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基督徒的生活,為主耶穌做見證
若五 31~47
那時,耶穌對猶太人說:「如果,我為我自己做證
,我的證據不足憑信;但是,另有一位為我做證,
我知道祂為我做的證足以憑信。
你們曾派人到若翰那裏去;他就為真理做過證。
其實,我並不需要人的證據;我提及這事,只是為
叫你們得救。
若翰好比是一盞點著而發亮的燈,你們只一時高興
享受了他的光明。
但是,我有比若翰更大的證據,即 父所託付我要
我完成的工程,就是我所行的這些工程為我做證,
證明是 父派遣了我。
派遣我來的 父,親自為我做證;你們從未聽見過
祂的聲音、也從未看見過祂的儀容,並且你們也沒
有把祂的話存留在心中;因為,你們不相信祂所派
遣的那位。
你們查考經典,因你們認為其中有永生,正是這些
經典為我做證;但是,你們不願意到我這裏來,為
獲得生命」。
「我不求人的光榮;而且,我認得你們、知道在你
們內沒有 天主的愛情。
我因我 父的名而來,你們卻不接納我;如果,有
人因自己的名而來,你們反而接納他。
你們既然彼此尋求光榮,卻不尋求出於唯一
天主的光榮,你們怎麼能相信我呢?
不要想我要在 父面前控告你們;有一位控告你們
的,就是你們所寄望的梅瑟。
若是你們相信梅瑟,必會相信我;因為,他是指著
我而寫的。
如果,你們不相信他所寫的,怎麼會相信我的話呢
?」
聖言默想
耶穌用「做見證」這一個觀念,向那些不信的猶太
人證實自己的權柄是合法的,祂舉出以下的見證,
說明自己是 天父派遣來的,就是 : 自己行的奇蹟
、洗者若翰、聖經和梅瑟。
而且,最大的見證, 是 天父親自為祂做的見證;
如果,沒有 天父的見證,其他的做證都是無效的。
耶穌這樣的教導,加強了門徒的信德,同時亦揭穿
了猶太人不信的藉口。
如果,我們恆常地反省 天主如何在我的生活和整
個受造世界裡工作、在我生命中遇上的人怎樣幫助
我認出 天主的臨在、在以聖經祈禱時
天主聖神如何啟迪我 、指引我,我會得到恩寵,不
但能明認「見證」,更能加強自己對 天主聖三的
信德,活出基督徒的生活,為主耶穌做見證。
天主,願禰永受讚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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