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八日,歐洲人權法庭裁斷意大利學校懸掛十字架不違反人權;就這樣,解除了對意大利
違反人權的控訴。
2006 年,一位原籍芬蘭的意大利婦女勞西向歐洲人權法庭控告意大利違反人權,指她子女就
讀的學校教室中懸掛十字架,干預到孩子無信仰父母對子女的教育。
2009 年十一月九日,法庭以意大利違反思想、信仰與宗教自由法律,判决勞西勝訴。
意大利政府於是提出上訴,指2009 年的判决損及意大利所承認的個人與集體宗教自由。
2011 年三月十八日,歐洲人權法庭以十五票贊成、二票反對通過最後决定,接納意大利提出
的、在學校中懸掛十字架不影響學生的論點,解除了對意大利違反人權的控訴。
在這同時,奧地利的憲法法庭裁定,如果,大部份學生信奉基督宗教,在課室中懸掛十字架不
違反憲法。法官們認爲,課室中有十字架,能促進對各種宗教的兒童進行容忍和互相尊重的教
育,不會構成對某一個宗教的優待,也不違反政教分離原則。
歐洲人權法庭裁定意大利學校中懸掛十字架不違反人權後,聖座和意大利政治與民間以及歐洲
教會人士都表示滿意。
聖座發言人隆巴爾迪神父發表聲明指出,歐洲人權法庭的宣判非常重要而且具歷史性;該法庭
徹底改變了第一個判决,第一個判决不僅導致意大利上訴,同時也激起許多歐洲國家和非政府
機構表示支持意大利,他們的支持表達了歐洲人廣泛的情感。
聲明說,極具權威的國際性法律界承認人權文化不應與歐洲文明的宗教根基對立,基督信仰對
歐洲文明有極重要的貢獻;同時也承認有義務保證每一個國家珍惜本身文化歷史和民族特質的
宗教價值和宗教象徵以及陳列這些象徵的場所,正如近來許多歐洲國家的法庭宣判所强調的。
否則,以信仰自由之名限制或否定這個自由,將宗教的所有表達排除在公衆空間之外,這樣,
令宗教的特色與合法的身分被遮蔽,這樣便侵犯了自由本身。
歐洲人權法庭因此說,展示十字架,不是向人灌輸教義,是基督信仰傳統國家的文化和宗教特
質的表達。
聲明繼續說,歐洲人權法庭的這個裁定受到歡迎,也因爲它有效地恢復了大部份歐洲人對這個
法庭的信賴,他們深信、也明知基督信仰價值觀在他們歷史上和在建造統一的歐洲與歐洲的權
利與自由文化上所扮演的决定性角色。
歐洲主教團委員會主席埃爾德樞機說,這是善意、智慧、自由的記號;不僅爲基督信徒,也爲
歐洲其他的居民,不論是信徒或非信徒開啓了希望之門。因爲前一個宣判嚴重地傷害了他們,
他們擔心像基督信仰一樣偉大的文化會被粉碎,他們本身的特質也會陷入危險中。如果,把在
公衆場所懸掛十字架看成是侵犯人權,就等於否定歐洲本身;沒有十字架就不會有今日的歐洲。
法官們承認了人權文化並非一定要排除基督信仰文明。
歐洲主教團理事會說,歐洲人權法庭十八日的决定是承認基督信仰在社會中的合法地位,也是
承認歐洲文化傳統的多元性。
在公立學校懸掛十字架,主要爲了傳達基本價值觀;十字架象徵了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和復活
。所有基督信徒從十字架看到 天主對全人類的愛,對其他宗教信徒和非信徒來說,十字架可
以是非暴力和抗拒仇恨的象徵。在公衆場所陳列十字架,提醒全人類要尊重人的尊嚴。
聖座新福傳委員會主席菲西凱拉總主教說,由一個人權機構做出這個裁定意義重大;他强調,
十字架和基督信仰,不但不侵犯任何基本人權,反而,令人認識基本人權。
意大利主教團主席巴尼亞斯科樞機指出,宗教自由也包括了展示宗教象徵的自由,尤其是十字
架,它代表、並表達一個概念和衆人所擁有的文化價值。
德國主教團主席佐利舒主教說,歐洲人權法庭表現出對十字架爲宗教與文化象徵的體認;對歐
洲整體和個別國家的特質來說,保存和傳遞自己的價值觀和傳統非常重要;十字架則是歐洲的
文化和價值觀的象徵。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