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信事奉 天主 ( 路十六 1-13 )
耶穌又對門徒們說:「曾有一位富翁,他有一位管家;
有人在主人前告發這人揮霍了主人的財物。
主人便把他叫來,向他說:我怎麼聽說你有這樣的事?
把你管理家務的賬目交出來;因為,你不能再做管家了。
那管家自言自語道:主人要撤去我管家的職務;我可做
什麼呢?
掘地罷,我沒有氣力;討飯罷,我又害羞。
我知道我要做什麼,好叫人們在我被撤去管家職務之後
,收留我在他們家中。
於是,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來;給第一位說:你欠我
主人多少?
那人說:一百桶油。
管家向他說:拿你的賬單,坐下,快寫做五十。
隨後,又給另一位說:你欠多少?
那人說:一百石麥子。
管家向他說:拿你的賬單,寫做八十。
主人遂稱讚這位不義的管家辦事精明;這些今世之子應
付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
我告訴你們: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為在你們匱乏
的時候,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裏。
在小事上忠信的,在大事上也忠信;在小事上不義的,
在大事上也不義。
那麼,如果,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信,誰還把真實
的錢財委託給你們呢?
如果,你們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誰還把屬於你們的
交給你們呢?
沒有一位家僕能事奉兩位主人的;他或是要恨這一位、
卻愛那一位;或是要依附這一位、卻輕忽那一位;你們
不能事奉 天主、又事奉錢財」。
【經文脈絡】
路加福音十六章收錄了許多耶穌的言論,圍繞著「財產」這個
主題。
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自這一章開始的兩段經文(路十六 1-13),
前段是一個有關一位「不正義、卻聰明的管家」的比喻(1-8)
;後段則是耶穌教導門徒正確使用財富的態度(9-13)。
我們在解釋這些經文時,必需區分兩個層面:耶穌當時給予門
徒的教導,以及路加針對讀者需要,將收集到的材料所做的編
輯應用。
以現實生活為背景的比喻
路加在前一章已記載耶穌講述了三個比喻,對象是法利塞人和
經師們。在這一章的開始,他接著敘述耶穌所說的另一個比喻
,對象則是祂的門徒們。
比喻以一個反映當時生活實況的情景開始:有位管家被人控告
失職;主人因著人們的指控定罪,將管家撤職,要他交出一切
賬目。
在當時猶太社會中,富有的地主常把自己的農莊或財富託給另
一人照顧管理(參閱:路二十 9-19)。
不義、卻聰明的管家
這位犯錯的管家「自言自語」的內容顯示,他承認自己犯了錯
,並且,透露他想出計謀以照顧自己餘生。
福音非常生動的以兩個例子描繪,這位狡詐的管家如何利用他
最後的機會:他透過更改債務的數量,使自己成為他主人債戶
的朋友,並因此希望當他被撤職後,這些債戶會由於「感恩」
而收留他。
耶穌的評論
比喻的結論說:「主人就稱讚這位不義的管家手段高明」。
就內容以及經文脈絡而言,這裡所謂的「主人」,其實已不是
將管家撤職的「主人」;而是講述比喻的「主(耶穌)」。
耶穌首先直接批判這人是「不義的管家」;然而,卻稱讚他
「手段高明」,能夠如此深謀遠慮地妥當安排未來的生活。
緊接其後的第二個評論,更進一步補充說明這一點:耶穌稱這
管家為「世俗之子」,與之相對的「光明之子」當然就是指門
徒們;耶穌教導門徒們:「世俗之子在應付世俗的事物上,的
確,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
【綜合反省之一】
這個比喻讓許多讀者感到難以接受;但是,從耶穌在比喻結尾
做出的評論可以清楚地看出,這個比喻的目的,在於引導門徒
們反省他們處理事務的方法。
耶穌大概是在末世即將來臨的背景之下講述這個比喻;因此,
祂的原始目的在於:勉勵聽眾們善加利用最後機會,爭取進入
天國。
在路加編輯之下,這個比喻成為對所有讀者的勸告:必需把
「耶穌再來」的日子放在眼前,小心謹慎地生活度日;其中,
當然包含正確地管理運用託付給他們的財物。
福音經文在比喻之後收集了一連串耶穌的言論(9-13),這些
言論就是在「正確管理財務」的觀點下,繼續補充說明前面的
比喻。
正確地使用「不義之財」
第一句話明顯地直接和前面的比喻相關:「我告訴你們:要用
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好叫他們收留你
們到永遠的帳幕裏」。
這個教導使前面的比喻成為一個呼籲,要求人正確地使用「不
義的錢財」;但是,真正的重點並不在於「不義之財」,卻在
於「結交朋友」。
這裡所謂的「朋友」,並不是指比喻中的債戶,而是隱喻式地
指稱「 天主」;因為,唯有 天主才能把人接入「永遠的帳
幕(天國)裏」。
忠信管理「財寶」
接著,是一個諺語:「在小事上忠信的,在大事上也忠信;在
小事上不義的,在大事上也不義」;說明在小事上「忠信」,
具有極大的價值。
在這諺語之後是兩個平行的問句,教導門徒「忠信地」處理事
務(不同於那邪惡的管家):「那麼如果,你們在不義的錢財
上不忠信,誰還把真實的錢財委託給你們管理呢?如果,你們
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誰還把屬於你們的交給你們呢?」
這裡含有兩組對立的概念:「不義的」與「真實的」錢財;
「別人的」和「你們的」財物。
所謂「真實的錢財」,是指託付給門徒們管理的財寶(使命)
;「別人的財物」,表達「 天主託付代管的財物」;「屬於
你們的財物」,是指忠信的門徒將得到的天上的報酬。
只當事奉 天主
福音經文的結尾又是一個諺語:「沒有一位家僕能事奉兩位主
人的;他或是要恨這一位、愛那一位,或是要依附這一位、輕
忽那一位;你們不能事奉 天主、又事奉錢財」。
對一位家僕而言,同時事奉兩位不同的主人是不可能的;相同
的結論用在門徒身上也一樣有效。和前面的經文相較,這句話
所教導的重點又有了轉移,所強調的不再是正確地使用財富,
更根本地指出,人只該事奉 天主,絕對不可把財富「偶像化」
,當做 天主來事奉。
【綜合反省之二】
福音作者把許多原本彼此分離流傳下來的耶穌的教導,按相同
的主題編輯在一起,使之成為「不義的管家」比喻的補充說明。
這些教導鼓勵所有的基督徒忠信於 天主對他們的召叫,妥當
管理主託付給他們的財富(使命),不要成為錢財的奴隸。
( 摘自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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