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基督復活新生命的信友
都要為基督做證
(乙年耶穌復活期第三主日)
房志榮神父 著
默想:
本主日感恩禮的福音,由若望轉移到路加;耶穌復活的
事實,重要;耶穌復活後的顯現,也很重要;描述耶穌
復活後的顯現,若望是高手,耶穌復活主日和復活期第
二主日,我們聽過他有關復活當天晚上及八天之後耶穌
顯現給門徒的精采報導;今天,路加又對我們說些什麼
呢?
耶穌顯現給往厄瑪烏去的兩位門徒,已在復活節當天的
感恩禮中聽過(如果,是在薄暮時分慶祝);今天,要
聆聽的路二十四 35~48是故事的續篇:當夜,二門徒
由厄瑪烏趕回耶路撒冷,把在路上所遇到的事和在分餅
時認出耶穌的經驗敘述了一遍。
就在這時,耶穌站在他們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這和若望所報導的一樣,耶穌復活後的顯現,給人帶
來平安,以猶太人的 shalom 做為祂的祝福。
但是,接下來,路二十四37~43跟若二十章所說的兩次
顯現就很不同:「他們都害怕起來,想是見了鬼神。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恐惶?……看看我的手、我
的腳,分明是我。
你們摸摸我,應該知道 : 鬼神是沒有肉、沒有骨頭的;
你們看,我卻是有的。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伸給他們看。
他們由於歡喜,還是不敢相信,只是驚訝。
耶穌說,你們這裏有什麼吃的沒有?
他們便給了祂一片烤魚;祂就接過來,當著他們的面吃
了」。
對於從希臘文化皈依基督的路加來說,人卑微的身體要
光榮地復活,是不易被接受的;也許正因如此,路加才
把復活的耶穌寫成苦口婆心的老師,用看、摸、吃,種
種肉體感官的方式,一步步地說服門徒們,死而復活、
臨在他們中間的就是祂。
今天福音的第二大段路二十四44~48的五節經句,也是
內容豐富,文意飽滿,是路加福音中耶穌最後的訓話,
先給舊約做了一個總結,並啟發門徒們的心智:「以前
,我還跟你們在一起時,就對你們說過這話:凡是梅瑟
法律、先知和聖詠上關於我所記載的話,都必須應驗。
於是,耶穌開啟他們的心竅,使他們理解經書」。
然後指出全部舊約的精華:「經上曾這樣記載:默西亞
必須受苦,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
最後,耶穌預告 : 「人要因祂的名字,把悔改的信息從
耶路撒冷開始傳報給萬民,使他們得到罪赦」。
最後,是門徒們的角色:「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每位領過洗、獲得基督復活新生命的信友都包括在這
些門徒們裡,都要為基督的復活做證。
讀經一和讀經二是兩個為耶穌復活做證的傑出典範 :
在宗三13~15,17~19中,伯鐸從聖祖講到僕人耶穌、
從外邦人比拉多講到在場的聽眾,說他們否認了一位聖
而且義的人,殺害了生命之源;但是, 天主使祂從死
人中復活了,「我們就是這事的見證人」。
若壹二1~5是第一世紀末,若望在厄弗所寫給小亞細亞
信友的書信,若望勸信友們不要犯罪;但是,誰若犯了
罪,我們在 父那裡有正義的耶穌基督做辯護。
祂為了我們的罪,自己做了贖罪祭,不但為我們的罪,
而且也是為全世界的罪。
這證言與伯鐸在福音裡所說的前後呼應:「人要因祂的
名字,把悔改的信息從耶路撒冷開始傳報給萬民,使他
們獲得罪赦」。
反省與行動:
在讀經、祈禱、服務、感恩聖事和日常生活中,我常與
復活的主耶穌相遇嗎?
聖經上記載 : 「默西亞必須受苦,第三天,要從死人中
復活」的意義,我明白嗎?
我如何在生活中傳報基督復活的喜訊,帶領眾人皈依
基督?
禱文:
請為新教友祈禱
基督徒是耶穌復活的見證人;祈求仁慈的
上主恩賜每一位基督徒,尤其是新教友,常能在感恩禮
中與主親密結合,以火熱的心向世人宣報基督復活的喜
訊,幫助眾人走向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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