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 天主做事
歐六 1~6;路十八 9~14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如果,做學生的要跟其他的同學比,我們會說,
要跟好的、不是跟差的同學比;在學習上更努力
、更有成績的;在行為上更好的同學;這樣比才
會使自己更長進。
今天的福音裏,那位法利塞人卻不是這樣,他跟
一位一般被認為沒有那麼好的稅吏比。
跟一位比自己差的人比,自己會變得越來越差。
主耶穌說:你們應該成全,如同 天父一樣成全。
我們人能夠做一點好事,其實都應該歸功於
天主的恩寵助祐;今天,福音裏的那位法利塞人
一直數說自己做得怎麼好、怎麼好,他昂起頭來
(跟稅吏不敢抬頭的動作相反),一副高傲的表
現,甚至在 天主面前炫耀,好像
天主都要敬佩、感謝他的樣子。
不用說別的,起碼,他犯了驕傲的罪。
他好像對 天主完全無所求,也因此完全無所得
,空著手回家,不像謙虛認錯的稅吏一樣帶著義
德回家。
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
高舉。
小德蘭常體會到:我們有能力做好事,是因為
天主給了我這個能力,我好好利用這能力是應該
的,沒有值得吹噓的地方。
其實, 天主是全能的,要成就任何事都不難,
祂不需要我們用祂給的能力成就的事情。
天主跟我們要的,也是唯一我們可以給
天主的東西,只是我們的愛。
像今天的讀經一說的, 天主只要我們的愛心,
不需要我們的祭獻;因為,所有用來作祭品的牛
、羊都是屬於祂的。
我們做事,只要有愛,即便沒有可見的成果,被
天主看到了,也是非常中悅 天主的。
甚至,有靈修家說:我們向 天主示愛,就可以
控制 天主!就好像孩子向父母一撒嬌,父母就
軟掉了,孩子要什麼都給了。
有一次,耶穌的門徒們回來,高興地匯報他們在
外面做了什麼好的、偉大的事;耶穌卻對他們說
,更要高興的是他們的名字被寫在生命冊上!
天主要我們幫忙做祂的事情,是要我們因此得到
光榮和幸福;就像父母不需要小小孩的幫忙,卻
鼓勵小小孩參與。
我們也一樣,為愛 天主做事情,有沒有可見的
成果都沒有關係,我們可以高興一定有成果,這
成果包括了我們的名字被寫在天堂的生命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