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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一詞何義?


「禮儀」一詞,原意是「公共的工作」,「代表人民和為人民所做的服務」。


在基督徒的傳統上,「禮儀」意指 天主的子民參與 「 天主的工程」。


我們的救主、大司祭基督,透過禮儀,在祂的教會內,偕同教會並藉著教會


,繼續救贖我們的工程。


在新約中,「禮儀」一詞,不但用來表示敬神之禮的舉行,也意指福音的宣布和愛德的實踐。


所有例子都顯示出,禮儀與事奉 天主和服務人群有關


在舉行禮儀慶典時,教會是僕人,肖似她的主──唯一的「禮儀執行者」(Leiturgos),


分享祂司祭(敬禮)、先知(宣布)與王者(愛德服務)的職務。


因此,理應視禮儀為耶穌基督司祭職務的執行。在禮儀中,藉著有形可見的標記,


而且,按每一標記專有的方式,表示並實現人的聖化; 同時,在禮儀中,也是


耶穌基督的奧體,包括元首及其肢體實行完整的公開敬禮。所以,一切禮儀慶典,


由於是基督司祭及其身體 ──教會的工程,當然是最卓越的神聖行動,


教會的任何其他行動都不能以同樣的等級和名義跟禮儀的效能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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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