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來自對事態的瞭解 (谷一 21~28)
作者 蔣劍秋神父
門徒和耶穌進了葛法翁;一到安息日,耶穌就進入會堂
教訓人,人都驚奇祂的教訓;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
有權威似的,不像經師們一樣。
當時,在他們的會堂裡正有一位附邪魔的人,他喊叫說
:「納匝肋人耶穌!我們與祢有什麼相干?祢竟來毀滅
我們!我知道祢是誰,祢是 天主的聖者」。
耶穌叱責牠說:「不要做聲!從他身上出去!」
邪魔使那人拘攣了一陣,大喊一聲,就從他身上出去了。
眾人大為驚愕,以致彼此詢問說:「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是新的教訓,並具有權威;祂連給邪魔出命,邪魔也
聽從祂」。
祂的聲譽遂即傳遍了加里肋亞附近各處。
耶穌施教的時候,聽眾都感到驚奇;因為,祂教訓人正像
有權威似的。
一班來說,專業人士談專業知識,都有其權威性;耶穌將
天國的福音帶來人間,祂便是天國福音的專業人士,祂瞭
解福音、知道要世人做甚麼才能獲得永生;所以,祂有權
威。
耶穌的福音,跟當時法利塞人和經師的教訓十分不一樣,
比方 : 對 天主的誡命,法利塞人和經師是食而不化;因
此,立下無數的細則要人遵守,『他們把沉重又難以負荷
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
下』 ( 瑪二十三 4 ) 。
以安息日為例,誡命禁止人在安息日工作,法利塞人和經
師便定下了三十多種安息日所禁止的工作,如 : 收割、簸
穀、打穀、準備飯食、挑與兩粒乾無花果重量相等的擔子
、取水、點火、捕魚;連計畫旅行、考慮工作也在禁止之
列。
因此,他們責怪耶穌的門徒做安息日不該做的事 ( 瑪十二
2 ) ;只因為,在安息日,門徒在田間用手掐麥穗吃。
法利塞人和經師認為,摘麥子,犯了收割的罪;在手中搓
揉麥子,犯了簸穀的罪;把麥子和糠粃分開,犯了打穀的
罪;這整個程序又犯了準備飯食的罪,真是罪大惡極。
耶穌的教訓剛好相反,祂以敬禮 天主和人類的需要為前
題;達味和其同伴因為飢餓,進入聖殿,吃了只許司祭吃
的供餅,沒有罪。
安息日,司祭在聖殿宰殺牲畜,把牲畜抬上祭壇點火燃燒
;也不是罪。
天主喜歡仁愛勝過祭獻;祭天的宗旨,就是在回應人類的
需要 ( 瑪十二 1~8 ) 。
『你們中誰有一隻羊,假如,在安息日,掉入坑裏,竟不
把牠抓住,拉上來呢 ?
人比羊貴重多了 !
所以,在安息日,是許可行善的』 ( 瑪十二11 ) 。
因此,耶穌說 : 『安息日是為人立的;並不是人為了安息
日 』 ( 谷二27 ) 。
耶穌瞭解 天父的旨意,故有這一權威;人們正需要祂這
權威,否則,會作繭自縛。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