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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

 

上主、你的    天主

 

恭讀馬爾谷福音十二    28~34

 

那時候,有一位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

回答得好,便上前來、問祂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

是第一條呢?」

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

上主、我們的        天主是唯一的        天主,你應當全心、全

靈、全意、全力愛        上主、你的天主』。

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得實在對;祂是唯一

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

祂,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

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便對他說:「你離

天主的國不遠了」。

從此,沒有人敢再問祂。

 

釋經小幫手

經師要一個答案,耶穌不但給他兩個分不開的答案,那

就是:愛        天主和愛人如己;還在梅瑟的誡命中多加了

一個特色。

全心、全靈、全力愛        天主,這就是梅瑟留給以色列人

最重要的誡命(參申六     4);主耶穌又加上了「全意」

,希臘文為     dianoia,指的是思辨的能力    : 能解讀、分

析、評估、自我修正等的能力。

無論是愛或恨,我們都會用「心、靈和力」去表達心

有強烈的感情;靈,指的是生命中有明顯的表達;力,

有些極端的行為;愛一個人時,就想無時無刻跟他講話

;恨一個人時,會躲避他。

耶穌邀請我們多加用「全意」去愛,指的是思考模式也

受到福音化。

通常,我們在腦海裡會對討厭的人有偏見的思考模式,

一直想他令人討厭的言行;這時,我們完全忽略想到他

任何的優點,即便他也曾做了許多的好事。

耶穌邀請我們,在愛或恨中,都要用點腦,用點信仰的

理智,讓福音改造我們思考模式,透過信仰的光照,學

習分辨情緒的是非、學習冷靜思考、看到黑點點中也有

許多優點。

愛同時要長出「心」,指的是,人內在的勇氣和意志力

;長出「靈」,指的是,活生生的,不是嘴巴說說而已

;長出「力」,指的是,愛要表達,使得多到非常明顯

;長出「意」,平衡地去自我反思、修正自己,擁有更

平衡和清澈的視野。

四面發達的愛就會讓人內外合一;不但愛        天主,也會

愛自己,也更愛他人。

 

種下種子

你的愛要長出「心」、或「靈」、或「力」、或「意」

呢?

 

全心祈禱

主耶穌,我體會出禰如何用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

我;包容、寬恕、和平對待我;請教我這樣去愛;阿們。

 

讚美主在早晨! 讚美主在中午! 讚美主在黃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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