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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初, 天主創造了天地」(創一 1)。 聖經中這幾個開首的字句,肯定了三件事:
永遠的 天主給了一切在祂以外存在的事物一個開端。
唯獨祂是創造者(希伯來語bara──創造,常以 天主為主詞)。
凡存在的一切(以「天地」的格式來表達)都屬於祂,祂給予它們存在。
「在起初已有聖言……聖言就是 天主……萬物是藉著祂而造成的,沒有一樣不是由祂而造成的」
(若一 1-3)。 新約啟示 天主藉著永遠的聖言、祂的愛子創造了一切。
「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藉祂而造成的……一切都是藉著祂,並為了祂而受造的。
在萬有之先就有,萬有都賴祂而存在」(哥一 16-17)。
教會的信仰也承認聖神的創造行動:祂是「賦予生命者」、「造物者聖神」、「萬善的根源」。
在創造中,子和神的行動與父的是一個不可分的整體行動,這在舊約中已有所暗示,
在新約中啟示出來,被教會的信仰規範(regula fidei)明確地肯定:
「存在的只有一個 天主……祂就是聖父、天主、造物者、創作者、安排者。
祂由自己、即藉著祂的聖言和智慧,藉著子和神有如『自己的雙手』創造了一切」。
創造是 天主聖三的共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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