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諫、寬恕與祈禱
房志榮神父 著
默想:
今天的福音選讀瑪十八15~20有三個主題:15~17彼
此規諫、18互相寬恕、19~20共同祈禱。
《新約聖經樂仁譯本》譯文如下:「如果,你的兄弟得
罪了你,在只有你和他一起時,指出他的過失;如果,
他肯聽你,你便將你的弟兄贏回來了。
如果,他不聽;你便帶一、二個人同去,使任何事,憑
二、三個人的口供可以確定。
如果,他不聽他們,應向教會報告;如果,他不聽教會
,就把他當做外邦人、或稅務員看待。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綑綁的,在天上也要被綑
綁;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必得釋放。
我實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
祈求,無論求什麼,我在天的 父一定會給你們實現。
因為,那裏有二、三個人因我的名相聚,我就在他們中
間」。
瑪竇福音第十八章報導,耶穌細說基督徒的團體生活應
該是怎樣的;今天所讀的三個主題之前,另有三個主題
:1~5誰是最大的、6~9與罪惡誓不兩立、10~14尋找
迷失的羊。
在今天的三個主題之後,有一大段關於寬恕之道的發揮
:21~35兩位欠債人的比喻。
這樣去體驗瑪竇福音第十八章,會發覺,這一章確實是
一部基督徒團體生活的寶鑑,果真努力遵從實行,可以
日益呈現出基督徒的真面貌。
有關今天的福音,《新約聖經樂仁譯本》的註解大意是
說,基督徒團體應該和平相處,不該有衝突;衝突發生
了,即刻尋求修好;如果有人拒絕修好,他雖留在團體
裡,也是一位陌生人;如果,他不改初衷,團體負責人
可將他開除(參閱格前五5~6)。
這種寬恕和修好的訓誨,在團體祈禱中可以得到完滿,
一個祈禱的團體能體驗到耶穌的臨在(參閱二十八20)
;不過,同時,他們也需要擁有耶穌在 天主經裡所要
求的態度,並且實踐主禱文所列出的條件:榮耀主名、
天國來臨、主旨承行。
值得注意的是,主耶穌把兄弟、姊妹間必需彼此規諫、
勸勉,說得這樣具體又有層次:先單獨二人;再找一、
二個人同去;最後,才去找教會。
至於瑪十八18中所許諾的綑綁和釋放,是把瑪十六19中
耶穌向伯鐸所許諾的用在所有的基督徒身上,說明我們
的彼此寬恕與 天主寬恕我們是分不開的。
最後,19~20節中說,兩個人、或二、三個人同心合意
祈求,或因主的名相聚, 天父將俯允、耶穌將親臨等
,都是一些十分寬慰人心的話和許諾;我們明白耶穌的
信實,深深信以為真。
讀經一則三三7~9,是厄則克耳先知書第三部份的三節
,選為今天的讀經,只是為與福音中的第一主題「規諫
人民」配合。
則一至二十四章是第一部份,有宣告以色列國家毀滅的
言論;二十五至三十二章是第二部份,預言列國的滅亡
;第三部份又分二單元:三十三至三十九章重建以色列
、四十至四十八章有關新聖殿的神視。
今天讀的三節,是在「重建以色列」單元的開始,說明
先知以 天主傳給他的話去規諫惡人的重責大任:「 7
至於你,人子,我已安置你做以色列的哨兵;你聽見我
的話,你必需警告他們。
8 當你對惡人說:『惡人呀,你必要喪亡』時,如果,
你沒有忠告那惡人、要他離開他的惡行;那麼,他將因
他的罪受死,然而,我也要向你追討他的血債。
9 如果,你警告過這惡人、要他改正惡行,他卻不肯改
過;那麼,他會因自己的罪喪亡,你卻無需承擔什麼」
。(《牧靈聖經》譯文和註釋)主耶穌告誡基督徒之間
需互相規勸,有先知的這番話在前,當然更凸顯其重要
性和親切感。
讀經二羅十三 8~10:「總不可虧欠人什麼,你們彼此
虧欠的,只是相親相愛;因為,那愛別人的,就滿全了
法律。
其實,『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
和其他一切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句話裡。
有愛德,就不會損害別人;所以,愛德滿全了所有的法
律」(《新約聖經樂仁譯本》)。
在上個主日讀經二羅十二1~2中,保祿勸羅馬信友要把
自己獻給 天主、做為鮮活的祭品;本主日,羅十三 8
~10,則勸告他們,要彼此相親相愛。
羅馬書第十三章分二部份, 1~10講「服從首長」,是
主要章旨;餘下的11~14講「基督將會再來」。
今天讀經二,省去的第 7 節,可做為前六節的綱要,和
8 ~10節的導言,不妨在此補讀:「各人所應得的,你
們都要付清;應向誰繳稅,就向誰繳稅;應向誰納糧,
就向誰納糧;誰應受敬畏,就敬畏誰;誰應受尊敬,就
尊敬誰」;然後,就是今天讀的 8 ~10三節。
這些話清晰、明朗,不需解釋;不過,略知這些規勸的
時代背景,有助於我們更深的理解。
西元57或58年,本書信寫成之時,正是尼祿皇帝統治時
期(54至68年),基督徒受到殘酷迫害;伯多祿和保祿
可能是在這段時期殉道。
無論如何,保祿認為,一切權柄都是合法且尊貴的;因
此,基督徒必需是好公民。
保祿的勸告,看似天真;其實,大有道理;就是不可把
政治與宗教混在一起。
一方面,基督徒能生活在任何政權之下,只要那是合法
和公義的政權,不論它是否接受基督信仰;另一方面,
一個信奉基督信仰的政權,不該歧視非基督徒公民。
保祿把各種具體的公民責任,例如 : 納稅、繳交差餉、
尊重眾人等等,當做對待一切人如兄弟姊妹的愛德行為。
保祿不願基督徒在任何事互相虧欠;我們難以償還的債
,只是不夠相愛。
愛鄰人的人永遠是一位完美的公民( 8~10)」。(《
新約聖經樂仁譯本》)
以上這段註解把今天讀經二的三節經句放在歷史的脈絡
裡,讓我們看出保祿給羅馬信徒的規勸,講的道理多麼
配合當時、當地的需要。
我們目前的任務,是如何在日常生活裡,實踐這些永遠
有效的金科玉律。
反省與行動:
我容易寬恕別人嗎?有什麼阻礙我寬恕嗎?
我曾經規勸過別人嗎?
面對別人的冒犯或錯誤,我勇於規勸嗎?
在弟兄、姊妹的共融祈禱中,我常感受主耶穌的臨在和
天父的俯允嗎?
禱文:
請為基督徒祈禱
主基督教導我們,要彼此寬恕、互相規勸、同心合意地
祈禱;祈求仁慈的 天父恩賜 天主子民能相親相愛、
彼此勸勉、合一共融,一起拓展基督的教會,活出喜樂
的見證。
請為學生祈禱
各級學校正陸續開學;祈求仁慈的 天父恩賜所有的學
子喜悅地迎接新學期,積極快樂地專心學習,養成健全
的人格,並在學業和各種技能上踏實地累積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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