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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愛,勝於全燔祭和犧牲  (谷十二 28~34)

 

作者  蔣劍秋神父

 

 

有一位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得好

 

,便上前來,問祂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

 

呢﹖」

 

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 你要聽

 

上主我們的    天主是唯一的    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

 

、全意、全力愛    上主、你的    天主』。

 

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得實在對;祂是唯一

 

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

 

祂,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

 

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便對他說:「你離

 

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祂。

 

 

 

猶太人講愛人,是愛自己同祖同宗的猶太人,不是愛外邦

 

人。

 

耶穌將愛人的範圍擴大到所有的人,不分種族、不分膚色

 

、不分宗教;同時,耶穌把愛主與愛人變成一條誡命,告

 

訴我們,愛主與愛人是分不開的。

 

最重要的是,愛的實踐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也就是

 

說,實踐愛,比甚麼都重要;因為,愛必需是一種行動,

 

沒有行動的愛,根本不是愛。

 

如何去實踐愛 ?

 

我們拿法利塞人的言行同耶穌的言行做個比較,便可看出

 

它的真諦。

 

法利塞人很喜歡把衣繸加長、把經匣加寬,十分注重外表

 

。耶穌穿的只是一班平民服裝,樸實無華。

 

法利塞人祈禱,愛在大庭廣眾前,伸開雙手,自我吹噓;

 

耶穌祈禱,總是到無人的地方,靜靜地與    天父交談。

 

法利塞人齋戒,愛將臉上塗上白色、披頭散髮,盡量顯得

 

悴。耶穌齋戒,總是將臉洗得乾乾淨淨、頭髮梳得整整

 

齊齊,精神顯得更飽滿。

 

法利塞人施捨,總愛打鼓吹號,怕人不知道;耶穌施捨,

 

右手做的好事不讓左手知道。

 

法利塞人輕視貧民與罪人,不與他們為伍,更不會去關心

 

他們。耶穌愛窮人,更愛罪人;不但關心他們,更以實際

 

行動去幫助他們,解決他們的困境。

 

從耶穌的言行,我們已經看出,實踐愛,應出於對人的關

 

心和對    天主的虔誠;否則,會流於形式主義,變成沽名

 

釣譽之人。

 

法利塞人遭到耶穌的責斥,正是因為他們太注重形式、排

 

場,忽略了內心的善良;他們忘了『我喜歡仁愛,勝過祭

 

獻』的話。

 

不幸的是,愛主、愛人的人,今天,也未能完全免於形式

 

主義;凡事講排場,好像在演戲。戲演完了,至多,批評

 

一下戲裝的美醜、台詞的好壞;自己內心留下了甚麼,給

 

別人帶來甚麼,就無法說出了。

 

撒成了舞台劇,劇完人散,經常未能加強自己同

 

天主的溝通和關係。

 

去過羅馬伯多祿大殿的人,多不知聖體在那兒;見過教宗

 

的人,多數未想到他是基督的在世代表。

 

碰到需要幫助的人,多會轉身而過,少有去注意他們的。

 

實踐愛,勝於全燔祭和犧牲;耶路撒冷的聖墓大殿,其貌

 

不揚,卻是天人交往的好地方。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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