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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女瑪加利大  

 

Bd.Margaret of Citta_di_Castello

 

                         4月13日

 

童貞,主曆一三二零

 

主曆一二九六年,某日清晨,翁波利亞有幾位女子

到聖堂祈禱,路上,她們發現一位女孩子,年約六

、七歲,在街頭流浪。

顯然的,那是因為父母太貧窮,無力養活她,才硬

著心腸把親生的骨肉遺棄。

那幾位女子心腸慈悲,就聯合把她收養,每家輪流

供給食、宿;到後來,她成了全村公共的養女,這

就是福女瑪加利大童年的歷史。

瑪加利大到了十五歲那一年,入多明我會第三會;

自該時起,她一心敬主,不務外事。

有一位同會會員患了目疾,群醫束手,賴瑪加利大

顯靈蹟,恢復視覺。

某日,她的養父母家裏失火,用她的外衣擲在火焰

上,火立刻就熄滅。

為了酬報村人養育之恩,瑪加利大每日在他們工作

的時間代為照顧孩童;她利用這機會給兒童們講解

要理。

她自己特別恭敬聖嬰耶穌,就把這敬禮灌輸給兒童

,並教他們唱聖詠。

瑪加利大祈禱時,身體常停留空中,離地約一、二

尺。

主曆一三二零年,瑪加利大投入主懷,得年三十三

歲;主曆一六零九年,她被榮列真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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