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拆散的婚姻
本主日、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彌撒中的福音和讀經一
分別取自聖馬爾谷福音第十章第二到十六節、創世紀第
二章第十八到二十四節。
福音內容包括兩點 : 第一點講婚姻的不可拆散;第二點
講天國屬於像小孩子那樣的人。
讀經一敘述 天主創造女人、做男人的伴侶;無疑地,
本主日彌撒的主題是婚姻的不可拆散性。
我們先從讀經一說起;這篇讀經的內容,敘述
天主造人的故事,故事的焦點是男人、女人同出一源;
結束是:人應該離開自己的父母,與他的妻子結合,二
人成為一體。
讀經一上這樣說: 上主 天主說︰「人單獨生活不好
,我要給他造一位與他相稱的助手」。
上主 天主用塵土造了各種野獸和天空中的各種飛鳥,
都引到人面前,看他怎樣起名;凡人給生物所起的名字
,就成了那生物的名字。
人遂給各種牲畜、天空中的各種飛鳥、各種野獸都起了
名字,卻沒有找到一個與自己相稱的助手。
上主 天主遂使人熟睡;當他睡著了,就取出了他的一
根肋骨,再用肉補滿原處。
然後, 上主 天主用那由人取來的肋骨形成一位女人
,領她到人面前;人就說︰「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她
應稱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為此,人應該離開自己的父母,與他的妻子結合,二人
成為一體」。
在本主日的彌撒福音中,耶穌援引上面的最後一句話來
答覆法利塞人對祂的挑舋。
原來,許、不許丈夫休妻,這正是猶太博士們之間激烈
爭辯的一個問題;聖馬爾谷福音撰寫的目的,是在教育
基督信徒。他對猶太博士們之間的爭辯並無興趣;他所
以記錄耶穌與法利塞人的這場辯論,只能是為介紹耶穌
所講的婚姻不可拆散的道理。
彌撒福音上這樣說:那時候,有些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
︰許、不許丈夫休妻?意思是要試探祂。
耶穌回答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
他們說︰「梅瑟准許人寫了離婚書就可以休妻」。
耶穌對他們說︰「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他才給你們寫
下了這條法令;但是,從創造之初, 天主造了他們一
男、一女,為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
,二人成為一體,以致他們不再是兩個,是一體了。
所以,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回到家裡,門徒又問祂這事;耶穌對他們說︰「誰若休
自己的妻子另娶,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若妻子離棄
自己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
有人給耶穌領來一群小孩子,要祂撫摸他們;門徒卻斥
責他們,耶穌見了,就生了氣,對他們說︰「讓小孩子
到我跟前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 天主的國正屬於
這樣的人。
我實在告訴你們,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 天主的國
,絕不能進去」。
耶穌遂抱起他們來,給他們覆手,祝福了他們。
不許離婚,這是本主日彌撒福音的主要教訓;關於這條
禁令,新編 天主教要理有幾點說明,我們乘機介紹一
下。
一、新編 天主教要理介紹、並接受耶穌所頒布的離婚
禁令:2382 『耶穌曾強調,造物主 天主的原來意圖是
要婚姻的不可拆散;祂廢除在舊約中逐漸引進的寬容措
施。
照 天主教法典的規定,在領過聖洗的 天主教信徒中
間,「凡完全又既遂的有效婚姻,除死亡之外,任何人
間權力、或任何原因,皆不得解除』。
二、新編 天主教要理允許在某種情況下的分居 : 2383
『在有些 天主教法典考慮到的情況下,夫妻不離婚,
卻分居,可以是合法的。
『民法離婚,如果,是保証撫養子女或保護遺產那樣的
合法權利的唯一可行辦法,可以寬容,不成為倫理上的
罪過』。
三、新編 天主教要理說明不許離婚的理由,那就是:
它一則是不守信、再則是褻聖;而且它給人類社會造成
混亂,帶來令人傷痛的災禍。
新編普世教會要理這樣闡述說:2384『離婚,企圖解除
夫妻倆自由締訂的彼此共同生活相愛不渝的契約,是觸
犯自然倫理法則。
離婚,又觸犯婚姻聖事所象徵的救恩盟約。
離婚後再次結婚,新的婚姻即使有民法認可,也只加重
離婚所造成的分裂的嚴重性;這樣結婚的男女是處在公
開並持久的通姦情況中』。
2385『離婚的不道德,也在於它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混亂
,這樣的混亂導致嚴重的損害:損害被遺棄的配偶、損
害由於父母的分離且受創傷而且往往又是他們彼此爭奪
的對象的子女。
由於它有傳染性的不良效果,離婚實在是社會中一種令
人痛心的災殃』。
主內的姐妹、兄弟,婚姻,可以拆散嗎?
