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枝和主的苦難主日
依五十 4~7;斐二 6~11;瑪二十六 14~27,66
本主日,我們同時慶祝聖枝節和紀念耶穌的苦難。
聖枝節,提前展示了耶穌的勝利;而且,耶穌的苦難,
從某種意義來說,已經是祂的勝利,卻也是祂所受的最
大恥辱。
耶穌通過苦難的恥辱,而後,光榮地復活,祂懷著最大
的愛來忍受恥辱;因此,這恥辱具有一個積極的價值,
它不光是貶抑,也要因愛的力量而舉揚。
第一和第二篇讀經為我們展示了耶穌受苦受難,首先是
為了服從 天主、是懷著赤子之心順從 天父的旨意。
第一篇讀經說:「吾主 上主開啟了我的耳朵,我並沒
有違抗、也沒有退避;我將我的背轉給打擊我的人、把
我的腮轉給扯我鬍鬚的人;對於侮辱和唾污,我沒有遮
掩我的面」。
在第二篇讀經中,保祿描述了基督的整個奧秘;祂雖具
有神性,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祂貶抑自己
,為了聽命,甚至死在十字架上。
保祿這樣說:「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
上」。
保祿寫給斐理伯人書信中的這一段,不僅向我們展示了
耶穌如何服從了 天父,同時,也讓我們看到祂如何的
關愛弟兄:祂取了人形,與人相似,和我們的狀況一樣
卑微;更好說,祂將自己貶抑,而且與窮兇極惡、被判
釘十字架刑的犯人在一起。
從這裏,我們注意到耶穌苦難的兩個層面,這兩個層面
表現出祂受苦受難的雙重價值:祂的苦難,一方面是對
天父完全聽命順從,一方面也是對人類手足般的關愛。
耶穌所受的苦難顯示出祂對 天父的順從,這一點,在
祂死前最痛苦的時刻最為明顯;祂為抗拒將要忍受的痛
苦和死亡的焦慮掙紮,正如希伯來書上說的,祂從而學
習了服從(希五 8)。
事實上,在開始時,祂曾祈求 天父使那痛苦和死亡的
爵遠離;祂說:「我 父,若是可能,就讓這杯離開我
吧!」(瑪二十六39);不過,祂馬上又說:「但是,
不要照我,要照祢所願意的」。
就這樣,耶穌以順從 天主先於免除痛苦的渴望,祂在
祈禱很久後,只重複了那第二句話說:「我 父,如果
,這杯不能離去,非要我喝不可,就成就祢的意願吧!」
耶穌這完全順從 天父意願的態度,也表現在祂被捕的
時刻;伯多祿企圖保護耶穌、想救祂,因此,用劍砍了
大司祭的僕人。
但是,耶穌阻止了伯多祿的這個抵抗行動,對他說:「
把你的劍放回原處……」。耶穌這樣做,正是為了順從
天父的意思;如不這樣,又怎能完成經上所說的應當發
生的一切呢?
天父的意願已經在經上指示出來,耶穌為了順從
天父的旨意,願意完成這一切;祂對群眾說:「你們帶
著刀劍、棍棒出來拿我,如同對付強盜……;這一切都
發生了,是為應驗先知所記載的」。
耶穌明知自己必需完成經上所記載的,祂完全順從
天父的意願;因為,祂知道, 天父的意願是非常美好
的意願、是為了救贖全人類的意願,因此,祂甘願犧牲
自己,以使我們能夠得救。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對 天父的順從、與祂對
人類的手足關愛之情有密切的關係;耶穌順從
天父的旨意,犧牲自己的性命來拯救弟兄,這在祂建立
聖體聖事時以特別明顯的方式顯示了出來,這預先顯示
了耶穌苦難的全部目標。
耶穌在被捕、受審和被判刑前,清楚知道這一切即將發
生,祂拿起餅來,懷著感謝 天父之心祝福了,然後,
將餅分給了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
隨後,又拿起杯來說:「你們都由其中喝吧!因為,這
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
祂以這個舉動將自己的苦難轉變為恩典,使自己的苦難
和死亡成為做自我全盤奉獻的機會,祂獻出了自己的體
和血、來救贖全人類,並命令門徒重複祂的這個舉動。
這舉動預示了祂整個苦難的走向。
此外,耶穌接納與世界上處境最困難的人緊密相連,祂
不僅願意有一般人的命運,更願意接受人的極其卑微和
充滿痛苦的命運。
正如保祿說的,祂取了人的形體,形狀也與人相似,祂
這樣來貶抑自己,甚至不惜受死。
祂接納做一位被人誣告、受不公平審訊和被判刑的人,
做一位被嚴刑拷打、必需死得像罪犯、死得像位罪大惡
極的人,這便是耶穌在祂的苦難中所表現出的與人相親
相近的層面。
已經不再有人會遭到耶穌那樣的境遇,也不會有人在被
判刑和處死時孤單無助;因為,有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在
他身邊陪伴他。
耶穌獻出自己的生命來補贖人的罪,使人重新與
天父締結盟約、重新與 天父緊密結合。
人間怎能有如此偉大的關愛!
從另一方面來說,耶穌知道,祂接納這個與人一致的境
遇,定會收到正面的效果;祂知道, 天主的力量要把
苦難變成通向復活的道路。
當大司祭審問祂時、問祂的身分說:「我因生活的
天主起誓、命你告訴我們:祢是不是默西亞、
天主之子?」
祂回答說:「你說的是;並且,我告訴你們,從此,你
們將要看見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邊,乘著天上的雲彩降
來」。
耶穌知道,祂的苦難,祂的完全與我們一致,祂的完全
順從 天父的旨意,是通向復活和光榮的道路。
同時,這不僅是祂個人的復活,也是在三天內重建
天主聖殿的方法。
瑪竇福音所提到的,對耶穌的唯一指控,是兩位假見證
人所說的話:「這人曾經說過,我能拆毀 天主的聖殿
;在三天內,我能把它重建起來」。
這是對耶穌的誣告,耶穌從未說過這樣的話;正如我們
知道的若望福音中的記載,祂是向猶太人這樣說的:「
你們拆毀這座聖殿,三天之內,我要把它重建起來」(
若二19)。
因此,拆毀聖殿的,不是耶穌,是那些與祂敵對的人。
不過,在這非凡的事件中,耶穌重建了 天主的聖殿,
就是創立一個新的聖殿。
這新的聖殿是祂那受光榮和聖化的人性,祂的人性成為
我們與 天主相會、與 天主緊密結合的場所;由於
耶穌的苦難,我們所受的所有考驗,都成了我們做為
天主子女的人與 父親緊密結合的機會。
因此,我們可以懷著深切地感激和激動的情緒默觀耶穌
的苦難;因為,祂的苦難實實在在是個令人震撼的事件。
看見如此慷慨地侍奉 天主和服侍弟兄的耶穌受到這麼
難以忍受的痛苦、這麼不公平的判刑、處死,令我們無
法不驚訝震撼。
然而,這一切所顯示的是耶穌對 天父和對我們的愛,
為了這愛,我們所能做的只有全心、全靈地感謝
天主。
保祿說:「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是生活在對
天主子的信仰內;祂愛了我,且為我捨棄了自己」(迦
二20);耶穌受苦受難以致死亡,是為了救贖我們每一
個人。
在這聖體聖事中,我們接受了耶穌苦難所帶來的所有成
果,祂不僅賜給了我們祂的體和血,也使我們得以與祂
的 天父相契合,使我們得以度一個慷慨的生活並永遠
與 天主在一起。
作者:阿爾貝.范諾怡 耶穌會樞機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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