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的管家
本主日是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彌撒中的福音取自聖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第一到十三節
(短式:第十六章第十到十三節)。
聖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記載,法利塞人和經師們見了稅吏和罪人來親近耶穌而竊竊私議,耶穌於是
向他們講了【 亡羊 】、【 失錢 】及【 蕩子 】三個比喻;這是本主日彌撒福音的上文。其下文是
第十六章第十四節:『愛財的法利塞人聽了這一切話,便嗤笑耶穌。』但是,本主日彌撒福音的
開端,也就是第十六章第一節,明明寫著【耶穌也對門徒們說】這一句話;可見,本主日彌撒
福音中所記載的話,是耶穌說給自己的門徒們聽的;只是,他講這些話時,也有法利塞人在場旁聽
,並且表示了他們的反應。
澄清了本主日彌撒福音的「聽眾和對象」的問題之後,我們便可以憑也是耶穌門徒的基督信徒身分
來研究這篇福音。這篇福音的內容包括一個「比喻」和兩個「忠告」;我們先研究那個比喻。
在講述那比喻時,耶穌先把他的門徒們和別的人對立起來;他稱他的門徒為「光明之子」;與他們
相比之下,別的人便是「世俗之子」。
耶穌所講的比喻中的主人公:不義的管家,是典型的「世俗之子」;耶穌利用他的形象來強調,
「世俗之子」的兩點特徵,那就是:不義和精明。耶穌責備世俗之子的不義,卻藉著他們的精明來
激勵光明之子。他說:『世俗之子在應付俗世的事務上,卻比光明之子還要精明。』
本主日彌撒福音這樣說:
耶穌又對門徒們說:「曾有一個富翁,他有一個管家,有人在主人前告發這人揮霍了主人的
財物。主人便把他叫來,向他說:我怎麼聽說你有這樣的事﹖把你管理家務的賬目交出來,
因為,你不能再做管家了。
那管家自言自語道:主人要撤去我管家的職務,我可做什麼呢﹖掘地罷,我沒有氣力;討飯
罷,我又害羞。
我知道,我要做什麼,好叫人們在我被撤去管家職務之後收留我在他的家中。
於是,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來;給第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
那人說:一百桶油。
管家向他說:拿你的賬單,坐下,快寫做五十。
隨後,又給另一個說:你欠多少﹖
那人說:一百石麥子。
管家向他說:拿你的賬單,寫做八十。
主人遂稱讚這個不義的管家,辦事精明;這些今世之子應付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
更為精明。
我告訴你們: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
的帳幕裏。 ( 路十六 1 ~ 9 )
我們剛才聆聽了「不義的管家」的比喻中,「不義的錢財」和「俗世的事務」是兩個類同的說法。
它們都是「別人的財物」,不是「真實的財物」;「真實的財物」,比如天國裏的永生,才是屬於
我們各人自己的。
接著,我們考究耶穌在講了「不義的管家」這比喻之後,向他的門徒們所提出的兩個「忠告」;
那兩個「忠告」都是關於「俗世的事務」和「不義的財物」的。它們所包含的教訓,用哲學家莊子
的話來說,是「物物而不物於物」;用現代人的話來說,則是:要知道利用世上的財富來實踐自己
的生命真諦,卻不要做世上財富的奴隸。
耶穌這樣向他的門徒們說:
在小事上忠信的,在大事上也忠信;在小事上不義的,在大事上也不義。
那麼,如果,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信,誰還把真實的錢財委託給你們呢﹖如果,你們
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誰還把屬於你們的交給你們呢﹖
沒有一個家僕能事奉兩個主人的;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或是,要依附這一個而
輕忽那一個;你們不能事奉 天主而又事奉錢財。」( 路十六 10 ~ 13 )
在今日經濟掛帥的中國社會中,我們被稱為光明之子的基督信徒們,絕不可隨波逐流,一味追求
物質享受而成為金錢的奴隸。
講完了比喻之後,耶穌援引兩句成語:「誰在小事上忠信,在大事上也必忠信;誰在小事上不忠信
,在大事上也不忠信」和「沒有一個僕人能事奉兩個主人;或者是恨這個,而愛那個;或是依附這
個,而輕視那個」,向他的門徒們提出兩個忠告。
兩個忠告都是關於「世俗的事物」和「不義的財物」的;香港 天主教聖經學院編寫的《清泉掬水》
說得好:「從人怎樣使用世物,可見他服持的主人是誰: 天主或金錢。善用財物者,才可得到天上
永久的財富。」
主內的兄弟姐妹們,從前,耶穌給予他的門徒們的教訓和忠告,今天,對我們仍然十分有用。
我們做基督信徒的,特別是在教會內做神長的,雖然,應有「世俗之子」的精明,卻絕對不可隨從
今日的社會潮流,貪戀「世俗的事物」和「不義的財物」。
對我們來說,這些都是小事,都是「別人的財物」,不是「真實的財物」。
天主託給了我們更大的事,就是「永生」,我們自己的「永生」和我們所服務的兄弟姐妹們的
「永生」。 基督,我們讚美你。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