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信仰團體的生活規則 林思川神父執筆
【福音:瑪二三1-12】
真正的生命指引
雖然,耶穌批評法利塞人和經師們態度虛假,但並未否定他們所教導的內容,
祂要求群眾實行他們「坐在梅瑟的講座上」所教導的。但是,相對於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教導,
基督徒團體更發現,耶穌的言語才是真正的生
命的指引,而且「祂的軛是柔和的,祂的擔子
是輕鬆的。」(參閱:瑪十一 30)
經匣、衣繸
耶穌赤裸裸地指責法利塞人,只在乎在人前獲得光榮面子,不追求 天主的光榮:
「他們把經匣放寬,衣繸加長,又處處爭奪上座,喜愛人們向他們致敬,稱呼其為『辣彼』。」經匣是一種很小的木盒,裏面放有一小段「妥拉」經文,猶太人將之繫於額頭和手臂上,表達他們時時記得 上主的法律(出十三16;申六8)。衣繸則是指連在外衣上面的繸頭,作用也是在於提醒猶太人時時「想起 上主的誡命」(戶十五37-40)。
耶穌指責法利塞人故意加大經匣,加長衣繸,使之更為醒目,並且爭求上座高位及他人的稱讚。對瑪竇而言,這一切是他們尋求自我滿足,「一切都是為叫人看見」,尋求人前的光榮,而非
天主的讚賞。
對聽眾的勸言(信仰團體)
福音的第二部分是耶穌直接教導民眾和門徒(瑪二三8-12),要他們不要稱任何人為
「辣彼」,也不要稱任何人為「父」。這兩句話的意思相同。雖然,耶穌並非受過豐
富教育的經師訓練(參閱:若七15),但是,在福音中,祂多次被人稱為辣彼,因
此,這一段經文應該是瑪竇用來教導他的團體的話。
大概在瑪竇的團體中已有人自居為「老師」,瑪竇藉此展開強烈的批評。
弟兄(姊妹)的團體
瑪竇把耶穌的教導應用成為團體生活的規
則,團體中只有一位「辣彼」,就是
耶穌。基督徒團體應該是一個弟兄姊妹的
團體,團體中每一位成員完全平等、地位
一樣:「你們眾人都是兄弟」。初期教會
團體中,基督徒都彼此以弟兄相互稱呼。
這種弟兄(姊妹)般的態度,是真正支持
團體生活的基礎。瑪竇把這個理想視為
耶穌基督團體的基本了解,基督徒的經師
和老師不可自認為高於團體成員,而應該
將自己整合融入弟兄姊妹團體之中,成為
一位弟兄(參閱:格前十二)。今日教會
中的各種服務人員,尤其應該面對這個基
本態度做更多的自我反省、批判與悔改。
「謙遜與服務」的領導原則
耶穌教導當時團體中的領導者(當然也包
含日後各時代、各地區的領導者),應遵
守的團體規則是:「你們當中那最大的,
該做你們的僕役。」(瑪二三11;參閱:
二十26-27)這個規則的基礎是因為「凡高
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
被高舉。」(瑪二三12)終究而言,整部
聖經活生生的信仰正是: 天主貶抑高傲
的人,而舉揚謙遜者(撒上二7-8;路一
52)。在耶穌的教訓中,「自謙」和「服
務」的思想清楚地被聯結在一起,凡是如
此生活行事者,必能獲得基督和 天主的
王國作為報酬(瑪十九28;默三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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