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的誡命 ~~ 愛主愛人
出二十二 20~26;得前一 5~10;瑪 二十二 34~40
默想
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後,趕走了在聖殿做買賣的人,斷絕了當權者的財路,與他們的衝突白熱化
;於是,他們聯合起來,爭取主動,好能剷除耶穌這個公敵。
第一個回合是政治性的,由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發動;他們問耶穌「應否給凱撒納稅?」
耶穌以稅幣上有凱撒的肖像,故應歸還他;但是,猶太人特別接受了
天主的印記,故必須把自己的心歸還 天主。
第二個回合是神學性的,由不信有復活的撒杜塞人出馬;他們問:「一個結過七次婚的婦人,
復活後,那一個才是她的丈夫」?
耶穌指出,人不應以地上的情況投射到復活後;復活後的身體,不再過地上婚嫁的生活。
耶穌使撒杜塞人啞口無言後,最有學問的法學士發動第三回合攻擊;問題本是信仰上的,但是
,法學士把它轉化為學術性問題。舊約中有六百一十三條誡命,他們問耶穌那一條最大?
這問題在法學士的圈子裡一直爭論不休,他們認定,耶穌這個從未受過學院式教育的木匠,一
定無言以對,必然打擊耶穌在群眾心目中的威信。
想不到,這條必須要對法律有相當認識才知道答案的學術性問題,竟難不到耶穌;並且,祂的
答案遠超過他們想像之外,令他們大為嘆服。
耶穌從舊約不同地方,抽出兩條誡命,並巧妙地融合為一條;第一條誡命:「你應全心、全靈
、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可能很多法學士都可答中,因為,他們大致同意這是最大的
誡命。但是,從未有人把第二條誡命 ~ ~ 「愛人如己」加上去,使一學術性問題,變成活生生
的生活原則。
耶穌的答案讓他們知道, 天主的誡命不是一個理智的遊戲,是指導人藉聖善生活走向 天主。
讓我們反省這條融合愛主愛人的誡命;全心,是指整個人的感情;全靈,是指整個人的精神;
全意,是指整個人的意志、思想。每個人應反躬自問:對 天主的愛能否支配整個人的感情、
能否推動整個人的精神、能否指導整個人的意志與思想?
梅瑟如此要求以色列人愛 上主是有其背景的;當時,以色列人離開受奴役的埃及,渡過紅海
,他們經驗到 天主在他們民族生命中所傾注的愛,所以,實行梅瑟的要求較為容易。若距離
經驗 天主愈遠,則愈難執行;這誡命會逐漸變成經上的條文,缺乏推動力和真實感。
對我們這些離開梅瑟帶領以民出埃及、過紅海三千多年的人而言,除非,我們在生命中接觸到
天主的愛,否則,極難全心、全靈、全意愛 天主。
「愛近人」,為以色列人是指「愛自己同族的人」;耶穌回答中的「近人」,是推廣到所有人
,特別是有需要的人。這為以色列人是相當困難的,他們很難想像怎樣去愛統治他們的羅馬人
和不潔的罪人。耶穌讓他們看到,人必須先有對 天主的愛,才能發覺甚麼人也有可愛之處,
因為,他們都是 天主的子女、基督所救贖的兄弟姊妹。因著對
天主的愛,人才有能力去愛近人。
讓我們以今日的福音互勉:從愛近人的行動中,去表達自己實在愛
天主;從 愛天主的經驗中,汲取力量去愛一些按自己本性很難去愛的人。
( 作者 吳智勳神父 )
反省與實踐
請問,你愛 天主嗎?愛得多深呢?如何用你的感情來詮釋你愛 天主?如何投入你的精神來
注視祂?如何讓 天主真實地融入在你的思想中?
為什麼,我們不僅要愛 天主,也要愛週遭的人?這些人和你、和
天主有著什麼樣密不可分的關係?
全人類不都是按著 天主的肖像造成的嗎?愛他人,是不是就在愛 天主?仔細看看你週遭的
人,不論他是首富或流浪漢、店員或一位難以相處的鄰居,你找到了那被隱藏起來的耶穌嗎?
信友禱詞
請為教會的福傳使命祈禱
在所有面臨苦難的人們當中,願教會宣揚 天主的愛,並求 天主賜給他們從聖神而來的喜樂
;藉著 天主的權能,使教會成為福音活躍的見證。
請為那些喪失人生意義、對他人失去信心、或不知該如何祈禱的人們祈禱
請求 天主引領他們的心靈歸向 天父,歸向所有愛情的源頭,使他們能在禰的避難所中,重
新得到希望、信心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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