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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經裡,    天主是以人的方式向人說話。


因此,為正確地解釋聖經,必須 留心探討甚麼是聖經作者真正要肯定的,


以及甚麼是    天主藉他們的話要表達的。


為明白聖經作者的用意,應留意當時的環境和文化 ,留意當時所用的「 文學類型」,


留意當時所慣用的感受、表達和敘述的方式。


「因為,在聖經中, 真理是以各種不同形式,


即以歷史、先知、詩歌或其他文學類型來陳述和表達 的」。


不過,由於聖經是受默感的,有另一個同樣重要的正確解釋原則,


沒有 這個原則,聖經將變成死的文字:


「聖經既由聖神寫成,就該藉同一聖神的助佑去閱讀和解釋」


為隨從默感聖經的聖神去解釋聖經,梵二大公會議給我們指出了三項標準


一、小心留意「整部聖經的內容和統一性」


因為 ,儘管組成聖經的各書互不相同,但由於    天主計畫的一致,聖經是一個整體


耶穌基督就是它的樞紐和心臟,這心是在祂的逾越節後敞開的。


基督的心是指聖經,正因聖經顯露了基督的心。


這心在受難前是關閉著 的,因為,那時聖經是隱晦的。


但在受難後聖經變得明朗,為使那些從中獲得領悟的人,


懂得詳查和辨別如何去解釋先知的話。


二、在「整個教會的生活聖傳」中閱讀聖經


根據教父們的格言:「與其說聖經寫在書卷上,毋寧說首先寫在教會的心頭上(Sacra Scriptura


 principalius est in corde Ecclesiae quam in materialibus instrumentis scripta)」。


因為,教會在她的聖傳中,將    天主的聖言存留在她活生生的紀念中,


聖神則按照屬神的意義將聖言的解釋賜給她。


三、留意「信德的相符」


所謂「信德的相符」,是指信仰中的真 理彼此相符,以及與啟示的整體計畫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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