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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九日,在聖瑪爾大之家小聖堂舉行的清晨彌撒
中,教宗方濟各談論了當天的第一篇讀經達九 4~10
,強調人人必須承認自己是罪人,羞愧地請求
天主寬恕。
首先,教宗指出,在準備領受修和聖事前,我們必
須進行所謂的『良心省察』,反省自己在
天主面前的作為、承認罪過。
然而,承認罪過這個舉動,不僅是理智地羅列罪過
清單,說出『我有罪』;然後,告訴神父,由神父
予以赦免。
事實上,真正的告明罪過必須由衷而發;辦告解,
不只是告訴神父自己的這些罪過,需要更進一步、
發自內心地告明自己的卑微不幸,也就是效法達尼
爾先知的作為,說出:『我主,正義歸於禰,滿面
羞愧歸於我們』。
教宗說:「當我承認自己的罪過、承認自己未能妥
善祈禱時,便會打從心底感到羞愧。
羞於自己的罪過是一份恩寵。
一位失去羞愧感的人,就喪失了道德權威和他人的
尊重,成了一位恬不知恥的人。
我們若是記起自己的罪過,並且對此感到羞愧,
天主必會深受感動,對我們施以慈悲。
為自己的醜事、惡行感到羞愧,就是一段走去與
天主的慈悲相遇的旅程。
如此一來,我在辦告解時,不僅要告明己罪,還要
表達出由於自己對良善寬仁、慈悲為懷、正義公平
的 天主做出這等事,因而感到不安和羞恥」。
最後,教宗邀請眾人一同祈求「羞愧的恩寵」;願
我們人人都為自己的罪過感到滿面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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