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女瑪利亞方濟加
(St.Mary Frances of Naples)
10月6日
童貞,主曆一七九ㄧ年
主曆一七一五年,聖女瑪利亞方濟加生於那不勒斯;她
年十六歲,父母決定將她許配給一位富家少年。
瑪利亞方濟加早已立志守貞,對於這樁婚事堅決反對。
父親大怒,把她痛打一頓,再把她幽禁在臥室,除清水
、麵包外,不給她任何食物;瑪利亞方濟加很愉快地忍
受這一切磨難。
母親用善言規勸丈夫成全女兒的志願,准許她入方濟各
第三會,同時請一位方濟各神父向丈夫解釋,父母應該
尊重子女修道的志向,絕對不可橫加干涉。
父親終於接受勸告,准許女兒離家修道。
一七三一年九月八日,瑪利亞方濟加正式入方濟各第三
會;為了表示尊敬吾主聖傷起見,便取五傷瑪利亞方濟
加為聖名。
瑪利亞常有感受吾主聖傷的現象,拜苦路時,尤其,在
封齋期內各瞻禮六,常常感受吾主經歷的各項苦難,由
山園祈禱起,以致鞭打的苦刑、茨冠的苦刑一直到死亡
的徽像。
相傳,她的手足和肋部也有耶穌五傷的痕記。
聖女領聖體的時後,往往發生奇特的現象,曾有三次,
聖體自動飛到聖女的口中 :
第一次、神父拿著聖體,正在唸「除免世罪 天主羔羊
者」時,聖體自動飛到聖女口中。
第二次、聖體從聖體盒飛到聖女口中。
第三次、神父將聖體擘開時,有一片飛到聖女口中。
主曆一七四一年的某一天,瑪利亞領了聖體,正在恭唸
謝聖體經的時候,看見吾主站在她的前面,伸出右手對
她說:「你做我的新娘」。
頓時,聖女失去了視覺,不能看見眼前的東西;第二天
,方才恢復視能。
瑪利亞方濟加也常有神魂超拔的景象。
除了體弱多病以外,瑪利亞方濟加精神方面也受到很大
的痛苦;她時常自動行刻苦的善功,為了補贖煉靈所受
的刑罰,包括她父親應受的煉獄刑罰和一切罪人應受的
煉獄刑罰。
好幾次,煉獄亡靈顯現給她,求她代禱,早日脫離煉獄
。瑪利亞方濟加盡力忍受一切苦難,以減免煉獄亡靈的
刑罰。
瑪利亞方濟加去世前,目睹法國革命的浩劫;很早以前
,她已經預報過這場慘劇,她說:「我預見將來要遭遇
災難,我祈求 天主,早些收我的靈魂,不要讓我看到
這樣大的災難」。
主曆一七九一年十月,瑪利亞方濟加安逝主懷,遺體被
葬在那不勒斯聖女路濟亞聖堂裏。
主曆一八六七年,她被榮列聖品。
瑪利亞方濟加生前曾對聖方濟各沙勿略白英奇說:「你
去世前三天,我一定來通知你」;主曆一八一五年一月
廿八日,瑪利亞方濟加顯現給聖白英奇,三天之後,聖
白英奇真的與世長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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