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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能感受得到幸福?

 

路十二     13~21

 

那時候,人群中有一個人向耶穌說:「師傅,

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吧!」

耶穌對他說:「人哪!誰立了我做你們的判官

及分家人呢?」

遂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

因為,一個人縱然富裕,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

的資產」。

耶穌對他們設了一個比喻說:「有一位富人,

他的田地出產豐富;他心裏想道:我可怎麼辦

呢?因為,我已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

他遂說,我要這樣做:我要拆毀我的倉房,另

建更大的,好在那裏收藏我的一切穀類及財物。

以後,我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存有大

量的財物,足夠多年之用,你休息吧!吃喝、

宴樂吧!

天主卻對他說:糊塗人哪!今夜,就要索回你

的靈魂,你所儲備的將歸誰呢?

那為自己厚積財產、卻不在        天主面前致富的

,也是如此」。

 

反省

 

印度籍的耶穌會會士戴邁樂神父曾說:幸福,

不是透過「獲得」產生的,是透過「去掉」出

現的;去掉蒙蔽心靈上的障礙,例如:幻覺、

貪慾和自私等。

他進一步解釋:看到光明,是眼睛本來就有的

功能;如果,不拿去眼罩,怎能看見呢?

聽到聲音,是耳朵本來就有的功能;如果,不

摘掉耳塞,如何聽得見呢?

同理,感到幸福,是心靈本來就有的功能;如

果,不去掉蒙蔽它的障礙物,又怎能感受得到

呢?

今天,福音所提及的財主,不正犯這樣的錯誤

嗎?

我為自己心靈的幸福,該「去掉」什麼呢?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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