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沒有愛…
瑪竇福音 廿二 34~40
薛恩博樞機 著 丁穎達教授 譯
默想:
他們又提出一個誘人上當的問題,再次企圖請君入甕,找一個能誣衊並陷害耶穌的理由。
問題聽起來很單純:那條誡命最重要呢?也許,祂會在來來回回的討論中誤入圈套,因為
,聖經和猶太傳統裡有相當多的誡命和禁令,少說也有六百條之多。
耶穌的回答如此簡明扼要,甚至,連祂最強勁的對手也無從反駁;「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己」。直到今天,還沒有第二個答覆比這更言簡意賅、更令人折服。這包含
了 天主的全部誡命;誰恪守並生活出這兩條誡命,誰就履行了其它所有的誡命。
耶穌的回答對我們來說非常熟悉、非常顯而易見;但是,經過二千年的重複,這愛
天主、愛鄰人雙重誡命的意義和範疇難免叫人聽若罔聞。我們真的瞭解甚麼是全心愛
天主和愛人如己嗎?
耶穌說,每一件我們該做的事、每一件 天主指望我們做的事,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奇妙的是,當人真的活出這兩條誡命時,凡事都變得明朗了,唯一要緊的就是愛。人們很
容易在好榜樣身上體驗到這點,譬如〔真福〕教宗若望廿三世和〔真福〕加爾各答的德蕾
莎修女;但是,要「我」活出這兩條誡命並化為行動時,一切卻變得難上加難。
在格林多前書的「愛之歌」(十三1~13)裡,保祿列舉了一系列愛的特徵:愛是含忍的
、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做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
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如果,我把自己的行為跟上述愛的特徵相比較,我會發現,到達自己旅程終點之前,還有
相當長的距離,還要打贏諸多戰役,也許,還要經歷多重苦難,才能達成這樣的愛。
我怎麼才能達到那境界呢?聖奧思定說:愛,首先意味著,我真高興有你相伴!有「你」
真好!愛,先從善意出發,在此基礎上,再為他人謀求福祉。
我必須在這裡加上一個問題:我對我的鄰人好嗎?這不僅僅是在問,我是否喜歡他;我無
法控制自己油然而生的感覺,至少,我能相當善意地祝福他人,祝願對方幸福。
我們在此該懂得,耶穌為何把愛 天主和愛鄰人密不可分地連繫起來。
我怎麼去愛鄰人呢?他,當然,不一定是我最喜歡的人,甚至,可能與我敵對;但是,他
,特別需要我的奧援。最可以確定的是, 天主對他寬厚仁慈。我要考慮到:雖然,鄰人
對我來說是個頭痛人物,可是, 天主全然愛著他;我自己也捉襟見肘,
天主卻還是接納我、肯定我。因此,我實在應該試著也去愛我的鄰人。
從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這樣超然卓越的人身上,我們看到全心、全靈、全力愛
天主的人,能夠愛他們的鄰人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然後,我們才會懂得聖奧思定傳誦千古
的名言:「只要你愛,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那麼,你也一定在做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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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只要你愛,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Dilige,et quod vis fac”)
出自聖奧思定的《若望一書釋義》第七章第八節。
反省與實踐:
「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己」;我們愛 天主,愛得有多深?如何讓
天主真實地融入在我們的思想中?
天主期望我們做的事,都繫於「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我們不僅要愛
天主,也要愛周遭的人。周遭的人、我及 天主有什麼密不可分的關係呢?
我們從好榜樣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身上看到什麼?我們要怎樣活出愛
天主、愛鄰人的雙重誡命?
信友禱文:
請為各國執政者祈禱
祈求 天主賞賜智慧給世界各國的執政者,使他們能以共融的精神求同存異,互相包容
;並以仁慈基督為榜樣,為增進人民幸福生活而努力。
請為人類珍惜地球資源祈禱
天主創造天地萬物,交付給人保護、管理;愛 天主,就有義務珍惜地球的資源,並與
大地和好。祈求 天主賜給我們對創造的敬畏之心,體認所有受造物是互相連結的,為
後代保留美好的生存環境。
請為基督徒行愛德所需的恩寵祈禱
生活中,要確切實行愛 天主、愛鄰人的雙重誡命並不容易,尤其是愛我們不喜歡的人
;祈求 天主光照我們,時時刻刻感念 天主無私的大愛;也求主感化我們的心,賜我
們愛德所需的恩寵去愛我們周遭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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