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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己爱人,爱人如己

 

 

主内的兄弟、姐妹:

 

耶稣以四個實際的例子教導了我们如何完善地遵守   

 

天主的法律;    天主藉着祂的法律对我们说话,引领我们

 

走上正直的道路。

 

如果,诚心聆聽    天主、歸向    天主,我们就能輕鬆自由

 

、開懷喜樂地生活;因为,那时,我們都處在宽大、有救

 

恩的環境,能好好地待己待人,做基督的好門徒。

 

这個主日,耶稣繼續以另外两個例子教導我们、如何完善

 

地遵守    天主的诫命:爱己爱人,爱人如己。

 

首先是,爱己爱人的诫命:要爱自己,也要爱他人。

 

这條诫命明確地指出生命的尊贵和生活的崇高性,两者都

 

必需受到嚴格保護。

 

为了教我们了解这條诫命的真義,耶稣要我们参照「以眼

 

还眼,以牙还牙」的梅瑟法律。

 

这條法律看似充满暴力和復仇,其實,不然。

 

它出自《出谷纪》:「假使,人们打架,撞伤了孕婦,以

 

致流產,但是,没有别的损害;伤人者为这罪,應按女人

 

的丈夫所提出的、判官所断定的,缴纳罰款。

 

若有损害,就應以命償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

 

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疤还疤」(出廿

 

22  - 25)。

 

放置在这個上下文中考慮,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條原意

 

很公正的法律,它嚴格保護人的生命,教訓人要爱護生命

 

;倘若,伤及生命,就得做出相稱的賠償:一隻眼,只还

 

一隻眼;一颗牙,只还一颗牙。

 

这條法律所强调的,不是報復;是尊重人的生命和生活。

 

耶稣當時的門徒们熟悉聖經,肯定明白这條法律的背景和

 

基礎。

 

耶稣紧接着的劝勉,不是为了廢除或取代这條「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的法律;是要我们深入明察法律的基礎,明

 

白信仰的教義,活出法律的精神。

 

耶稣在此訓導我们的方式很特别,祂以命令式的言词来解

 

释梅瑟法律,教我们能立刻了解并付诸實行:「不要抵抗

 

惡待你们的人;如果,有人打你的右颊,你把左颊也轉给

 

他」(瑪五39)。

 

梅瑟法律的言词是诫命;其實,就是命令式的言词。

 

耶稣当时的聽眾自然意識到,雖然,耶稣的訓導權威確實

 

要比經師们来得高;但是,并不超越梅瑟法律的權威;并

 

且,福音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取代梅瑟法律。

 

耶稣来、是成全法律,也就是詮釋法律,好使我们能正確

 

地理解、并完善地遵守法律。

 

耶稣在此用的是一种教学语言,教導我们一种信仰的品德

 

;我们必需汲取正確的教訓,不是刻板地按著字面意義去

 

解,無端端地挨打。

 

耶稣是在教訓我们: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会不断地增長;若

 

有人打了你的右颊,他很可能还会再打你的左颊。

 

遠的不说,在妻子受虐待的家庭中,妻子被丈夫打了一次

 

後,若不立刻制止丈夫这样的暴行,妻子很可能还会多次

 

被打。

 

因此,任何形式的暴力,我们都不能接受;包括以暴力来

 

反抗暴力。

 

妻子被丈夫打了一次後,不是要立刻还手打回丈夫;是要

 

立刻公開丈夫的暴行,「同他走两千步、走两里路」(瑪

 

41),讓眾人都知道丈夫的暴行。

 

任何形式的暴行都是非法的、不義的;在暴力面前,我们

 

绝对不可默默地忍受,必需立时将之公诸於世。

 

耶稣自己在被一位差役打了一個耳光後,立刻就開口答覆

 

他说:「我若说得不对,你指证那裏不对;若对,你為甚

 

麼打我?」(若十八23

 

对自己的受難,耶稣從不还手;但是,在十字架上,祂将

 

世界的罪行公诸於世,讓世界「瞻望他们所刺透的」(若

 

十九37)。

 

打人和挨打,都違背法律!

 

唯有相互尊重和爱己爱人才成全法律;唯有成全法律,人

 

人才能平安、自由、幸福、喜樂地生活。

 

耶稣随後又教訓我们爱人如己的诫命;这條诫命的背景,

 

就是这主日第一篇彌撒讀經中的命令:「不可復仇;对本

 

國人不可心懷怨恨;要爱人如己」(肋十九18)。

 

这道命令原本只針对自己的同胞、自己的民族、自己的信

 

仰团体,只为確保自家的平安;它不涉及外人,也没提到

 

要恨仇人。

 

但是,这道命令普及民間时,却成了:「要爱你的近人;

 

恨你的仇人」(瑪五43)。

 

耶稣的教訓,不只回溯这道命令原本的意義,矯正民间观

 

念上的偏差:「要爱你的近人;不要恨你的仇人」。

 

耶稣更给我们解释「爱」的真義;爱,是不能劃上界线的

 

:只爱到这裏、只爱这些人。

 

同樣,愛,是不能受到限制的:不能受时间的限制、不能

 

受空间的限制、不能受观念上的限制,当然,也不能受信

 

仰的限制,就如    天主的爱那样,没有丝毫界线,不受任

 

何限制。

 

天主爱善人,也爱惡人;爱義人,也爱不義的人。

 

耶稣教訓我们的是一個全新的信仰態度:「你们应当是成

 

全的,如同你们的    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瑪五48)。

 

这是对舊约信仰態度全面地革新。

 

在这主日的第一篇彌撒讀經中,    上主訓示梅瑟:「你告

 

诉以色列子民全体會眾说:你们应该是聖的;因为,我、

 

上主、你们的    天主是聖的」(肋十九  2)。

 

首先,耶稣教導我们,    天主的「聖」,现在,已不在於

 

「隔離」,是在於「成全」(希伯来文,聖,qadosh,有

 

隔離、分開出来的意思,强调    天主全然的超越性)。

 

那麼,「成全」,又是甚麼意思呢?

 

圣史路加另外記載耶稣的教導,「成全」的意思就是「慈

 

悲」:「你们应当慈悲,就像你们的

 

天父那样慈悲」(路六36)。

 

最後,耶稣更教導我们,    天主是我们的父親,意思就是

 

,要我们勇於親近    天主,不要害怕;因为,

 

天主现在靠近我们、与我们同在。

 

天主是我们的父親,这是遵守    天主诫命的基礎。

 

我们不是因为害怕    天主的懲罰,是因为爱

 

天主;所以,遵守    天主的诫命。

 

因为,爱    天主、遵守诫命,这就是成全法律。

 

讓我们祈求圣神扶助我们,赐给我们恩寵,使我们今天就

 

全心、全意遵守    天主诫命:爱    天主;爱己爱人,爱人

 

如己;阿们。张德福神父~     摘自    梵蒂岡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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