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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愛…


瑪竇福音 廿二 34~40


薛恩博樞機 著 丁穎達教授 譯


默想:


他們又提出一個誘人上當的問題,再次企圖請君入甕,找一個能誣衊並陷害耶穌的理由。


問題聽起來很單純:那條誡命最重要呢?也許,祂會在來來回回的討論中誤入圈套,因為


,聖經和猶太傳統裡有相當多的誡命和禁令,少說也有六百條之多。


耶穌的回答如此簡明扼要,甚至,連祂最強勁的對手也無從反駁;「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己」。直到今天,還沒有第二個答覆比這更言簡意賅、更令人折服。這包含


了   天主的全部誡命;誰恪守並生活出這兩條誡命,誰就履行了其它所有的誡命。


耶穌的回答對我們來說非常熟悉、非常顯而易見;但是,經過二千年的重複,這愛


天主、愛鄰人雙重誡命的意義和範疇難免叫人聽若罔聞。我們真的瞭解甚麼是全心愛


天主和愛人如己嗎?


耶穌說,每一件我們該做的事、每一件   天主指望我們做的事,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奇妙的是,當人真的活出這兩條誡命時,凡事都變得明朗了,唯一要緊的就是愛。人們很


容易在好榜樣身上體驗到這點,譬如〔真福〕教宗若望廿三世和〔真福〕加爾各答的德蕾


莎修女;但是,要「我」活出這兩條誡命並化為行動時,一切卻變得難上加難。


在格林多前書的「愛之歌」(十三1~13)裡,保祿列舉了一系列愛的特徵:愛是含忍的


、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做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


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如果,我把自己的行為跟上述愛的特徵相比較,我會發現,到達自己旅程終點之前,還有


相當長的距離,還要打贏諸多戰役,也許,還要經歷多重苦難,才能達成這樣的愛。


我怎麼才能達到那境界呢?聖奧思定說:愛,首先意味著,我真高興有你相伴!有「你」


真好!愛,先從善意出發,在此基礎上,再為他人謀求福祉。


我必須在這裡加上一個問題:我對我的鄰人好嗎?這不僅僅是在問,我是否喜歡他;我無


法控制自己油然而生的感覺,至少,我能相當善意地祝福他人,祝願對方幸福。


我們在此該懂得,耶穌為何把愛   天主和愛鄰人密不可分地連繫起來。


我怎麼去愛鄰人呢?他,當然,不一定是我最喜歡的人,甚至,可能與我敵對;但是,他


,特別需要我的奧援。最可以確定的是,   天主對他寬厚仁慈。我要考慮到:雖然,鄰人


對我來說是個頭痛人物,可是,   天主全然愛著他;我自己也捉襟見肘,


天主卻還是接納我、肯定我。因此,我實在應該試著也去愛我的鄰人。


從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這樣超然卓越的人身上,我們看到全心、全靈、全力愛


天主的人,能夠愛他們的鄰人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然後,我們才會懂得聖奧思定傳誦千古


的名言:「只要你愛,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那麼,你也一定在做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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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只要你愛,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Dilige,et quod vis fac”)


出自聖奧思定的《若望一書釋義》第七章第八節。


反省與實踐:


「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己」;我們愛   天主,愛得有多深?如何讓


天主真實地融入在我們的思想中?


天主期望我們做的事,都繫於「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我們不僅要愛


天主,也要愛周遭的人。周遭的人、我及   天主有什麼密不可分的關係呢?


我們從好榜樣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身上看到什麼?我們要怎樣活出愛


天主、愛鄰人的雙重誡命?


信友禱文:


請為各國執政者祈禱


祈求   天主賞賜智慧給世界各國的執政者,使他們能以共融的精神求同存異,互相包容


;並以仁慈基督為榜樣,為增進人民幸福生活而努力。


請為人類珍惜地球資源祈禱


天主創造天地萬物,交付給人保護、管理;愛   天主,就有義務珍惜地球的資源,並與


大地和好。祈求   天主賜給我們對創造的敬畏之心,體認所有受造物是互相連結的,為


後代保留美好的生存環境。


請為基督徒行愛德所需的恩寵祈禱


生活中,要確切實行愛   天主、愛鄰人的雙重誡命並不容易,尤其是愛我們不喜歡的人


;祈求   天主光照我們,時時刻刻感念   天主無私的大愛;也求主感化我們的心,賜我


們愛德所需的恩寵去愛我們周遭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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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