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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一 14 ~ 二 1 ~ 2,8 ~ 10;詠一三一【一三0】1 ~ 3;得前二 7 ~ 9,13;瑪二十三 1 ~ 12


各位兄弟姐妹 :


在上一個主日的福音裏,我們聽到主耶穌回應法學士的提問,指出最重要的誡命就是『全心


、全靈、全意愛   天主以及愛人如己』;主耶穌把愛   天主和愛近人的誡命併爲一條。這意


味著基督徒愛   天主和愛近人的行爲是不可以分開的;我們不能先愛   天主然後再來愛近人


,因爲,愛   天主就是愛近人,愛近人也就是愛   天主(瑪二十五 31—46)。

今天的第一篇聖經章節取自《瑪拉基亞先知書》,這是十二小先知中的最後一位,也是舊約


的最後一部經書。一般學者認爲,這位先知是在以色列民修建新聖殿之後進行宣講,他向選


民呼籲,要度一個忠誠的信仰生活;因爲,選民經常爲自己的過失找藉口,


天主則挑戰他們去改變他們的行爲。


今天章節所要教導的就是,只有   天主才是真正的君王這個事實;如果,選民從起初就接受


這個事實,他們就能享受各種利益,也不致於被放逐充軍到異鄉去。這篇經文的另一個信息


就是,要敬重   天主的聖名,這又顯示了   天主和選民之間的特有關係。本經文中提到了兩


個盟約,一個是與肋未人立的盟約、另一個是與選民祖先立的盟約。


天主從選民當中揀選了肋未支派來事奉他,   天主也向聖祖們許諾,如果,他們的子孫忠於


天主的話,他們必能享受只有   天主才能賜予的各種利益。


在瑪拉基亞先知時代的選民社會中,看不到這些理想的信仰生活;司祭們不尊重肋未的盟約


,他們給予人民錯誤的教導;他們做出不公正的判决。在本章節最後部份,先知斥責選民放


棄傳統,實行沒有信仰的配偶的習俗。


今天的讀經二,章節取自《得撒洛尼前書》;保祿宗徒把傳教士自我犧牲奉獻的精神比喻成


一位在撫育的母親,他們的【勤勞和辛苦】,爲的是把福音帶給其他人。傳教士也對


天主充滿感恩,因爲,人們敏於接受福音。他們所聽到的不只是人的話語,更是


天主的神聖言語。


今天的福音章節,對主耶穌時代的經師、法利塞人及猶太領導人做出了嚴厲的批評;多數的


聖經學者認爲,這批評的語調和內容是來自耶穌以後的時代,它更正確地反映出法利塞人和


瑪竇福音的教會之間所存有的緊張與矛盾的關係。


瑪竇福音的作者特別關心其教會團體內的領導方式以及他認爲一些不恰當的行爲;儘管如此


,瑪竇清楚地指出,他幷不是在挑戰領導人的合法權力地位,他所質問的是,他們在執行任


務時所顯示的實際行爲。


瑪竇描述主耶穌對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批判重點就是【他們只會說而不做】。


即便是在主耶穌的時代,更是在瑪竇的時期,那些只是爲猶太領導人所規定的職責和當奉行


的習俗,漸漸地强加在廣大老百姓的身上;這就是福音中所提到的【沉重而難以肩負的擔子】。


對這些領導人的控訴,也包括他們喜愛在各種場所中誇耀、炫示自己的重要地位;瑪竇對此


感到憂心,因爲,很可能,他在自己的基督徒團體中看到了一些類似的狀况。


身爲領導人,該避免各種各樣的名堂;他們不應當被稱爲【老師】、【父親】或【導師】。


這些名稱意味著形成一個階級,瑪竇認爲這是危險的事;很多時候,當這些領導人在使用這


些名稱時,沒有注意到那只不過是一個榮譽。看來,這些名稱被用來標示出和區分人的身分


、地位;它們很可能成爲自大和驕傲的象徵,也完全相反主耶穌和福音所倡導的謙卑和做僕


人的價值。


在早期的基督徒有著强烈的平等意識;接下來數個世紀後,漸漸失去這平等的意識;直到中


古世紀,帝王宮廷的階級制度成了教會的標準。無論如何,福音的教導仍然帶給我們一個嚴


厲的警告:『自高自大的人,必被貶抑;自謙自卑的人,必被高舉』。


藉著今天三篇經文的啓示,我們做出了以下三點反省:


(一)身爲基督徒言行要一致


身爲基督徒,我們必須爲福音的價值觀做見證;福音的價值觀,不是說來給別人聽,或是用


來和他人討論或辯論的;主耶穌要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落實這價值觀。


我們要小心,不要像經師和法利塞人一樣,只會說、不會做。福音的信息是必須要去活出來


,才能吸引和說服人們;如果,我們除了讓人們看到我們上教堂或念經,再也看不出我們和


其他世俗人有什麽兩樣時,那麽,我們就不可能去說服人們基督信仰的意義。


我們在領洗時所做的承諾和福音的價值觀必須在生活中反映出來,我們的愛必須能在我們日


常生活中犧牲自我的行動中彰顯出來。


(二) 基督徒領導人的職責是謙卑地服事他人


主耶穌清楚地指示說:『你們中間最大的,該做你們的僕役』(瑪廿三11)。


凡是身爲領導的基督徒,不論是在教會內、或是在世俗社會裏都該持有這樣的態度;尤其是


教會的領導人是   天主的僕人,從事   天主的工作,不是他們自己的工作。教會的領導人享


有特別的權力,但是,這個特權是不能與服務分開的;只有能爲人服務的權力當局才會


受到人們的尊敬;只有做爲僕人的領導才能令   天主的子民受到鼓舞。


一位真正的基督徒領導人就應如聖保祿所說的:【像撫育自己孩子的母親】;他們必須全心


投入對信友們的服務、不期待任何回報的服務,也絕不向人們炫耀其身分、地位及權力。


(三)我們所做的一切是來自內心,根植於基督的價值觀


服務與愛,是基督徒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價值觀;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言行都應來自基督的教導


。藉著與   天主建立密切的關係,基督的教導滲入我們的心靈深處,成了我們所有言行的動


機。主耶穌警告宗教人士要戒絕虛榮心,不要以外表形象來贏得人們的讚賞和尊敬。


有些人開口【讚美主】,閉口【阿肋路亞】等宗教口號或詞彙,但是,他們就是從來不伸手


幫助近人;這類基督徒徒有虛表。更有些人利用信仰來達到個人的目的,比如,爲獲得經濟


利益或社會地位,甚至是利用宗教信仰來給自己撈政治資本;主耶穌沒有阻止我們的雄心壯


志,他只是要我們運用雄心壯志去爲他人服務,而不是爲滿足自己的野心。


讓我們努力學習,活出這份無私的服務精神和忘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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