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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一項個人的行為:是人對那主動自我啟示的 天主所做的自由回應。
不過,信德並非一個孤立的行為;沒有人能夠單獨去信,正如沒有人能夠單獨生活。
沒有人能由自己取得信仰,正如沒有人能由自己取得生命。
信徒從他人身上接受信仰,也該把信仰傳給他人。
我們對耶穌和對世人的愛,促使我們去向別人談論我們的信仰。
這樣,信眾就像一條鎖鏈,每位信徒就像其中一環。
若無別人信德的支持,我不能去信;同樣,藉著我的信德,我也支持別人的信仰。
「我信」:是每位信徒個別所宣認的教會信仰,尤其是在受洗的時候。
「我們信」:是大公會議的主教們或更普遍地在信徒禮儀集會時所宣認的教會信仰。
「我信」:也是我們的慈母教會在信德中回應 天主,並教導我們說:「我信」,「我們信」。
一、「主,懇請垂顧禰教會的信仰」
是教會首先相信,並這樣支持、滋養、振奮我的信仰。
是教會首先到處宣認 上主,我們藉著教會並在她內,也被引領去宣認:「我信」、「我們信」。
我們從教會接受信仰及透過洗禮接受基督的新生命。
在《羅馬禮書》中,洗禮的施行者問慕道者說:「你向 天主的教會要求甚麼?」
答案是:「信德」;「信德給你甚麼?」「永生」。
救恩只來自 天主,但由於我們是藉教會而接受信德的生命,她是我們的母親;
「我們相信教會是我們新生命的母親,而非相信教會是我們得救的創始者」。
教會做為我們的母親,也是我們信仰的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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