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洗禮,我和 天主締結盟約
創十七 3~9
亞巴郎遂俯伏在地; 天主又對他說:「看,
是我與你立約,你要成為萬民之父;以後,你
不再叫做亞巴郎,要叫做亞巴辣罕,因為,我
已立定你為萬民之父,使你極其繁衍,成為一
大民族,君王要由你而出。
我要在我與你和你歷代後裔之間訂立我的約,
當做永久的約,就是我要做你和你後裔的
天主。
我必將你現今僑居之地、即客納罕全地,賜給
你和你的後裔做永久的產業;我要做他們的
天主」。
天主又對亞巴郎說:「你和你的後裔,世世代
代應遵守我的約」。
反省
天主召叫亞巴郎離開故鄉、家族和父家時,他
已經七十五歲(創十二章);後來,又與亞巴
郎立約,應許他的後裔將如天上的繁星那麼多
(創十五章); 天主再與亞巴郎立約,並給
他改名叫「亞巴辣罕」,意即「萬民之父」,
其時,他已九十九歲(創十七章)。
單單在創十七章,十三次提到「立約」;今日
的讀經,四次出現「約」字。
當亞巴郎聽見 天主的話,立即「俯伏在地」
,表示敬畏、服從 天主,朝拜這位親自與他
立約的 天主。
立約的同時, 天主也給亞巴郎改名,「以後
,你不再叫做亞巴郎,要叫做亞巴辣罕」。
改名,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在猶太人的觀念,
父母為孩子取名,有祝福的意思,也表達監護
、眷顧。
一個人的名字,就是他最主要的特質;所以,
改變名字,意味著生命、身分重要的改變,或
是和 天主有新的關係、新的使命。
亞巴郎,原本有「尊貴之父」的意思,
天主給他改名為「亞巴辣罕」,意思是「萬民
之父」,表明 天主開始在亞巴郎身上實踐祂
的許諾,使亞巴郎由一位無兒無女的人,成為
萬民之父,使其後裔子孫繁衍,成為一大民族。
同樣,我們領洗時取「聖名」,一方面表達我
們屬靈新生命的開始,另一方面也透過效法聖
人的表樣去跟隨和愛慕 天主。
天主與亞巴郎及他的歷代後裔所立的約,是永
久之約; 天主不但要和亞巴郎建立關係,也
要與他的後裔建立關係,而且一直到永遠,這
是何等大的祝福。
昔日, 天主跟亞巴郎立約,許諾他的後裔將
如天上的繁星那麼多;今天,耶穌仍然跟我們
立約,並且許諾「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見
不到死亡」。
耶穌強調,祂是生命之源;「見不到死亡」的
意思是指,相信的人,他們的靈性生命不會與
天主隔絕。
雖然,肉身會腐朽,只是暫時的;將來,必定
要復活。
行動
天主與亞巴郎立約,在整個以色列歷史中佔著
很重要的地位,這個許諾由依撒格、雅各伯、
梅瑟,以致新約都不斷在聖經中出現。
天主從不失信,關鍵在於我們是否願意專一事
奉 天主?
我們已經藉著洗禮和 天主締結新的盟約,祂
要做我們的 天主,我們要做 天主的子女。
靈風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