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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 天主的子女
伯前一 10~16;谷十 28~31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領洗重生得到救恩,是 天主給人的極大恩寵
;但是,為什麼伴隨著恩寵還有困難、痛苦?
為剛信奉基督的外邦人來說,這是一個極大的
困擾;如果,沒有帶來好的、舒服的生活,這
信仰又有什麼價值?這恩寵又是什麼意思?
這棘手的問題就是伯多祿前書裏的基督徒提出
的,也可能會是今天的我們提出的。
一部份的答案是昨天說的:基督徒得到的信仰
是付予永生,是比金子還珍貴;但是,也要像
金子一樣在火裡煉純淨,就是要經歷許多考驗
,這些考驗讓我們見到 天主時臉上有光。
今天,伯多祿宗徒更提醒基督徒:他們所得到
的救恩信仰,是舊約眾先知、甚至天使極渴望
卻無緣窺探的奧蹟;這在在顯示了基督徒信仰
的崇高價值。
今天的福音裡,主耶穌要求門徒,為了跟隨祂
,要捨棄一切。
除了 神,誰能要求門徒做這樣的奉獻犧牲?
確實,耶穌是 神,跟隨祂,是一定不會錯的。
耶穌說門徒們將要得到百倍的賞報時,也順口
提到了『迫害』。
為了保持我們的信仰,忍受暫時的迫害是值得
的;經得起痛苦考驗的基督徒,將得到『
天主子女』的身分,這就是信仰的崇高價值。
這是舊約眾先知,甚至天使都渴望得到的身分。
因為,天使只是 天主的僕役;基督徒是
天主的子女;不是嗎?
在比較天使與基督徒時,保祿宗徒說:『你們
不知道,我們連天使都要審判嗎?』(格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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