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召叫:在聖神內的生活
道德的良心
「人在其良心的深處,發現法律的存在。這法律的來源並不是人,人卻應服從之。這法律的呼聲
不斷地促使人去愛、行善並避惡;在適當時刻,它便於人內心發出迴響……這是
天主在其心內銘刻的法律……良心,是人最秘密的中樞、聖所。在此,人獨自與
天主會晤,並聽到祂的聲音」。
一、良心的判斷
道德的良心存在於人心深處,在適當的時刻,囑咐他行善避惡。道德的良心也判斷具體的抉擇;
良好的,予以贊同;不好的,加以譴責。道德的良心,証明與至善相關真理的權威;人原受到至
善的吸引並由祂領受了誡命。當聆聽道德良心的時候,明智的人便能聽到 天主發言。
道德的良心是理性的一個判斷,藉此,人可以對一個將要做的具體行為,正在做的行為,或已經
完成的行為,認出其道德的品質。人無論講甚麼,做甚麼,必須忠實地依照他所確知為公正的和
正直的去講、去做。藉著良心的判斷,人領會並認出神律的規定:
良心是我們心靈的法律,但是,超越我們的心靈,對我們發號施令,指示責任和職務,恐懼和希
望……良心是自然界中一如恩寵界中的那位傳訊者,透過面紗向我們發言,教導我們、帶領我們
。良心,是基督所有代表中的第一位代表。
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為聆聽和順從個人良心的聲音,每一個人必須小心地面對自己。這內心收
歛的要求格外需要,尤其是,因為,我們所面對的生活屢次阻擾我們反省、省察、或自我收歛:
返回你的良心,向她發問……弟兄們,返回內心,並在你所做的一切中注視那位作証者──
天主。
人位格的尊嚴,包含並要求道德良心的正直;道德良心,包括對道德原則的領會 (本性良心) ,
包括將這些原則經過理性和善惡的實際分辨之後,運用於目前的環境;最後,包括對一些具體的
行為,不論是行將開始的、或是已經完成的做出判斷。
在理性的法律內,有關道德善所宣告的真理,實際上,具體地,亦為良心所做的謹慎判斷所承認
。人稱那依照這判斷做選擇的人為明智的人。
良心,使人對所完成的行為負起責任;如果,人做惡,良心的正直判斷能夠留在他內做為善的普
遍真理的見証,同時,對他這一次選擇做見証。良心判斷的裁決,仍可成為希望和慈悲的保証。
在指証所犯的錯誤時,提醒人祈求寬恕,繼續行善,並因著 天主的恩寵不停地修練德行:
在祂面前,可以安心;縱然,我們的心責備我們,我們還可以安心,因為,
天主比我們的心大,祂原知道一切 ( 若壹三 19-20 )。
人有依照良心和自由行事的權利,為使他本人得以做出道德的抉擇。「不應強迫人違反良心行事
,也不應阻止人依照良心行事,尤其,在宗教事務上是如此。」
二、良心的培育
良心,應該受到教導;道德的判斷,應該受到光照。受過良好培育的良心是正直和誠實的,
它依循理性,符合造物主的智慧所願的真善而做出判斷。良心的教育是必需的,因為,人類遭受
負面的影響,並受到罪的誘惑,寧願隨從個人的私意,拒絕接受權威性的教導。
良心的教育是一項畢生的工作;自人生的最初幾年,它啟發兒童,使他認識並實行由道德良心承
認的內心法律。明智的教育教人修養德行,預防或治療由人性的軟弱和過失所產生的恐懼、自私
和自大、罪惡感和自滿的衝動;良心的教育保証自由,產生心靈的平安。
在良心的培育中, 天主聖言是我們路途上的光明;我們應在信德和祈禱中聽取聖言,並付諸實
行。我們還應該在主十字架的注視之下省察我們的良心;我們有聖神的恩寵做為支持,有他人的
見証或勸告做為扶助,也有教會權威性的教導做為引導。
三、依照良心做抉擇
在必須做倫理抉擇前,良心可按照理性和神律做出一個正確的判斷;或者,剛好相反,做出一個
錯誤的判斷而與之相背。
人有時遇到一些情況,使道德的判斷不大肯定,並難以做出決定;但是,他必須常常尋求正當的
和美善的,並辨別神律所表達的 天主的旨意。
為此,人藉著明智的德行,請教博學的人,並依靠聖神及其神恩的幫助,努力解釋經驗的諸多資
料和時代徵兆。
在任何情況下均適用的一些規則:
──總不允許為達到一個善而做惡。
──「金科玉律」:「凡你們願意人給你們做的,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 瑪七 12 )。
──愛德,常是經由尊重近人及其良心而實踐;「你們這樣得罪了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
就是得罪基督」(格前八 12)。「更好是,不做甚麼能使你的弟兄跌倒的事」 ( 羅十四 21 )。
四、錯誤的判斷
人該常聽從自己良心確定的判斷;如果,人明知故意違反這樣的判斷而行事,他必將定自己的罪
;但是,也有可能,道德的良心處於無知中,並對即將採取或已經冒犯的行動做出錯誤的判斷。
這種無知多次能歸咎於當事人,要他負責。「當人對探求真理及美善不大注意,或因犯罪習慣而
良心變得幾乎盲目時」就會發生此種情況;在這情況下,人對自己所做的惡要負罪責。
對基督及其福音的無知、他人留下的惡表、做情慾的奴隸、對良心獨立自主的誤解和意圖、拒絕
接受教會的權威和教導、缺乏皈依和愛德,都能成為對倫理行為判斷偏差的原因。
反過來說,如果,無知是無法克服的,或者,錯誤的判斷對道德的主體無責任可言,這人所做的
惡便不能歸咎於他。但是,這行為畢竟是一件邪惡、欠缺、錯亂的事,因此,應該下工夫,努力
糾正道德良心的錯誤。
良好而潔淨的良心受到真實信德的照耀;因為,愛德同時發自「純潔的心、光明磊落的良心和真
誠的信仰」( 弟前一 5 ) 。
正確的良心越佔優勢,私人及團體越不致為盲目的武斷所左右,亦越能遵循倫理的客觀
準則。
「良心,是人最秘密的中樞、聖所;在此,人獨自與 天主會晤,聽到 天主的聲音」。
道德的良心是理性的一個判斷,藉此,人可辨認一個具體行為的道德品質。
為行了惡事的人,他良心的裁判仍可成為皈依和希望的保証。
受過良好培育的良心是正直和真實的;它依循理性,符合造物主的智慧所願的真善而做出
判斷。人人都應設法培育自己的良心。
在必須做倫理的抉擇前,良心,可按照理性和神律做出一個正確的判斷,或者,剛好相反
,做出一個錯誤的判斷而與之背離。
人常該聽從自己良心確定的判斷。
道德的良心能處於無知中,或者,做出錯誤的判斷;這種無知和錯誤並不時常免除人的罪
責。
天主聖言,是我們路途上的一盞明燈;我們該在信德和祈禱中聽取聖言,同時,要付諸實
行;這樣才可培育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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