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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成為基督的忠實證人

 

路十二     8~12

 

耶穌對自己的門徒說:「我告訴你們,凡在人前

承認我的,人子將來也要在        天主的使者前承認

他;在人前否認我的,將來,在        天主的使者前

也要被否認。

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尚可獲得赦免;但是,褻瀆

聖神的人,絕不能獲得赦免。

當人押送你們到會堂、到長官及有權柄的人面前

時,你們不要思慮怎樣申辯、或說什麼話;因為

,在那個時刻,聖神必要教給你們應說的話」。

 

聖言反省

 

在人前承認或否認基督,是指接受或拒絕為祂

做證;拒絕為祂做證,意味著與祂撇清關係,

如此,基督也就無法再接受他。

不過,基督可以寬恕拒絕和攻擊祂的人;但是

,那硬起心來、拒絕被聖神打動的人,是無法

被寬赦的;因為,這樣的人不願意歸向

天主,自然不屑於被        天主寬恕。

換句話說,他們自絕於天。

相反的,那些向聖神開放的人,不但有勇氣為

基督做證,甚至,有智慧面對迫害;因為,他

們的生命為聖神所充滿、由聖神所引導,會想

聖神之所想、言聖神之所言。

讓我們也向聖神敞開心靈,好成為基督的忠實

證人。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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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