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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判斷人,免得受判斷

 

路十一     42~46

 

那時候,耶穌向法利塞人說:「禍哉,你們法利塞人

!因為你們把薄荷、茴香及各種菜蔬捐獻十分之一,

反而將公義及愛        天主的義務忽略過去;這些固然該

做,那些也不可忽略。

禍哉,你們法利塞人!因為你們在會堂裏愛坐上座、

在街市上愛受人致敬。

禍哉,你們!因為你們就如同不顯露的墳墓,人在上

面行走,也不知道」。

有一位法學士回答耶穌說:「師傅,你說這些話,連

我們也侮辱了」。

耶穌說:「禍哉,你們這些法學士!因為你們加給人

不堪負荷的重擔,你們自己對這重擔連一根指頭也不

肯動一下」。

 

反省

 

在羅馬人書中,聖保祿警告我們,不要判斷別人,然

後也做同樣的事,免得受        天主的判斷。

耶穌也告誡我們,「不要判斷人,免得受判斷」。

同時,耶穌也嚴厲斥責愛判斷人的經師和法利塞人為

偽君子」。

然而,當我們捫心自問,就會發現自己心中總是蠢

著判斷的慾望。

想克服這個惡習,除了祈禱和懺悔之外,還必須學習

認識和接納自我;否則,我們就容易將內心的不滿和

陰影投射到他人身上去,甚至,藉著貶低他人來提高

自己。

那麽,當我們判斷他人時,不妨問自己:我需要整合

什麼?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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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