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人的召叫:在聖神內的生活


罪過


一、慈悲與罪過


福音,是在耶穌基督內,   天主對罪人慈悲的啟示。天使向若瑟宣告說:「你要給祂起名叫


耶穌,因為,祂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 瑪一 21 ) 。


感恩祭、救贖的聖事,也是這樣:「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


                                                                                                            ( 瑪二十六 28 ) 


「    天主創造我們,不需要我們;但是,祂為救贖我們,不願沒有我們」。若要獲得


天主的仁慈,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過錯「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


真理也不在我們內。但是,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    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


,並洗淨我們的種種不義」 ( 若壹一 8-9 ) 。


如聖保祿所肯定的:「罪惡在那裏越多,恩寵在那裏也越格外豐富」


但是,為進行它的工作,恩寵必須指証罪惡,以便改變我們的心靈,並給我們「正義,使人藉著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獲得永生」 ( 羅五 20-21 )。   天主就如良醫,在治療傷口之前,必先深入探


測,就是藉著祂的聖言和聖神,對罪惡投射強烈的神光。


皈依,要求對罪的認清,包括良心內在的判斷,這是真理之神在人心靈深處行動的証明,


同時,也成為獲得新賜予的恩寵和愛的開始:「你們領受聖神罷」。


因此,從「關於罪過的認清」來看,我們發現雙重恩典:良心的真理之恩及救贖的確定之


恩。真理之神就是護慰者。


二、罪過的定義


罪過,是一個違反理性、真理、正直良心的過錯;罪過,是因了對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戀,而欠缺


了對    天主和近人的真愛。罪過,傷害人的本性並傷害人的連帶責任。


罪過定義為「違反永恆法律的一句話、一個行動、或一個願望」。


罪過,是一個冒犯    天主的行為:「我得罪了禰,唯獨得罪了禰,因為,我做了禰視為


惡的事」( 詠五十一 6 ) 。罪過,是起來違反    天主對我們的愛,並使我們的心背向    天主。


如同第一個罪,罪過,是違命、反抗    天主,願意成為「如同    天主一樣」,要認識和決定善


和惡 ( 創三 5 ) 。如此,罪過,是「自私自愛,竟致輕衊    天主」。 因這自傲自大的高舉自己


,罪過與救主耶穌的順命完成救恩背道而馳。


正是在苦難中,基督的仁慈克勝罪惡;也在苦難中,罪惡十分清楚地顯示了它的兇猛及其多面


的邪惡:首長和民眾的無信、殺人的仇恨、排斥、嘲笑;比拉多的怯懦;兵士們的殘暴;猶達斯


對耶穌如此無情的背叛;伯多祿的否認以及門徒們的遺棄。然而,就在這黑暗和今世首領的時辰


,基督的奉獻隱秘地成了寬恕我們罪過的源源不絕的泉源。


三、罪過的不同種類


罪過有許多種類;聖經列出了一些罪過的清單。


致迦拉達人書把肉體的做為和聖神的效果互相對立:「本性私慾的做為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


、不潔、放蕩、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妒恨、


醉酒、宴樂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事。我以前勸戒過你們,如今再說一次:做這種事的人,絕不


能承受    天主的國」 ( 迦五 19-21 ) 。


罪過的分類可按其對象,一如人的任何行為;可按其相反的德行,不論過分或不及;也可按其


所違反的誡命而分類。罪過,也可按對    天主、對近人、對自身的關係來加以區分;可分為屬


靈和肉慾的罪過;還可分為思想、言語、行動或缺失的罪過。


依照主的教導,罪惡的根源發自人的內心,發自人的自由意志:「因為,由心裡發出來的是惡


念、凶殺、姦淫、邪淫、盜竊、妄証、毀謗;這些都使人污穢」 ( 瑪十五 19-20 ) 。


在心內也有愛德存在,這是美善和純潔事工的本原,但為罪惡所擊傷。


四、罪過的嚴重性:大罪和小罪


按嚴重性來審斷罪過是適宜的;把罪過分為大罪和小罪,這在聖經中早已有跡可尋,也成為教會


的傳統;人們的經驗也証實如此。


大罪,是嚴重地違反    天主的法律,摧毀在我們心內的愛德;大罪,是人把低下的美善放在


天主之上,背離做為自己終向和真福的    天主。


小罪,雖然,觸犯和傷害愛德,但是,仍舊讓愛德留在我們之內。


由於,大罪攻擊在我們內生命的基礎,那就是愛德,因此,需要一個來自    天主仁慈的新主動


和一個心靈的皈依,這通常於修好聖事內完成。


當意志導向一件事物,若這事物在本質上違反人生終向的愛德,這時,就其對象而言,即構成


了大罪……;不論是,反對愛    天主,如褻瀆、發虛誓等等,或者是,反對愛近人,如殺人、


姦淫等等……。反過來說,有時,罪人的意志趨向的一事一物,其本身是一種錯亂,但是,並


不反對愛    天主和愛近人,如 :  無益的廢話、多餘的嘻笑等等,這一類的罪,便是小罪。


一個罪成為大罪,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大罪,是指其對象是嚴重的事情,又是明知而故犯的罪」。


嚴重的事情,依照耶穌答覆富少年的話,是經由十誡所確定:「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


