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既然只有未來美物的影子,沒有那些事物的真相, 所以,總不能因著每年常獻的同樣犧牲,
使那些願意親近 天主的人得到成全;因為,如果那些行敬禮的人,一次而為永遠潔淨了,
良心不再覺得有罪了,祭獻豈不就要停止嗎﹖
可是,正因這祭獻才使人每人年想起罪過來,因為,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斷不能除免罪過。
為此,基督一進入世界便說:『犧牲與素祭已非你所要,卻給我預備了一個身體;
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喜,於是,我說:看,我已來到!關於我,書卷上已有記載:
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 』
前邊說:『祭物和素祭,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要,已非你所喜;』這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所奉獻
的;後邊他說:『看,我已來到,為承行你的旨意;』
由此可見,祂廢除了那先前的,為要成立那以後的。
我們就是因這旨意,藉耶穌基督的身體,一次而為永遠的祭獻,得到了聖化。
( 希十 1 ~ 10 )
耶穌的母親和他的兄弟們來了,站在外邊,派人到他跟前去叫他。
那時,群眾正圍著他坐著,有人給他說:「看,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在外邊找你。」
耶穌回答他們說:「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
遂環視他周圍坐著的人說:「看,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
因為,誰奉行 天主的旨意,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 ( 谷三 31 ~ 35 )
單從今天福音的字眼看,耶穌似乎大逆不道,不去承認自己的母親。
想深一層,實際上,祂是在稱讚自己的母親。
聖母領報時,已表明自己是 上主的婢女,要承行 上主的旨意。
耶穌由孩童至成人,經歷種種風雨,聖母一直陪伴在側,沒半句怨言。
原來,耶穌既進入了人間,便成為了我們的長兄,與人建立起血肉關係。但另一方面,耶穌要在
這血肉關係之上建立一種天人關係,就是承行 天父的旨意,服從至死,拯救世人。
這在讀經一述說得再清楚也沒有了。所以,耶穌趁此點出,無論何人,
凡承行 天父旨意的,才是祂的屬神親人,都能分享祂的救恩。
另外,我們也要佩服耶穌的智慧;祂利用每個生活環節去做比喻,訓誨眾人,使人易於瞭解,
有所體悟;這是傳道者必須學習的。
再者,耶穌一定很歡喜我們聽祂講道;因為,祂直接指出,聽道者是祂的親人,因為,他們承行
天主旨意,願意虛心學習。
天父,若我們恆心閱讀聖經,細心留意祢的話,並照著實行,一定也會得到祢的喜悅,並能從中
得到一份豐盈;因為,祢是慷慨、施惠、慈悲的 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