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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愛……

 

瑪竇福音 廿二   34~40

薛恩博樞機 著 丁穎達教授

 

默想 :他們又提出一個誘人上當的問題,再次企圖

請君入甕,找一個能誣衊並陷害耶穌的理由。

問題聽起來很單純:那條誡命最重要呢?

也許,在來來回回的討論中,祂會誤入圈套;因為,

聖經和猶太傳統裏有相當多的誡命和禁令,少說也有

六百條之多。

耶穌的回答如此簡明扼要,甚至,連祂最強勁的對手

也無從反駁。

「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己」,直到今天,還沒有第

二個答覆比這更言簡意賅、更令人折服;這包含了

天主的全部誡命,誰恪守並生活出這兩條誡命,誰就

履行了其它所有的誡命。

對我們來說,耶穌的回答非常熟悉、非常顯而易見;

但是,經過二千年的重複,這愛        天主、愛鄰人雙重

誡命的意義和範疇難免叫人聽若罔聞;我們真的瞭解

甚麼是全心愛        天主和愛人如己嗎?

耶穌說,每一件我們該做的事、每一件        天主指望我

們做的事,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奇妙的是,當人真的活出這兩條誡命時,凡事都變得

明朗了;唯一要緊的就是愛。

人們很容易在好榜樣身上體驗到這點,譬如    : 教宗

若望廿三世和聖加爾各答的德蕾莎修女;但是,要我

活出這兩條誡命並化為行動時,一切卻變得難上加難。

在格林多前書的「愛之歌」(十三     1~13)裏,保祿

列舉了一系列愛的特徵: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

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做無禮的事、不求己

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

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如果,我把自己的行為跟上述愛的特徵相比較,我會

發現,到達自己旅程終點之前,還有相當長的距離,

還要打贏諸多戰役;也許,還要經歷多重苦難,才能

達成這樣的愛。

我怎麼才能達到那境界呢?

聖奧思定說:愛,首先意味著,我真高興有你相伴!

有你真好!

愛,先從善意出發;在此基礎上,再為他人謀求福祉。

我必需在這裡加上一個問題:我對我的鄰人好嗎?

這不僅僅是在問,我是否喜歡他 ?

我無法控制自己油然而生的感覺;至少,我能夠相當

善意地祝福他人、祝願對方幸福。

我們在此該懂得,耶穌為何把愛        天主和愛鄰人密不

可分地連繫起來。

我怎麼去愛鄰人呢?

當然,他不一定是我最喜歡的人;甚至,偶爾可能與

我敵對;但是,他特別需要我的奧援。

最可以確定的是,        天主對他寬厚、仁慈。

我要考慮到:雖然,對我來說,鄰人是位頭痛人物;

但是,        天主全然愛著他;我自己也捉襟見肘,

天主卻還是接納我、肯定我;因此,我實在應該試著

也去愛我的鄰人。

從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這樣超然卓越的人身上,

我們看到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        天主的人,能

夠愛他們的鄰人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然後,我們才會

懂得聖奧思定傳誦千古的名言:「只要你愛,你就可

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那麼,你也一定在做對的事。

 

譯註:「只要你愛,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Dilige,et quod vis fac)出自聖奧思定的《若望一

書釋義》第七章第八節。

 

反省與實踐:

「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己」;我們愛        天主,愛得

有多深?如何讓        天主真實地融入在我們的思想中?

天主期望我們做的事都繫於「全心愛        上主、愛人如

己」這兩條誡命,我們不僅要愛        天主,也要愛周遭

的人;周遭的人、我和        天主有什麼密不可分的關係

呢?

我們從好榜樣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身上看到什麼?

我們要怎樣活出愛        天主、愛鄰人的雙重誡命?

 

信友禱文:

請為各國執政者祈禱

祈求        天主賞賜智慧予世界各國的執政者,使他們能

以共融的精神求同存異,互相包容;並以仁慈基督為

榜樣,為增進人民幸福生活努力。

 

請為人類珍惜地球資源祈禱

天主創造天地萬物,交付給人保護、管理;愛

天主,就有義務珍惜地球的資源,並與大地和好。

祈求        天主賜給我們對創造的敬畏之心,體認所有的

受造物是互相連結的,為後代保留美好的生存環境。

 

請為基督徒行愛德所需的恩寵祈禱

生活中要確切實行愛        天主、愛鄰人的雙重誡命並不

容易,尤其是愛我們不喜歡的人。

祈求        天主光照我們,時時刻刻感念        天主無私的大

愛;也求主感化我們的心,賜我們愛德所需的恩寵,

去愛我們周遭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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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