偷盜、不可做假見証、不可欺詐,應孝敬你的父母」 ( 谷十 19 ) 。 罪過的嚴重性有輕重的分別


:殺人比偷盜更為嚴重。受害人的身分也在考慮之列:向父母施暴,就事情本身來說,比對外人


施暴更加嚴重。


大罪,必須是知道清楚,又是完全同意的;這假定事先知道該行為是有罪的,是違反


天主法律的;這也包括同意經過足夠的考慮,可以稱得上是個人的抉擇。


偽裝的無知和冷酷無情的心地不但不減輕,反而增加罪過明知故犯的程度。


非故意的無知能減輕,甚至,免除嚴重過錯的歸咎性。但是,人人應該知道,銘刻在每一個人


良心中的道德律原則。感性的衝動和情慾,一如外來的壓力和病理學的困擾,同樣,能夠減輕


故意和自由的程度。惡意的罪過,存心選擇邪惡的罪過是最嚴重的。


大罪,一如愛本身,是人自由的根本抉擇;大罪導致愛德的失落和聖化恩寵的喪失,就是恩寵


狀態的喪失。人若不藉著悔改和    天主的寬恕蒙受救贖,他將招致被擯棄在基督的神國之外,


和地獄的永死;因為,我們的自由有能力做出永久而無可挽回的抉擇。然而,就一個行為本身


而言,我們固然能夠斷定是一個嚴重的過錯,但是,對人的判斷,我們應該信賴


天主的公義和仁慈。


犯小罪,是人在輕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規定,或在嚴重的事情上違反道德的規律,但不


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小罪,使愛德衰弱;流露出對受造物錯亂的愛慕;阻礙靈魂修德行善的進步;招致暫罰。


故意的小罪,若不懺悔,將使我們漸漸傾向於犯大罪。不過,小罪並不使我們違反


天主的旨意和友誼;也不中斷與    天主的盟約。依人性來說,小罪,是可以依靠


天主的恩寵彌補的。


「小罪並不剝奪聖化或神化的恩寵,也不剝奪愛德,因而,也不剝奪永遠的真福」。


沒有一個人帶著自己的肉身在此世度生能連輕微的罪都沒有犯過;這裡所謂的輕微的罪


,你卻不可視為微不足道,因為,分別衡量,微不足道,合計起來,心驚肉跳。積沙成


塔;滴水成河;粒米成丘;這樣,我們還有甚麼希望呢?首先,就是懺悔……。


「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是永久罪惡的犯人」 ( 谷三 29 ) 。


天主的仁慈固然無限無量,但是,誰若故意拒絕    天主的仁慈,不願悔改,就是不接受罪過的


寬恕和聖神所提供的救援,這樣的固執、頑強能夠導致死不悔改,永遠喪亡。


五、罪過的擴散


罪,造成犯罪的傾向;若重複同樣行為,就滋生惡習;結果,造成邪惡的傾向,蒙蔽良心,腐


蝕具體鑑別善與惡的能力。因此,罪過有繁殖和加強的傾向,但是,不能根除道德的意識。


各種惡習能夠針對其所違反的德行來排列,或各自歸屬於為首的罪宗,這就是基督徒歷來隨從


聖若望‧加祥和聖大額我略畫分的罪宗。稱之為宗,因為,是其他罪過和其他惡習的製造者。


罪宗,就是驕傲、慳吝、嫉妒、忿怒、迷色、貪饕、懶惰。


教理傳統也提及存在著向天喊冤的罪過;向天喊冤,即是:亞伯爾的血;索多瑪的罪;


以色列子民因埃及人壓迫而發出的哀號;外僑、寡婦和孤兒的呼號;對僱員的不義。


罪過,是個人的行為;再者,在別人犯的罪過中,如果,我們給予合作,我們也要負責,如:


直接地、故意地參與犯罪的行動;下命令、出主意、給予讚揚或認可;當人犯罪時,雖有義務


而不揭發,或不阻止;袒護做惡者。


於是,罪過,使人們互為同謀,促使私慾、暴力和不義在他們中間為王。罪過引起反對


天主美善的社會處境和制度;「罪惡的結構」,是許多個人的罪過的表現和結果;罪惡的結構


,反過來又引誘受害者自己去做惡。就類比的意義說,它構成「社會的罪惡」。


「  天主把眾人都禁錮在背叛之中,是為要憐憫眾人」 ( 羅十一 32 ) 。


罪過,是「違反永恆法律的一句話、一個行動或一個願望」,它是一個得罪


天主的行為,亦即人在一個逆命的行為上,起來反抗  天主,與基督的服從背道而馳。


罪過,是一個與理性相反的行為,它傷害人性和傷害人的連帶責任。


一切罪過的根源發自內心。罪過的類別和嚴重程度,主要是取決於罪過的對象。


犯大罪,就是刻意地,亦即明知和故意地選擇一件嚴重地違反  天主法律和人終向的


事情。它摧毀在我們之內的愛德,缺乏這愛德就不可能承受永生;為此,若不對此悔


改,就導致永死。


小罪,是指一種道德的錯亂,但是,可藉愛德來補救,因為,小罪,仍讓愛德留在我


們之內。


若重複地犯罪,即使是小罪,就滋生惡習,其中首推七罪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