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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是聖經的作者。
「在聖經各書卷中所包含和陳述的 天主啟示的真理,
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寫在其中的。
慈母聖教會基於宗徒的信仰,
把舊約與新約的全部書卷,及其所有部分,都 奉為聖經和正典,
因為,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寫成的,有 天主為其作者,並這樣地交 給了教會」。
天主默感了聖經的人間作者。
「在撰寫聖經時, 天主揀選了人,利用他 們的才幹和能力來替祂服務,
為能藉著他們並在他們內工作;他們是真正的作者 ,只寫下 天主要他們寫下的一切」。
受默感的書教導真理。
「由於受默感的聖經作者所宣稱的一切,應被視為聖神所宣稱的,
故此,應該聲明聖經各書,堅定地、忠實地、無錯誤地教導真理,
這真理是 天主為我們的得救,而願意寫在聖經裡的」。
可是,基督徒的信仰並不是一個「書卷的宗教」。
基督教會是一個 天主 「聖言」的宗教,
這聖言「不是一個筆錄下來沉默的文字,而是降生成人的生活 聖言」。
為使聖經上的話不要變成死板的文字,
生活的 天主的永遠聖言── 基督,必須透過聖神,
「開啟我們的理智,使我們理解聖經」。(路二十四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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