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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神的身體 (若二十 19~31) 復活期第二主日


張春申神父


今天是復活期第二主日,我們剛才聽到的一段若望福音,包含兩次復活基督


的顯現:一次是在復活當天晚上;另一次是在八天以後。兩次顯現,叫我們


記起上個主日慶祝的復活節,那天,耶穌顯現給宗徒時,多默不在;今天,


也是復活節之後的第八天,耶穌再次顯現給宗徒,多默在場。


福音中,耶穌顯現的情況,幫助我們對祂的身體保持一種正確的態度。


復活的基督,並不如同死前一般存留在世間,究竟祂的光榮身體是怎樣的,


實在不很容易斷定。聖保祿宗徒雖然對於基督光榮的身體有些說明,但是,


終究超過人們的想像。他說:「播種的是可朽壞的,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


的;播種的是可羞辱的,復活起來是光榮的;播種的是軟弱的,復活起來是


強健的;播種的是屬生靈的身體,復活起來的是屬    神的身體。」


                                                                                (格前十五42~44


老實說,保祿的話,我們能懂;然而,仍舊不能告訴我們,復活的基督究竟


是有著怎樣一個不可朽壞的、光榮的、強健的和屬    神的身體。


今天,若望福音中,一方面指出祂來去自如,不受世上門戶的阻礙;另一方


面卻瞄寫保持與死前同一身體,祂真是納匝肋的耶穌;這兩方面為我們認識


復活的身體同樣重要。


祂生活在    天主的光榮中,不受物質世界的限制;然而,祂具有真實的身體


。在光榮生命中的即是曾在世間的耶穌。


此外,如果,再應用我們的想像,任意敘述耶穌的身體,只能令人迷糊;為


此緣故,福音中有一句話,真的啟示了我們復活奧跡的性質。


「因為,你看見了我,纔相信嗎?那些沒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


原來,不論看見耶穌顯現的宗徒、或者沒有看見顯現的後代教友,對於復活


奧跡,大家都應相信。


什麼叫做相信?


那便是不靠自己的頭腦思考,也不依賴自己的感官經驗,只是信從


天主的話、肯定與接受來自祂的訊息,這才是相信。


至於耶穌死後復活,提升到    天主永遠生命之內,這個事件沒有


天主自己啟示,那是任何人無從肯定的,也因此是信仰的對象。


宗徒們雖然看見祂的顯現,但是,這種人間的經驗,雖然,是非常特殊的經


驗,絕不能說明和證明耶穌死後提升到永遠生命之內。他們只是由耶穌基督


曾經講過的話,尤其,由於    天主在他們內心中的啟示,才相信主真的復活


了。


看見耶穌顯現,是信仰的基礎,並非信仰的來源。


後代沒有看見耶穌顯現的人,如同宗徒一般,相信耶穌復活;他們相信,由


於教會的宣講,更是由於    天主在他們內心中的啟示。


所以,不論看見、或者沒有看見,面對復活奧跡,大家都靠信仰,肯定與接


受來自    天主的訊息。復活是奧跡,我們相信,納匝肋耶穌死後提升到


天主的永遠生命之內。至於究竟祂的身體是怎樣的,我們不靠想像去揣測。


最後,在今天記錄的兩次顯現中都有一個共同的因素就是,耶穌賦予宗徒使


命:第一次顯現,派遣他們傳佈赦免罪過的喜訊;第二次顯現,至少,要求


多默為信仰做證。


其實,四部福音中,每次顯現都包含類似的使命;這表示,復活的信仰催迫


信者把自己在生命中接受的復活基督傳報於人。


我們這些相信復活的基督信徒,雖然,沒有看見顯現,也不像多默一般堅持


,除非看見,絕不相信;我們實實在在由於    天主的話在內心中的推動,相


信了耶穌復活;而且,經驗到復活的基督生活在我們內,那麼,我們也有了


一個向人傳報復活喜訊的使命。


如果,耶穌基督復活了;如果,祂生活在我們內;那麼,讓我們在具體的環


境中,即使面臨困難的環境中,活得有意義、活得興奮、活得有理想、活得


快樂。


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


縱使,我應走過陰森的幽谷,我不怕凶險,因為,禰與我同住。


的木杖和短棒是我的安慰、舒暢。  ( 詠二十三【二十二】 14 )


反省與行動:


復活的基督,為我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我和復活的主基督真實地相遇過嗎?


我如何承擔復活的主基督交給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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