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國務院寄發通函,請駐各国的圣座使館告知当地每位
主教,從今以後,授予教区司鐸【蒙席】尊稱的,将只是
【教宗陛下的司鐸】;并且,这個尊稱,只授给年齡超过
六十五歲的司鐸,不再如过去那样,授予三十五歲以上。
然而,主教和在羅馬聖部工作的聖職人员将繼續享有蒙席
尊稱。
圣座國務院的通函進一步解釋,新规定对担任某些重要職
務的神长,如教区主教或副主教及在圣部工作的聖職人员
無任何变更,他们将繼續享有蒙席尊稱;对过去已经领受
上述尊稱的人,無追溯效力,他们仍繼續保持这项尊稱。
關於授予平信徒教宗勋章的惯例,新规定未引入新内容。
圣座國務院的通函最後表示,此项规定正是奉行先教宗保
禄六世的作法,他在1968年将教会尊稱减至三個。
教宗方济各持同一路线,将这决定做為結構進一步精简的
体现。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