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獲恩寵的時刻
德卅五 12~14,16~18;弟後四 6~8,16~18
;路十八 9~14
丙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小德蘭福傳之友」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上個主日的福音裡,主耶穌要我們經常祈禱;今天,
主耶穌要我們注意祈禱時的心態,因為,不同的心態
會有截然不同的後果:「誠心誠意恭敬 天主的人,
必蒙接納;謙卑人的祈禱,穿雲而上,不達到目的,
絕不休止」 (讀經一)。
自命清高、又輕視別人的法利塞人,是最招耶穌嚴厲
批判的人,聖經裡的例子很多,如向罪婦投石、浪子
回頭的故事等;今天的故事也是一樣,本來到了聖殿
,每位猶太人都該感覺到 天主的臨在,總不應表現
得趾高氣揚;但是,這位法利塞人卻是如此:他「站
著」,沒有一點謙遜、叩拜 天主的姿態。
正所謂誠於中、形於外,他高傲的姿態忠實地反映出
他內心的高傲。
「他的祈禱」就像「是給自己的德敘禱文」,且在在
抬高自己,貶低別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贓枉法、
淫亂放蕩,也不像這位稅務員;每周,我禁食兩次,
我一切的收入都捐獻十分之一」;看他的樣子,很難
不懷疑他做善事到底是為了什麽目的 (參瑪六16) 。
其實,任誰都會做一些好事,要算的話,誰都可以數
算一些出來;然而,我們是否有該做卻沒有做的、或
是犯了思想上「隱蔽」的罪,如 : 驕傲、嫉妒、憤怒
等等呢?
這位法利塞人已經犯了驕傲的罪,他沒有承認,起碼
,他已經是不誠實的了,卻把自己說得像是毫無瑕疵
的「完人」,連 天主都要向他叩拜!
相反的,那謙遜的稅務員遠遠站著,不敢玷污了
天主的聖殿,他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是捶著胸說 :
「 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
他比那位法利塞人誠實,他知道,在 天主前無人能
稱為「善」 (瑪十九17;谷十18);他需要
天主的憐憫和寬恕,他求了,便得到了;他回到家,
成了義人。
謙卑的人是最誠實、最認清現實的人;現實就是:在
天主前,沒有一個人是「完人」。
因此,有位聖人說:「天國的門很矮,跪著的人才能
進入」。
聖多瑪斯說:「謙卑的人在真理中行走;
天主是真理,故謙卑的人是 天主的朋友」。
聖奧思定也說:「謙遜是諸德的根基,若無此根基,
無法建立任何德行」。
但是,在十分強調「自尊」的今天,「自謙自卑」是
不是過時了?
我們不是應對自己有自信和自尊嗎?
沒有自尊心怎麽可能活像 天主的子女?
「新時代」的「人乃神的流出說」將人與神等同,不
是更看重這個「自尊」?
主耶穌表揚的「自謙自卑」,是承認自己需要
天主,不敢蔑視別人的態度;然而,「自高自大」是
自以為不需要 天主、蔑視別人的態度。
自高自大是錯誤且不好的,錯在不誠實;自己真的不
靠 天主、不靠人,就能有所成就嗎?
錯在自我封閉、不肯受教、無法進步,錯在一天到晚
維護自己打造的形象,沒有内心的平安;渴望聽見別
人的讚美,一旦,聽不到,就難過生氣,萬一聽到批
評,更會牢記在心,無法安眠。
錯在常貶低別人來抬舉自己,甚至做出諂媚奉承的事
;錯在無法接受 天主要給他的恩寵,因為,他好像
今天的法利塞人一様,一無所需;所以,對
天主也一無所求,結果,是自己一無所得;自認富有
者就只能空手而回!(路一53)
因著「厄瑪奴耳」,我們和 天主固然有「熱絡、互
拍肩膀的朋友」的感覺;但是,我們絕不應該忘記
天主永遠是超越的 天主,不是我們的「平輩」。
我們是需要 天主照顧的受造物,我們越能認識到
天主無限的超越,才越能體會 天主做為「厄瑪奴耳
」的愛。
越承認自己需要 天主,越能有自尊做好
天主的子女 !
另外,主耶穌在瑪五14~16說:「你們的光也應當在
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
之 父」。
我們可能會說,今天故事中的那位法利塞人不是把他
的光在人前照耀嗎?這有什麽不對?
對與不對,是依據我們要在人前照耀的目的及心態:
我們是為了誰的光榮讓別人知道我們的善行?
若是為自己的光榮、卻蔑視別人,主耶穌不願意我們
這樣做,「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事」 (參瑪六
3)。
若是為了 天主的光榮,是該讓我們的「光」在人前
照耀的。
這是每一位基督徒或每一個為窮人服務的團體所應反
省的。
光榮不是歸於自已,甚至,不是歸於我們的慈善團體
,是歸於 天主;這様才不會令窮人有得到「嗟來之
食」的感覺。
現在,我們也進入 天主的聖殿祈禱,我們會用今天
法利塞人的語氣説:「 天主,我感謝祢,因為,我
不像那位稅務員」嗎?
彌撒開始時的懺悔禮要求我們謙遜地承認自己的過失
,就像那稅務員一樣捶著胸說:「 天主,可憐我這
個罪人吧」。
懺悔的此時此刻,可能是我們一天或一周之中最誠實
的時刻,也是最獲恩寵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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