

 

第一條和第九條真福指出,我們的心仍然有機會被

 

「修復」;在    天主前貧窮,也就是「神貧」,會

 

讓我們有福,並得進天國。

 

同時,承受不義之苦,比犯下不義要好;為耶穌的

 

緣故被辱罵和蒙羞,總比使別人被辱罵和蒙羞要好

 

!誰若願意在這條路上與耶穌同行,誰就會在當下

 

經歷到喜樂,在將來【獲得在天上的豐厚賞報】。

 

教會在今天所敬禮的「諸聖們」,有的家喻戶曉,

 

有更多的卻鮮為人知;惟有    天主記得他們。

 

然而,他們全都擁有真福八端的「精髓」,他們的

 

善行值得我們每個人效法、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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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