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意;你潔淨了吧 ! (谷一 40~45)
作者 蔣劍秋神父
有一位癩病人來到耶穌跟前,跪下求祂說:「祢若願意,
就能潔淨我」。
耶穌動了憐憫的心,就伸手撫摸他、向他說:「我願意;
你潔淨了罷 !」
癩病立時脫離了他;他就潔淨了。
然後,耶穌嚴厲警告他,立即催他走、並向他說:「當心
! 什麼也不可告訴人;但去叫司祭檢驗你,並為你的潔淨
奉獻梅瑟所規定的,給他們當做證據」。
但是,那人一出去,便開始極力宣揚,把這事傳揚開了,
以致耶穌不能再公然進城,只好留在外邊荒野的地方;然
而,人們卻從各處到祂跟前來。
癩病,又稱為痲瘋病;患癩病的人,有的眉毛脫落、眼睛
凸出、臉、鼻、唇及手足潰爛,流出惡臭的液體;到此地
步,心靈會完全崩潰,八、九年的時間,患者便會死去。
有的,病毒侵入神經中樞,失去知覺;同時,肌肉消失、
筋部收縮、雙手彎曲如爪、指甲的外型受到腐蝕、手足潰
爛到脫落。
這種癩病,可拖延二、三十年,是種慢性死亡病。
輕微的癩病,就是俗稱的皮膚病,沒有死亡危險,也可以
治癒。
耶穌時代,按法律規定,一切賴病人都得離群獨居,斷絕
跟普通人往來。
今天,福音中的癩病人來到耶穌跟前,要求耶穌治好他的
癩病,這便是一種違法行為。
耶穌並未因他違法就不理睬他;相反地,耶穌以人類的亟
需為重,憐憫了他。耶穌伸手摸他、向他說 : 『我願意;
你潔淨了吧 ! 』
肯定的是,當耶穌撫摸他時,並沒有把他當做不潔的人;
耶穌只看到他的可憐和需要。
不過,耶穌治好他的癩病之後,要他按梅瑟的規定,去請
司祭檢驗;而且,要獻上應獻的祭物做為潔淨的證據。
耶穌一面同情人、幫助人,一面也未忘了法律的要求。
一天下午,有位神父訪問教友歸來,打開自己的房門,看
見廚櫃被打開;一位面黃肌瘦、兩手流血的青年站在他的
面前、跟他說 : 『我沒拿你的任何東西』。
神父見他的手流血,立刻拿藥布替他擦乾,提醒他不要隨
便進入別人的房間,鼓勵他去戒毒中心進行康復手術;然
後,便送他從大門出去。
事後,這位神父說,他沒有想到他是一位小偷;他只想到
他急需別人的幫助;他自己也沒想到事情會這樣。
『我願意;你潔淨了吧 ! 』不守法的人也需要別人的憐憫
和幫助。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