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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呈現一種缺乏體諒,互相判斷和指責的狀況;少有自我判斷的情事。


如何【自我判斷】?


聖經格林多前書第四章第四節,保祿說  : 『我雖然自覺良心無愧,但我絕不因


此就自斷為義人;那審斷我的只是主。』


也許,當我們積極參與了一些愛德服務後,會不自覺地以為已經盡了基督徒的


本分,做出了某種程度上的犧牲,因而自以為是義人。


法利塞人和經師正是如此,他們【真心】覺得自己已遵守了


天主的誡命,是成全的,便自覺高人一等,更判斷別人,甚至,基督;竟忘了


天主才是審判者。


在第五節,保祿說  : 『時候未到,你們什麼也不要判斷,只等主來,衪要揭發


暗中的隱情,且要顯露人心的計謀;那時,各人才可由


天主那裏獲得稱譽。』


保祿強調的是謙卑,他要我們衷心承認    上主才是掌權者;人沒有資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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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