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規勸我!
瑪竇福音 十八 15~20
薛恩博樞機 著 丁穎達教授 譯
默想:
你應不應該出面干涉呢?
你應不應該向別人指出他們的過錯呢?
你是不是應該先痛自創艾、撫躬自問呢?
今天的福音講的是如何正確處理別人的過錯;耶穌給了
門徒們幾條十分實際的解決衝突的規則,它們直到現在
還是相當適用。
只要人會犯錯誤,世界上就永遠存在著過錯。
耶穌講的是犯罪;因此,祂所意指的,不是無心之過和
弱點,是冒犯 天主的誡命、違反良善和公義,祂說的
是,會帶來钜大傷害的危險行為。
我應不應該在一邊袖手旁觀,漠視有人在道德上犯罪,
危害到自己和周圍其他人呢?
然而,話又要說回來;我算老幾?我憑甚麼去判斷他人
的行為呢?
耶穌不是說:「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嗎
?(瑪七 1)
不,我們不應該判斷或譴責人,卻應該規勸他們;並且
,不是在大庭廣眾之前,是當面地、隱密地去做,這樣
,不會讓人坍臺,也不會讓他因怕被別人發現便不得不
自衛。
可是,我們是怎麼做的呢?
我們把那人的過錯拿出來跟所有的人講,獨缺跟當事者
本人講;這種「背後誹謗」的嚼舌行為,幾乎成為舉國
上下民眾的娛樂。
當事者常常變成是最後一個查覺到,自己是眾矢之的的
消遣對象。
我們可以談話,卻不是談論過錯,而且是與犯錯的人談
話;那需要勇氣、率真和充滿真誠兄弟之愛的援助。
在眾人面前,我們有必要替我們的近人保守祕密、掩蓋
他們的過錯。
要是跟他單獨相處的話,我們就應該把他的過錯拿出來
討論;說他人閒話,不慈悲;私下規勸才是慈悲之舉。
如果,祕密討論獲得成功的話,就是兄弟之愛的勝利;
那人能修正他的生活,而且不會當眾丟臉。
如果,不成功的話,帶上一位或兩位其他人,大家一起
跟犯錯的那位開誠布公地討論;如果還不行的話,那麼
,也許有必要讓會眾、讓教會與那弟兄或姊妹分道揚鑣
;因為,耶穌授予教會「綑綁和釋放」的職責。
當教會真的這樣做的時候,就有人會責難教會不夠慈悲
、排除異己;不過,聽任那人犯錯、不指出他繼續犯錯
的危險,就是更慈悲的做法嗎?
當別人勇敢地、仁慈地、直截了當地規勸我們,卻不在
我們背後竊竊私議時,我們不該感謝他們嗎?
有時,一個看似嚴厲的措置、一個痛苦的分離,遠比視
而不見、讓他為所欲為這種看似仁慈的做法,更能讓他
覺醒、助他重回羊棧。
如果,有勇氣在兄弟般平等對話的基礎上互相指出對方
過錯的話,耶穌在福音中所講的同心合意就能發揚光大
;當這種和諧存在時,團體祈禱也能成為一種強有力的
幫助。
我們以互助、有耐心、充滿愛的方式去認識自己的過錯
,並且加以糾正,沒有比這更能讓我們團結在一起。
天主居住在這樣的團體裡;耶穌就在我們當中。
反省與實踐:
今天的福音,耶穌所意指的,不是無心之過和弱點,是
冒犯 天主的誡命、違反良善和公義。
當我們發現兄弟、姐妹們冒犯 天主的誡命、違反良善
和公義時,我們該如何做?
只要人會犯錯誤,世界上就永遠存在著過錯;如果,別
人得罪了我們時,我們如何在愛德內正確地處理別人的
過錯?
在充滿愛的團體裡,耶穌就在我們當中;當我們有過犯
時,能否以互助、有耐心、充滿愛的方式去認識自己的
過錯,並且加以糾正?
信友禱文:
請為教會的福傳工作祈禱
祈求 天主降福祂所建立的教會,感化蒙 天主恩惠的
弟兄、姐妹們彼此合一與扶持,效法外邦使徒聖保祿努
力向外福傳,好使 天主神聖的光輝能夠藉著教會在地
上獲得世人的尊崇。
請為每個人行善所需的恩寵祈禱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經常會有: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
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做的情況發生;祈求
天主聖化我們每一個人,賞賜我們行善所需的恩寵,使
我們的作為常能遵行 天主的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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