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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的復活

 

本主日是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彌撒中的讀經一和福音

分別取自瑪加伯下第七章第一到二以及九到十四節,聖

路加福音第二十章第二十七到三十八節。

讀經一記述瑪加伯母子八人壯烈殉道的故事,內容涉及

舊約時代以色列子民對人的肉身死後復活的信仰。

福音記述耶穌與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的對話。

「未知生,焉知死」;有人根據這句話認為,中國人並

不關心死後的問題。其實,這是錯誤的;世界上所有的

民族,包括中國人在內,都對人的身後歸宿有所警惕。

在耶穌時代的猶太知識界中,對這問題流行著兩種不同

的意見   : 法利塞人相信人死後還要復活;撒杜塞人不相

信人死了還能復活。

耶穌的立場則表現在祂與病死後復活了的拉匝祿的姊妹

瑪爾大的對話中;祂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

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復活;凡活著就信從我的人,

必永遠不死」。

我們基督信徒相信耶穌的話,在我們日常頌念的信經中

,我們宣誓說:「我信肉身之復活、我信常生,阿們」。

我們先從讀經一說起,這篇讀經記述瑪加伯母子八人壯

烈殉道的故事,這故事是文學史上的一篇傑作,作者逐

步加緊,有條不紊地描述暴君所施行的刑罰越來越凶殘

,同時七兄弟臨死時對肉身復活所發表的言論也越說越

湛深;那母親勸勉小兒子的話,讀來尤其動人。

讀經一這樣說:

那時候,有兄弟七人和他們的母親一同被捕,國王命人

用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強迫他們吃法律上禁食的豬肉

。他們中有一位代表眾人說:「你想問什麼?你希望從

我們知道什麼?我們已經準備好了,寧死不願違背祖先

的法律」。

第二位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地說:「你這個窮凶

惡的人!你奪去我現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

要使我們為祂的法律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

這一位以後,輪到第三位受刑了;有人命他伸出舌頭,

他就爽快地伸出來,並且伸開雙手,慷慨地說:「這些

肢體是上天所賜;現在,為了祂的法律,我毫不吝惜,

希望有一天,從祂那裏再得回來」。

國王和他的侍從都詫異這少年不怕受苦的精神。

第三位死了以後,他們用同樣的酷刑處罰第四位;臨死

時,他這樣說:「我們深信       天主使人復活的許諾,所

以,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可是,你絕不會復活

,獲得永生」(加下七  1~2,9~14)。

本主日福音記述,耶穌與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的對話,

在這篇對話中,耶穌明白地肯定了人死後肉身復活的道

理。

福音這樣記載說:

那時,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位前來問耶穌說:「

師傅!梅瑟給我們定下規條:如果,有一個人的兄長死

了,他有妻子、卻無兒子,他的弟弟當娶寡嫂為妻,給

他的兄長立嗣。

假如,有兄弟七人,第一位娶了妻,沒有兒子,就死了

,第二位和第三位也娶了她;七個人都一樣,都沒有留

下後嗣就死了,最後,那婦人也死了;那麼,在復活時

,這婦人是他們中那一位的妻子呢?因為,七位都娶過

她為妻」。

耶穌回答他們說:「今世之子也娶、也嫁;但是,那些

配得來世,並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不娶、也不嫁;而且

,他們也不會再死,如同天使一樣,他們既是復活之子

,也就是       天主之子。

至於死人復活,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那時,

他稱主是『亞巴郎的       天主、依撒格的       天主、雅各伯

的       天主』;       天主不是死人的       天主,是活人的

天主;因為,在       天主眼中,眾人都是活的」(路二十

27~38)。

聖瑪竇和聖馬爾谷福音也記載了上面的對話,兩部福音

的記載都強調,耶穌援引聖經的權威來駁斥撒杜塞人的

詭辯說:「你們錯了;你們不明瞭經書、也不明瞭

天主的能力」。

在我們剛才聽到的彌撒福音中,聖路加只加上一句解釋

說:「       天主不是死人的       天主,是活人的       天主」;

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死後

,肉身不再復活,怎麼還能稱       天主為活人的

天主呢?

換句話說,人死後,他的肉身是會復活的。

最後,我們援引聖奧思定稱讚瑪加伯母子八人殉道壯舉

的這句話:「他們是真正的基督信徒!在基督的教會尚

未成立以前,以他們的偉大精預先發揚了基督的教會

精神」。

在談到同一故事時,思高聖經學會的編者也這樣注釋說

:在我國的教會中也有不少母親像瑪加伯七兄弟的母親

那樣;接著又說:聖教會的歷史到處可以見到如此勇敢

的母親,原因是,正如聖保祿宗徒所說的:『都是出於

一位       天主聖神所賜予的豐富恩寵』。」

主內的兄弟、姐妹們,我們感謝       天主也把這「豐富的

恩寵」賜給了我們這時代我們國家裡的男女信友;我們

更祈求       天主堅定我們各人的信德。

基督,我們讚美祢;亞孟。

                                               作者:阿德里安.諾桑       聖本篤會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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