『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這是耶穌在本主日
彌撒福音中所給的回答。
耶穌在什麼場合發表了這個主張?
祂怎樣解釋了祂的立場?
在今日,我們要怎樣遵守耶穌的這項教導?
這是本主日的彌撒道理要談的三點。
一、耶穌在什麼場合發表了祂的這個主張?
婚姻,不可拆散;這是耶穌對法利塞人詢問的答覆。
法利塞人為什麼詢問耶穌?
聖馬爾谷福音沒有說明;聖瑪竇福音在記述同一事件時
,卻用了【試探】一詞,意味著引誘耶穌在一個微妙的
問題上表示立場,因而開罪祂的部份聽眾。
耶穌不避禁忌,毫不猶豫地宣佈了自己的立場:『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二、耶穌怎樣解釋了祂的立場?
耶穌先援引舊約創世紀,說明 天主創造男女以及立定
婚姻制度的原始意義,然後,又解釋梅瑟之所以許人休
妻的理由。
祂說,這乃是遷就人的軟弱,不是 天主的本意;依照
天主的本意,『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與他的妻子結合
,二人成為一體。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是一體了
;所以,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三、在今日,我們要怎樣遵守耶穌的這個教導?
關於這點,《 天主教教理》有具體的指示,我們也將
它們分為三點,逐一介紹。
一、《 天主教教理》介紹、並接受耶穌所頒佈的離婚
禁令 ?
2382 耶穌曾強調,造物主 天主的原來意圖是要婚姻的
不可拆散,祂廢除在舊約中逐漸引進的寬容措施。
照 天主教法典的規定,在領過聖洗的 天主教信徒中
間,凡完全又既遂的有效婚姻,除死亡之外,任何人間
權力、或任何原因,皆不得解除。
二、《 天主教教理》允許在某種情況下的分居,2383
在有些 天主教法典考慮到的情況下,夫妻不離婚,卻
分居,可以是合法的。
民法離婚,如果是保證撫養子女或保護遺產那樣的合法
權利的唯一可行辦法,可以寬容,不成為倫理上的罪過。
三、《 天主教教理》說明不許離婚的理由,那就是 ,
它一則是不守信、再則是褻聖,而且它給人類社會造成
混亂,帶來令人傷痛的災禍。
《 天主教教理》這樣闡述,2384離婚,企圖解除夫妻
倆自由締訂的彼此共同生活相愛不渝的契約,是觸犯自
然倫理法則。
離婚,又觸犯婚姻聖事所象徵的救恩盟約。
離婚後再次結婚,新的婚姻即使有民法認可,也只加重
離婚所造成的分裂的嚴重性,這樣結婚的男女是處在公
開並持久的通姦情況中。
2385離婚的不道德,也在於它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混亂,
這樣的混亂導致嚴重的損害,損害被遺棄的配偶,損害
由於父母的分離受創傷、而且往往又是他們彼此爭奪的
對象的子女。
由於它有傳染性的不良效果,離婚實在是社會中一種令
人痛心的災殃。
主內的姐妹、兄弟,在我們國家裏,教會經歷了長期的
嚴重考驗;在這一段時期中出現了許多可歌可泣的英雄
事件,同時也發生了令人心痛的現象,其中之一就是,
教友家庭夫婦關係的不理想。
當然,這並不是我們中國特有的情形;但是,在其他地
方,由於教會機構健全,同樣問題多少有補救的可能,
比如 : 充分準備、妥當舉行婚姻聖事,婚姻生活有了難
處,可向聽告解的神父請教。
一般教區設有婚姻法庭,必要時更可與教會法庭聯絡,
共同處理個別的婚姻案件。
這一切卻是我們國內的姐妹、兄弟難以享受得到的服務
;因此,在本主日彌撒福音裏,我們聆聽了給予我們的
婚姻不可拆散的教訓之後,要同聲呼求祂賞賜我們兩件
恩典 :
第一、軟化教友夫婦的心硬,使他們在各人的良心下,
改善彼此關係,並與 天主修好。
第二、及早健全在我們國內的教會機構,是她能對所有
教友提供更有效的牧靈服務。基督,求祢垂憐;亞孟。
作者:阿德里安.諾桑 本篤會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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