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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女瑪利亞方濟加

 

(St.Mary Frances of Na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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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貞,主曆一七九ㄧ年

 

主曆一七一五年,聖女瑪利亞方濟加生於那不勒斯;她

年十六歲,父母決定將她許配給一位富家少年。

瑪利亞方濟加早已立志守貞,對於這樁婚事堅決反對。

父親大怒,把她痛打一頓,再把她幽禁在臥室,除清水

、麵包外,不給她任何食物;瑪利亞方濟加很愉快地忍

受這一切磨難。

母親用善言規勸丈夫成全女兒的志願,准許她入方濟各

第三會,同時請一位方濟各神父向丈夫解釋,父母應該

尊重子女修道的志向,絕對不可橫加干涉。

父親終於接受勸告,准許女兒離家修道。

一七三一年九月八日,瑪利亞方濟加正式入方濟各第三

會;為了表示尊敬吾主聖傷起見,便取五傷瑪利亞方濟

加為聖名。

瑪利亞常有感受吾主聖傷的現象,拜苦路時,尤其,在

封齋期內各瞻禮六,常常感受吾主經歷的各項苦難,由

山園祈禱起,以致鞭打的苦刑、茨冠的苦刑一直到死亡

的徽像。

相傳,她的手足和肋部也有耶穌五傷的痕記。

聖女領聖體的時後,往往發生奇特的現象,曾有三次,

聖體自動飛到聖女的口中    :

第一次、神父拿著聖體,正在唸「除免世罪        天主羔羊

者」時,聖體自動飛到聖女口中。

第二次、聖體從聖體盒飛到聖女口中。

第三次、神父將聖體擘開時,有一片飛到聖女口中。

主曆一七四一年的某一天,瑪利亞領了聖體,正在恭唸

謝聖體經的時候,看見吾主站在她的前面,伸出右手對

她說:「你做我的新娘」。

頓時,聖女失去了視覺,不能看見眼前的東西;第二天

,方才恢復視能。

瑪利亞方濟加也常有神魂超拔的景象。

除了體弱多病以外,瑪利亞方濟加精神方面也受到很大

的痛苦;她時常自動行刻苦的善功,為了補贖煉靈所受

的刑罰,包括她父親應受的煉獄刑罰和一切罪人應受的

煉獄刑罰。

好幾次,煉獄亡靈顯現給她,求她代禱,早日脫離煉獄

。瑪利亞方濟加盡力忍受一切苦難,以減免煉獄亡靈的

刑罰。

瑪利亞方濟加去世前,目睹法國革命的浩劫;很早以前

,她已經預報過這場慘劇,她說:「我預見將來要遭遇

災難,我祈求        天主,早些收我的靈魂,不要讓我看到

這樣大的災難」。

主曆一七九一年十月,瑪利亞方濟加安逝主懷,遺體被

葬在那不勒斯聖女路濟亞聖堂裏。

主曆一八六七年,她被榮列聖品。

瑪利亞方濟加生前曾對聖方濟各沙勿略白英奇說:「你

去世前三天,我一定來通知你」;主曆一八一五年一月

廿八日,瑪利亞方濟加顯現給聖白英奇,三天之後,聖

白英奇真的與世長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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